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能见到活人,他就跑不了。”
宋书栋心道,要坏菜。
难道这就叫本性难移。
难道是杜云峰特别倒霉?总有打打杀杀的事能找上门来?
他觉得杜云峰本性真不是坏透那种人。
又或者,他是不是……总是被打打杀杀的事情吸引。
这就是命?
第57章英雄本色
第五十七章
二人转来转去找到一家旅馆,和那些光鲜的大饭店比不了,但比起大车店还是舒服干净多了,杜云峰直接要了两间房,隔壁挨着。
宋书栋有点意外,这段时间以来,他一直和对方躺一个炕上。不过既然对方特意这样做,他也双手支持,毕竟他有时候也有点提心吊胆的,他太认识以前那个小土匪了,浑劲上来真挺不是人的。
他俩搜刮干净所有的衣兜也就只够住三天,还得省着点吃。
“够了,”杜云峰说,“三天够了。”
夜里宋书栋起夜,迷迷糊糊听见隔壁房间有动静,料想一个大活人也没啥大事,他就没理会趴到床上呼呼大睡,睡了好久以来难得的安稳觉。
第二天一早去隔壁敲门的时候,发现杜云峰人没了。
起先他还不在意,等到晚上就开始焦躁起来,可也没地方找去,问了茶房,里面的人也没说出那房客到底去了哪,到底什么时候走的。
宋书栋心里七上八下的打着吊桶,唯独想明白了一件事杜云峰消失的这么静悄悄,可见不是被人掳走的,他那体格身板,想弄走他,怎么也得一伙人,那茶房不可能注意不到。
也就是说,杜云峰是自己走的。
至于去了哪里,宋书栋猜不出,他就单单是觉得,杜云峰肯定不会一声不响的把他丢这。
他当初掳他的时候,他只是猎物,现今他不是猎物,他是他的救命恩人,他是他现在唯一“熟识”的人。
他不是好人,但他坏得有限。
这么想着,他就安定了一些,茫茫然的白天出去找工,晚上回来照旧去敲门。
直到第三天的下午,他刚刚在一家小报馆实习起小编辑,包吃不包住,前两个星期实习,没有薪水。
报馆是商务印书馆下面的一个小公司,典型的走噱头风格的街边小报,刚成立几个月,正是拓展市场的时候,无奈天津这样的大都市小报馆立林,今天成立一家,明天倒两家,都是常事。
除了大公报这种常青树,谁也不知道世面上到底有多少小报。
不过宋书栋还是挺高兴的,写写画画的他擅长,钱虽然少,但是吃得一碗文化饭,他可不想再过躲躲藏藏有性命之忧的日子了。
临快下班的时候,主编让他出劳力,把上期囤积下的报纸送到厂里化纸浆,他厚道地满口答应,就拖着一箱子沉甸甸的报纸往外拖,那印刷的厂子并不远,过个转角就到,他图省钱,也不敢叫人力车,就自己慢慢拖行。
那天下午,戈登道可热闹了。
戈登道是小报馆的所在地,英租界上很热闹的一条路。
先是马褂松散打扮的黑衣人一群群的涌去,紧接着是英租界的红头阿三巡捕,脑袋顶着一窝红,惊天动地的往那边跑,巡捕房的汽车嗷嗷响着警铃横冲直撞的扬长而去。
后边就是好奇的老百姓互相问着咋回事面面相觑,有那好事的,腿脚快的,就跑过街角去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