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是有些艰难的,他不会用钢笔中性笔这类的笔只能拿着树枝以地为纸照着书本摸索着写,可能是因着身体记忆的原因何忆的字从不成形状到像模像样只花了半个小时,而写作作为一项打发时间的好运动也很受何忆的喜爱,渐渐地何忆发现自己越练越顺手,不到半年的时间他就找回了自己的手感,在看过几个书法家的作品后何忆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书法可能还不错。
不过何忆并不满足于自己现在的水平,他有自信只要再练起字来那么他迟早会恢复到生前的水平,到时候他想开个书法班或者是卖字过活,这样也许能让他的尸生有点意义。
不过这也只是一个计划罢了,他现在就算是有心想要靠书法过活也是无能为力。话还没说利索字都认不全的尸呢他现在真要是教人那纯粹就是误人子弟。
所以对他现在他最重要的还是认字,最好是简体和繁体都学习熟练。
日常胡思乱想的何忆忍不住翻出了自己的陪葬品清点起来,他想事情的时候喜欢手上有点活干。
不过,何忆看着面前的东西,他的陪葬品没什么大件,最大最重的是一个玉枕,玉质看起来也是最好的,如果没什么意外出售价格最高的也会是它。
其次是一些玉饰,他的陪葬品里大部分都是玉制品这让何忆十分困惑,虽然忘记很多可他很了解自己,何忆不认为自己是个死过一回审美就来个大变样的尸,他对自己的审美口味还是有数的,他根本就不喜欢玉石,他喜欢的明明是金银。只可惜陪葬的东西里除了几块厚重的金条外再无其他金银。
看来陪葬品不是自己选的,而给他下葬的人显然对他了解不深。
而且最奇怪的是这些玉饰绝大部分都是女人的首饰,光是手镯就有五六个,其余则是些簪钗环串。
想到此何忆有些解,为什么他的陪葬品会这么奇怪?几块金条,女人的首饰,难道他睡得不是自己的墓?
越想越乱的何忆何忆决定暂时放弃思考,更奇怪的比如说复活他都经历过这些陪葬品什么的他暂时还是放下再说吧。
何忆小心的用旧衣服将玉枕包好,他暂时还不打算卖掉玉枕,这是他最喜欢的物件,好看美观不说作为枕头来说枕着还挺舒服的。他是睡棺材和炕睡惯了,这段日子换了环境住旅店住得他实在是很不舒服,主要是不习惯睡软床枕软枕,睡得更不踏实。
何忆觉得自己也是时候出门找房子了,这家旅店地方小不说还没有淋浴,厨房更别提了有才叫稀奇,卫生间还是公用的。
附近虽然有很多饭店可是这些饭店旅店老板是互相认识的,何忆经常看到他们串门闲聊,他能吃的东西有限,总是吃血类食物的他虽然才住了三天左右可是已经有很多人开始议论起来他来了,几天下来何忆也有点扛不住了生怕自己会露馅。
当然何忆不想住的最重要的原因是价格贵,他和老板打听过住在这里就算是包月优惠下来也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