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老天佑我,勉强九十通过,鬼知道最后五道题我是怎么抖着手做完的,我给严胥发微信,连打了几十个感叹号。
他回我:没过?回去洗洗干净。
我给他发了个勾手指。
同行的娇滴滴的女生今天一整天眼睛都黏在我身上,她问我:“你在和女朋友聊天吗?”
我一怔,起手机,迅速作答:“我哥。”
后来她又问我微信号,我借口不记得了。
场面被我闹得尴尬,我丝毫不介意,靠在门上打游戏,偶尔和同行的小哥搭两句话,回程过班,陈茂森突然给我打电话,严胥让他来接我,他已经把车开到陆达广场,我问驾校的师傅,他说五分钟就能到。
那个娇滴滴的女生看到我上了陈茂森开来的那辆车时,眼睛都是直的,我系好安全带,转开视线。其实大家都差不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过是各有各的道罢了。
陈茂森带我到一幢高大的建筑前:“c入口,上人行道,沿着往前走三百米就到了。”
“谢谢陈哥。”我跳下车,寒潮的风吹得我直哆嗦,不过三百米,我吹得鼻涕都快往下淌。
严胥站在大楼的入口等我,他穿着一身黑色的大衣,里面是一套西服,系着我出门前给他挑出来的三条领带中的一条,蓝色细纹的那一条。
“过来。”他朝我招手,我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就差脸上写着求奖励,“来的挺快,我以为凭你的方向感得找很久。”
“又没有多远。”我撇嘴。
他带我吃了一顿大餐,就像许多金主会宴请自己的小情儿一样,但他没选靠窗的位置,我嘲笑他是不是怕被对面楼里拿超高倍摄像机拍到他和小鸭子约会,严胥用吃的堵住我的嘴。
据说鹅肝就是一坨厚重的脂肪,我还是兴致高昂地吃掉了两个,严胥给我倒了杯红酒,他一会要开车,只喝柠檬水,一顿饭吃得酒足饭饱,上了五位数,我心里一点愧疚感都没有,这是他第一次带我出来吃饭。
离开餐厅,我们去了临近的画廊,展出的都是新画,有些是学生的,有些是画家的,他很喜欢,每一幅都要驻足观看很久,似乎也笃定我是喜欢画的,其实我讨厌画画,尤其是经过上次大红花事件之后。
“我希望你可以把你的爱好变成一种专长。”严胥站在一幅画前,那是一副现代画,人体扭曲成古怪的角度,头大得夸张,眼睛和鼻子都只画了一半,好像群魔乱舞,怪象丛生,所有人都在热油上挣扎,体无完肤,却又拼命求生,作者为它起名为《撕裂》。
“你想让我当个艺术家?”我瞪着眼,“你不如让我去表演形体艺术吧,那比较靠得住。”
他盯着那副画很久,转而看另一幅,一边给我讲了个故事。
以前,曾经有过一个天分极高的孩子,他家境优渥,常常一个人在画室里画画,年龄不大,慕名而来看他画作的人却不少,那些画充满了色间激烈的对抗,让人发觉原来孩子的内心也有这样能激起巨大波澜的情感起伏。那时的严胥处在人生的低谷,他无意间逛进这间画室,看到被装裱在墙上的画,那些泼洒的颜料就像一把利剑一样刺进他心里,责问他为什么失败,又唾骂他为何要放弃。
艺术是不分年龄不分国籍不分性别的,他从一个孩子的画里,看到了答案,自然而然地,他爱上了那些画。
“你挂在家里的那两副?”我想起那个血溅三尺白绫的画来。
“没错。”严胥的语气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