周寻卿耳边听着他们的八卦,脑海里却显现出昨晚他神经似的让司机掉头,再过那段路看见温与怜给一个买花的小女孩捡花的样子。
他将花一根一根拾好,冷清的路灯打在他薄削的侧脸,清俊薄情,却搁置当下,又似夹缝中生出一朵花来。
周寻卿心中腹诽,大概是将此景联系到杀人犯冲击过大,不太好评判。
作者有话要说:反正大家都不相信温与怜是杀人犯,至少我不相信,不接受反驳
☆、表象
温与怜从警局里回来不过去了半天的时间,而周寻卿再见他却是两天后。
斜行视角,一高一低,你上我下,就这么对上了视线。
温与怜手上的绷带已经拆了,隔得远,看不清手上的伤痕好了没有,不过他一直都无所谓,那张脸除了上帝偏心捏造的母胎五官,就没有见他扯出个别的表情来。
他好像是来回来上课的,但是一点诚意都没有,课桌抽屉张着血盆大口饥渴了好几天,都没有吃到他的书包。
花梅例行畅快地叫了声二爷,回头骑在冷清身上,看他手里的摄影杂志。
周寻卿一如既往坐在他旁边的位置上,也没有他们说的那么恐怖,温与怜会上来给自己一脚。
上午第一节是数学课,温与怜睡了一节课,不管数学老师如何眦着眼,用角板把讲台拍得砰砰响,狮吼大法丝毫穿不透温与怜铸造起的睡眠大墙。
但下堂语文课,随着语文老师温润的男声响起,温与怜很准点的醒来,他左顾右盼,掏掏书桌,发现自己一本书也没带,自然也忘了语文课本。
温与怜这个人有一种近乎偏执的心理,纵然外界将他传的要多破烂有多破烂,他再从肮脏稀烂的地方走出,淤泥不沾身的同时,对于喜欢的事物,他和普通人一样,有着自己的原则。不过别人痛快袒露,而他则隐隐藏着掖着。
语文是他喜欢的一门课,陈芝麻烂谷子的旧故,多情怅然的诗词,文人的矫情,在他眼中,皆是抒发,是悲是喜,都是情。而他喜欢,不过是因为这些诗词文章是他抵抗生活的屏障,更可理解为对破烂生活的逃避。
温与怜盯着花梅的背看了好久,都快烧出洞来了,他正考虑要不要戳他借一本语文书,但想着麻烦,又没所动作,僵直坐在椅子上,脚随意地跨在桌底下的木杠上,发着呆。
温与怜放空自己,视线中突然闯进一本崭新的语文书,他盯着看了一眼,随后把目光转向送书的周寻卿。
周寻卿衣服后领藏着耳机,绕过他的脖颈,停留在他的右耳。
他的手指修长优美,指尖微翘,带着点薄情的粉,不娇气,有点高傲;温与怜来校几天,没有仔细看过这个突然出现的同桌明眸皓齿,形容的恰到好处,温与怜盯着他白色的衣襟,就觉得唯二字可说。
干净。
尤其干净。
不像自己,他想。
“谢谢”。这两个字在温与怜心中过了一遍,没有说出来,他在班上不爱说话,别人说什么做什么,都跟他没有关系,说多错多,不如不说。
翻开这本语文书,课堂四十分钟,温与怜真正投入没几分钟,平时低头闭目,耳听八方,完全吸语文老师所讲课的营养有八|九成,今天犯了太岁,他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熬过上午最后两节课,温与怜甩着长腿出了教室,半路让特地来蹲他的江秋期候了个正着。
江秋期远远看见他走过来,背着书包小跑过去,冲到他面前叫道:“表哥。”
温与怜被他拦去了路,停下来看他。
他记得江秋期,是他小姨的儿子,小时候住一起经常见面,后来自己随家搬走了,见面的次数就少了。直到一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