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眠寂静了几秒,忽然很激动地晃动路屿森的手臂:“是我的歌!我写的!!你听出来了吗?!”
路屿森也听出来了。
这是阮眠之前在disleep上常哼的一首歌曲,经过这些人的重新编曲,成为了一首英伦风的乡村音乐。阮眠之前有把这首歌发表在国外的网站上分享,这原本是小众得不能再小众的东西,没想到会真的有喜欢它的人!
路屿森侧头对他道:“在这里等我。”
阮眠不明所以,只见路屿森在忽明忽暗的灯光里走向了舞台,对那位主唱招了招手。
两人附耳说了几句话,又转头看向了阮眠。
主唱对阮眠露出了微笑,然后对全场做了个暂停的手势,讲起了一大段英文。
他说:“我很荣幸地向大家宣布,这首歌的创作者也来到了这里。我非常喜欢这首歌,能见到它的创作者让我真的非常激动,如果可以的话,我想邀请他来为大家演绎,用他的方式!让我们欢迎阮眠!”
阮眠都要惊呆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
全场响起了口哨声、掌声和尖叫。
路屿森走了过来,拉住他的手。
阮眠整个人浑身僵硬,手心全是冷汗,在这一片嘈杂中不能自已。
他从来没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唱过歌,连当着路屿森本人的面也没有!
“如果不想去的话可以拒绝。”路屿森吻了下他的额头,“或者你可以闭着眼睛,幻想你是在给我一个人唱歌。”
阮眠的眸子清澈见底,在灯光下毫无防备的看向他。
路屿森正在朝他微笑。
“你愿意去吗?”路屿森问。
阮眠忽然就不害怕了。
他记得他应该要勇敢,他记得自己曾有过要追上对方脚步的打算。
如果不是从这里开始,那又是从哪里开始呢?
于是阮眠深吸口气走上了舞台,主唱对他说了什么,他完全听不清,脑子里嗡嗡作响,主唱又和他行了贴面礼,将舞台完全交给了他。
阮眠站在聚光灯下,睫毛上像跳跃着光。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握住话筒的。
……
“好像在做梦!”
回去的路上,阮眠似乎醉了。
他倒着走,时而旋转一圈,脸上带着傻乎乎的笑,兴奋劲还没过去。
“我觉得我一点也不结巴了。”阮眠勾住路屿森的食指。其实他只喝了一杯酒,远远不到醉的程度,大概是这件事的本身让他沉醉。
“下次不让你去了。”路屿森借着手指的劲把人拉回来。
酒吧里的豺狼虎豹太多,唱歌的阮眠很迷人,如果他不在的话,那些人可能会把他的羊生吞活剥。
他们往家走去。
“你以后要不要做歌手?”路屿森问。
阮眠微醺摇头:“不要。我不想做歌手。”
路屿森笑:“那做什么?继续做我的助理,还是做摄影师?”
他觉得很有这个可能性。
谁料阮眠忽然认真了起来,大概是嫌仰着脖子太累,对路屿森招了招手说:“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一辈子给你做助理。”
路屿森稍微低下头,深深地看着他。
“可是你不需要呀。”阮眠一字一句讲得很清楚,“你不需要我仅仅做你的助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