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先是等了应婉蓉两天两夜,然而她一直没有回来,可能在哪个酒店和男人喝多了,已经忘记有他这个儿子了吧。
或者说,应婉蓉就是要活活饿死她的这个儿子,用来气叶章衡。
明白了这个事实后,叶慕笙就不再坐以待毙了。
用衣架的铁丝戳破了胶带,撕开了困住手脚以及嘴上的胶带,用衣架的钩子部分从门缝里往外将衣柜旁边的扫把弄倒,然后将扫把的柄部插到门缝里,当做杠杆,撬开了衣柜的门。
不到半个小时,他就从衣柜里脱身出来了。
以前应婉蓉能成功带走他,都亏了他暗中配合,心甘情愿罢了,实际上他任何时候都可以从她的身边逃走,只不过没有这么做。
因为带走他的人,是他的妈妈。
出来后,他走到街上,找了一个电话亭,拨了叶章衡助理的手机电话。
“喂,是龙经理吗?我是叶慕笙,我找我爸。”
“爸爸,对,妈妈不走在我旁边,嗯,你派车过来吧,我大概在六棱路三十六号附近,一个黄色顶棚的电话亭。”
“嗯,我没受什么伤,就是饿了两天,你让他们过来接我的时候带点面包和牛奶。”
挂断电话后,不到十分钟,十几辆黑色轿车开到了电话亭前,叶章衡亲自过来了,一脸激动的快跑过去,紧紧抱住了电话亭前的叶慕笙。
“我的儿子,你真是受苦了,以后爸爸绝对不会让那个女人带走你了。”叶章衡老泪纵横的道。
之后,叶慕笙就跟着叶章衡住进了冯心缘和他大儿子的那个家里,手下的有成百的仆人照顾他的起居,来着世界各个名校的老师给他提供最前沿的教育。
他天赋异禀,这些东西一学就会,很快就在各个圈子里崭露头角,人人都知叶家二少爷是个天才,而且相貌俊朗,无人能及,多少富家夫人恨不得立马给自家女儿定下这门娃娃亲。
这几年间,应婉蓉不死心,还过来找过叶慕笙,甚至派专业的打手来bǎng jià他。
可惜,叶慕笙早就不是当年那个天真的,傻傻的,一心只为妈妈着想的懂事乖宝宝了。
如果他不想被人抓住,那就谁都抓不了他。
那几年的叶慕笙,不管在学习,还是在其他方面取得了多么优异的成绩,只是始终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就好像,他在离开锁住自己的衣柜,来到叶章衡的身边时,把什么东西遗落在了那道衣柜里。
那应该是,年幼的他对母亲,对温馨家庭最后的一点爱。
然而,应婉蓉不配,叶章衡这个搞婚外情的男人也不配,即便叶慕笙再聪明,再厉害,当年的他只是应婉蓉和叶章衡俩的孩子,连大人都对家不管不顾了,他一个年幼的小孩,又能做什么?
从那个时候开始,十岁的叶慕笙就在心中暗暗的下定决心,做一个孤家寡人,他就是住在叶章衡和冯心缘一家三口里的一个外人。
他开始对谁都冷漠,对一切事情都漠不关心,生活方式精密的仿佛仪器,甚至说,就像是一只飘零在人间的,内心空无一物的野鬼。
这样没有感觉,说不上来是好还是坏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他人生当中,第一次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那个女孩,天真烂漫,虽然眼盲,但她的笑容,她的眼睛,却比天上的任何星星都要明亮,她不谙世事,不染世俗,就像开在天界花园的一朵纯洁的白花,引得他这只饱尝人间阴暗的野鬼想去接近。
那个时候,她跟在阿澈身后,而叶慕笙,只能在暗处默默的看着她。
记得有一次,福利院的阿姨给每个小朋友发小熊饼干,一个男孩子欺负她看不见,偷偷的将她碗里的饼干拿走了,而她摸了摸空荡荡的小碗,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
那张低下来的小脸,却难掩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