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字霁又问了一遍,谈邵墨看了一眼答字霁的模样,这孩子从他第一眼见到的时候,就少有激动的时候,哪怕对什么都好奇得不得了也就只是单纯的好奇,此刻双目睁大,脸上挂着明显委屈的样子让谈邵墨觉得有几分新奇,新奇得他忍不住使坏,他摇了摇尾巴,轻描淡写道:“主角太丑了。”
见答字霁有些不可置信的样子,他坏心地又重复了一遍:“修道之人相貌平平实在是有违常理,且用人格魅力征服这么多妹子,也太不靠谱了。”
“可是,”答字霁脑海里过了一下自己思路,尔后又慢慢地说,“相貌平平是因为他没有灵根,没有办法洗经伐骨,自然只有普通的相貌,而且相貌平平有助于他扮猪吃老虎啊。”
“扮猪吃老虎这一招可厉害了,很容易让反派轻敌,而且征服那么多妹子,只是好朋友的关系啊,交朋友又不看外貌的,之后发好人卡不行么!”
颜控答字霁毫不吝啬地让自己相貌平平的主角拥有了获得百次好人卡成就的技能,接着他又点了点头,自我肯定般地说道:“反正我觉得我写的挺好的,大家肯定会喜欢!”
“那就随你,”谈邵墨弓了弓背,看起来格外得慵懒,“书名想好了么?”
答字霁一时有些没反应过来,又恢复了口齿不太流利的状态:“没……还没。”
“那赶紧想个书名,就可以拿着书找江胡子换卤肉了,”谈邵墨一边说着,一边跳上了答字霁的肩头,感受到脑袋的一阵晕眩,眼眸一暗,出口的却是如同老师般的教导,“走在这条道上的是你,以文入道,势必就要以文证道,你要相信你自己。”
谈邵墨平淡而有力的话语,没有让答字霁注意到他的任何不适,答字霁闻言心中仿佛流过了一丝暖流,脑海中有什么东西渐渐清晰起来,而他身上不多的灵力也自发运转起来,流过他的经脉。
以文证道,这四个字,又轻又重地落在了答字霁的心上。
入道是不讲究方法的,答字霁曾跟着在城内的书坊里借阅过有关的书籍,里面对于以文入道也有讲述。
以文入道,有一个所有走在这条道上的修者都追求的境界以我之笔,创一世界。
真真正正的将自己的文打造成一个世界,有生命,有感情,有思想,有色,鲜活可碰,这种最高境界只存在于传说之中,传说以文入道得道成仙的文曲星,便能挥笔一落,踏破时空,穿梭万千世界,而那万千世界都是他笔下的世界。
那么一个传说摆在那里,看似不可及,却又好似一个瑰丽的梦,让答字霁怎么也放不下,他本身是打字机成,比更多人都要相信万物有灵的真理,加上他本身对感情的敏感,虽然他码字速度很快,但每一句话都是他认真琢磨斟酌过的,对于笔下的人物会有什么样的行为,会讲出什么样的话,他都会认认真真地去想。
所以他那本看似集玛丽苏狗血套路于一身的《霸道仙长爱上我》才会引起那么大的反响,他是真切地希望存在那么一个风华绝代的仙长大人,也是真切地希望存在那么一个如兰高洁执着本心的女子,也正因为担心自己不能够很好地描绘爱情,才会制造更多的狗血,对他们之间的感情进行浓墨重地描绘。
而当越来越多的读者出现的时候,当越来越多的人因为阅读了他的文而产生了共鸣的时候,而有所感悟的时候,则就是答字霁修为增加的时候。
以文入道的修者皆是如此,通过自己的故事打动人心,从而增进自己的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