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兰州城的四个区炸开窝了,每天都有许多混混走上成群结队的走上街道,带着钢管砍刀,搜寻一个不要命的家伙——萧援朝。
萧援朝都快疯了,他发誓,他绝对不想惹这些黑社会,全部都是叮咚帮他惹得。回民街的事就不说了,就说上次,叮咚带着他走进一家公司,说要找人,结果冲着人老总的裤裆就是一脚。
等到几十个人操着砍刀要把他们砍个稀巴烂的时候,萧援朝才知道那是西固区的一个黑社会老大。
兰州九十年代末的黑社会究竟有多嚣张,估计许多人都清楚。说到乱,那时候的兰州比东北的还要乱,在全国都是排在前列的。两个小崽子竟然到处惹事,惹得还是黑社会,要是不大卸八块的话,简直都对不起兰州老少爷们。
满街都是混混,每天都被叮咚带出来的萧援朝上了街就得玩命的跑。整个兰州城几乎都没有他能呆的地方了,一出来就是逃命,跑的慢一点绝对会被剁成一堆碎肉。
叮咚每天就舒服了,吃着冰激凌,嗑着小瓜子,腰里别这个一个cd机,手里拿着一个游戏机。游戏机里是兰州城的卫星图,上面有一个不规则运动的小红点。
小红点就是每天逃命的萧援朝,一个月的时间里,萧援朝已经把偌大的兰州城跑了好几遍了。
紧张、刺激、提心吊胆,这是萧援朝最大的感受。这种跑步比特甲类部队的训练还有效果,因为跑步训练不用担忧是不是会被干掉,而萧援朝只要跑慢一步,就面临乱刀砍死的危险。
“呼哧!呼哧!……”
萧援朝跑到一个旮旯拐角,半弓着腰大口喘息,当他用眼角的余光看到追看他的一群人之后,立即站直,把自己隐藏的严严实实。
“妈的,那个小杂怂怎么这么能跑?”
“田径运动员吧?”
“你脑子潮着尼?能把咱们甩二里地,是田径运动员吗?赶紧找到,砍死他拉倒。草,跟着小怂跑个把月了,愣是追不着!”
“狼哥,前面就是城关区的地盘了。”
“这么快?那就回,让城关区的砍死他吧!”
“……”
骂骂咧咧中,追砍萧援朝的混混们走远了。
“呼……”萧援朝重重吐出一口气,擦了一把头上的汗水。
他的脸色不再是苍白,而是呈现出体力大量消耗之后的潮红色。这也就意味着他在慢慢适应自己喷涌的肾上腺素,起码在消耗无比巨大的运动上开始慢慢适应。
“我就是想坐一下过山车而已,至于这样吗?”萧援朝苦笑,慢慢的从破旧的旮旯拐角里走出来。
他就是要坐一下过山车,却被叮咚那个小丫头整的成了兰州城黑社会必须要砍死的家伙。还好没有得罪警察叔叔,要不然就真的无处可逃了。
“站住!”一声吼突然响起,一群衣着佝偻的乞丐突然挡住萧援朝的路。
看到一群乞丐,萧援朝没有任何犹豫,转身拔腿就跑。
奔跑的速度极快极快,随着瞬间的发力狂奔,肾上腺素立即狂涌而出。但是现在的狂涌已经被他完全适应,心脏疯狂收缩,通过挤压让鲜血比正常高出一倍的速度进行循环。
随着鲜血循环速度加快,萧援朝的脸色开始变的鲜红,隐隐带着一抹赤色的光芒。
“唰”的一声,萧援朝瞬间从一群乞丐面前消失的无影无踪,朝城关区的方向跑去。
这些乞丐简直比黑社会还难招惹还,黑社会分大大小小的帮派,可这些乞丐却属于同一个丐帮,人数众多,遍及兰州城的每一个角落。
说到底,兰州城的丐帮才是最有实力的。只是他们遵守行规,乞讨就是乞讨,不是黑社会。
被丐帮追杀是因为看了丐帮帮主最疼爱的小老婆洗澡……叮咚非常阴损,骗着萧援朝看了帮主夫人洗澡,然后当时就喊起了抓流氓。
刚刚跑到城关区,迎面就看到十几个家伙站在那里等着他,手里提着钢管。
“大哥,天天追挺累的,要不今天休息一天?”萧援朝苦着一张脸冲追他追了一个月的混混们说道。
天天被追杀,不光是萧援朝跟这些追他的混混混熟悉了,这些混混也跟他混熟了。
“我叫你大哥!”混混头一脸苦逼相的诉苦道:“你他妈也太能跑了吧?大哥!我求您跑慢一点好不好?我们这出来混的也不容易啊,您就给个面子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