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快有两日不见得莎莎,李唐还怪想念的。
为此他今天还是穿着鹤影天青,以求和自己的莎莎倒是相得益彰,起码有个白马侠士的样子。
虽然他更想当白马王子。
看着被小厮牵来的里飞沙,李唐感慨道:“于家的伙食是真好啊。”不只是他人,连他的马也被养得膘肥体壮,时尚度蹭蹭上涨。
本来还担心常年被他喂皇竹草的莎莎会挑嘴,现在看到它这胖了快有一圈儿的身材想来他的担心是多余了。
和自己的马撞色的不只是李唐,还有戚承,他的坐骑则是一匹黑色骏马,神骏该具备的所有特点它皆具备不说,最令李唐印象深刻的还是它的那股子傲气,除了主人谁都不会载的马实在是够酷。
李唐穿衣打扮没什么固定风格,自身气质也是随着衣服转换,劲酷如唐门校服,文雅如鹤影天青他都喜欢,也都爱穿,毕竟剑三成衣建模向来是对成男不怎么友好的。
但是戚承却恰恰相反,他的审美极其固定,就是喜欢着黑。李唐认识他两天,两天戚承穿的都是不同款式花纹的黑衣。
幸亏鹤影天青主色调虽然是白色,但是好歹有黑色内衫和鞋子,否则自己要是像白家诸位那样一身白和戚承走在一起,那妥妥就是黑白无常逛大街。
“多谢唐兄夸奖”就在李唐和自己的莎莎沟通感情的时候,于正卿的声音冷不地从他身后传出。
“哦?”听着于正卿略带无力的声音,李唐转身笑问,“于兄可是招待好了白家俊杰?”
一个酒局下来,他和于正卿倒是不那么生疏了,起码能互称一句唐兄于兄什么的。
“唐兄可别取笑我了。”于正卿尴尬地笑了两声问,“你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唐兄要去小苍寺拜佛祈福”扶着李唐上马后,戚承拍了拍里飞沙地头问道,“于兄可要一同前往?”
“连你也开始取笑起我了。”于正卿无可奈何地说,“有心想去,可惜分身乏术,脱身不得啊!”这时候他只恨自家兄弟不够多。
“那我们可要替正卿你好好尽兴游玩一场了。”戚承笑着上了马转头对李唐说,“可以动身了。”
“好……”李唐回道,他是怎么上的马?
想到方才自己极其自然地被戚承扶上了马,李唐顿时升起了一股发现拿错了剧本的错愕感,他貌似是被人照顾了?
这体验倒是挺新奇的!
再看于正卿一脸我很想跟你们一起去玩儿,但是家里有事所以只能看你们玩耍的郁闷模样,李唐也跟着笑出了声,随即提起缰绳操纵着莎莎跟上戚承离去。
从于府到小苍寺需经过娄州城东城门,郢朝没有施行坊市分离制度,所以住宅区交易区分隔界限也不明显,在城中行走的这一段距离李唐也算是体会了一把逛街的感受。
天色尚早,街市上买的大多是蛋肉果蔬之类的食材,偶尔也会有一个首饰胭脂水粉摊子映入他的眼中,打老远一看还挺色缤纷夺人眼球的。
只是质量实在是有些让人不敢恭维,不过瞅着倒是比现代量产化的各种小首饰致些,李唐看着还觉得挺新鲜的。
最让李唐意外的是,这个朝代风气不错,起码对于女子的宽容度足够高,寡妇改嫁官府鼓励支持不说,更不禁女子抛头露面上街走动,只有个别矜持讲究这些的可能会带上遮帽。
至于缠足什么的貌似已经被掐死在萌芽之中了,郢朝史书中倒是有记载,曾有人提出过类似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类的主张。
当然这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