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别让小莱因把我的办公室弄太脏了。”
“您放心,他会劝头领回心转意的。”胡克也笑,“他一向于此道。”
就像忽然间恍了个神,从神圣骑兵团的西部营地急行军到此的头领回神,手里依旧提着此地镇长的衣领。他的头脑还是昏聩的,就听到手里的老家伙说,“做个交易怎么样,我的好先生。”
“什么交易?”头领发现自己舌头有些僵直,但很快恢复,“你要贿赂我吗?你竟敢蔑视我高贵的品质!只能是一百个人老家伙!再讨价还价我抓光你的镇民。”
“一百个人有什么用呢?”一个清朗的声音在他身侧响起,“无非是您行进得太急,将原来的侍从和仆役留在营地而已,就算你征集了镇民又有什么用呢,他们连握剑都不会,战斗力还不如奴隶。如果有一段时间训练,那是没有问题的,可您行色匆匆,我看您想要的不是忠诚的步兵,只是需要一些脚夫和仆人而已。”
“是又如何?”头领沉着脸放开镇长,转向不知道天高地厚和他说话的小鬼,却发现是个穿着龙骑士皮甲的青年,黑眸黑发,神色淡然。
在守旧的神国,教廷器重骑兵,愿意砸钱给神圣骑兵团配置各种高阶防具、附魔武器、草药、魔法卷轴来提升骑兵的战力,因此骑士的地位高于龙骑士,但无可否认的是,龙骑士确实是一种大杀器,“你的龙呢,龙骑士。如果你愿意参战,我便只带走五十个镇民。”
两个人服侍一个骑士,勉强够了。
莱因不置可否地笑笑,“如果有两个龙骑士呢先生?普通镇民并不能减少您部下的伤亡,但是龙骑士可以。”
篝火燃尽时,轻骑队离开普尔镇,他们带走镇民的马匹、面包、牛奶、糖、疗伤药和龙骑士,因为耽误一晚上的缘故,他们要抄近路赶上在奥多平原行进的大部队,为此又带走一个向导。胡克、莱因、尼禄的马被围在轻骑队中间,除去胡克时不时需要为骑兵们指路,一路上的声响几乎只有嗒嗒的马蹄声。
他们花半天赶到潘克多城外神圣骑兵团临时营地。从神国各地抽调来的骑兵重新编营,变成三万之众的先锋军。他们的任务是越过国境线在明天正午突袭萨切里的叛军,替属国伯里克公国平息这场纷争,尽管对方没有这方面请求。
“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侍从骑士哈姆擦着自己的雷光铠甲,“但是萨切里人应该是需要帮助的吧。你只穿着皮甲不要紧吗?”
“皮甲是龙骑士的传统,”帮嗅龙刷鳞的尼禄解释道,“有一些龙,特别是水生龙会对铁器过敏。现在也有龙骑士用铁甲,不过我认为没有用。”
“诶?为什么?”哈姆一脸不解。
“龙的力气很可怕,”尼禄叹道,“龙骑士真战斗起来什么甲都没用,但小的冲击,铁甲变形会压断肋骨,皮甲则不会。”
“噢,我明白了,”哈姆笑道,“你的皮甲是龙皮做的。”
“确实有很多龙皮的,但我的是火猪皮,弹性很好,也很轻便。”尼禄的声音低下去,传统的龙骑士会尽量避使用龙制品,但很明显现在很少这么做的了。
“哈哈哈,不管怎么样,祝你好运。”哈姆给尼禄一个拥抱,“光明神在上,希望能在战争结束后见到你,我亲爱的战友。”
作者有话要说:
【人物】光明神:这可不一定。
第28章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