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落在身上仿佛在拥抱着你似的。外面的足球场有人在踢球,很快乐的样子。也有人在跑步,耍枪,练习其他的军事技能。那份堪比夏日的热情洋溢,让人忍不住怀疑过去近三个月地狱般的训练日子从未存在过一般。
吴哲蹲在热火朝天的足球场边上看一朵小野花,白生生的瓣,黄艳艳的芯,孤零零地迎风摇曳。
“我瞧你豆蔻年华,颜色正好,却连个男朋友也没有,不如许给小生我可好?”
那花儿轻轻一颤,吴哲便当它答应了,心中甚是欢喜。
此时,不远处拖拖沓沓走来一人。那人上身一件迷t恤,两只袖子盲流气十足的一撸到肩头,下着一条洗得发白的军裤,脚上一对人字拖。在阳光下微眯着眼,摇摇晃晃,一副惬意至极的模样,正是袁朗。
吴哲警惕地站起来,即使很不想承认,他现在确实有点怵这人。
结果他这一站,倒让对方瞧见了他:“哟,你也在呐!”
吴哲眼看他要走过来,慌忙挡住:“站住!”随后又解释:“你差点踩着我夫人了。”
袁朗一脸懵地低头看了一圈,也没闹明白他说的夫人是那花,那草,还是旁边那只小蚂蚁。他挠挠头,胡乱冲那方向行了个礼:“弟妹好!”
扑哧,吴哲终于忍不住笑了,他头次发现,这人也挺能闹。
袁朗一副街巷口拉家常的模样:“弟妹尊姓大名啊?”
“玉楼金阙慵归去,且插梅花醉洛阳。我家娘子穿金戴玉,故名归去。”
袁朗浑然未觉他言外之意的样子:“归去,来兮。好兆头,好名字。”他刻意把来字加重了读音。
吴哲无语了:“来是语气助词,没有含义。”
袁朗就地坐下,仰头说:“是吗?真搞不明白你们这些酸文人。明明白白一个字,偏说没含义。”
这话就有点禅意了。
吴哲把这话在心里颠倒了两遍,愈发觉得看不透眼前这人,苦笑道:“大家相识一场,你把我从里到外剖了个透,我却始终没瞧明白你。看见了不确定是真的,听见了也怀疑是假的。真是不公平得很。”
袁朗闻言不由自主就笑出了声。这人本来长得不算好看也不算难看,眼尾微微下垂,很容易显得没什么神。但实际上,当你看到这个人的时候,你几乎注意不到他的长相,他的刻薄,他的狡猾,他那副不榨干你绝不罢休的暴虐之气,隔着八百里都能让人嗅到他的存在感。可当你闭上眼睛去细想他究竟相貌如何,居然想不起来。
辟如此时,他难得开怀,一双眉眼弯得格外好看,神魂里所有的攻击性似乎都在这笑容里溶解了,阳光洒在他的满面得意上,竟然灿烂得晃眼。
吴哲不禁恍惚,原来这人其实长这般,悦目?
那笑容凑近他,近到吴哲几乎无法聚焦,只能模糊感受到一团近乎淘气的快乐:“对我很好奇吗?何不留下来慢慢琢磨。”
吴哲绷着脸,鼻尖几乎相触,他却硬撑着没有半分后退。少顷,袁朗退开嚷嚷:“没意思没意思,都吓不到你!”
吴哲憋了半天的气终于可以吐出来了,故作不经意地接上之前的话茬:“我还没有好奇到这个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