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了根。
想起金小满,宋书栋眼圈红了一下。
那天他看见保安团的汽车浩浩荡荡开过去,捆着的金小满就跪在车上。悬崖下,枪一响,他就吓跑了,他想救金小满,但他没那个本事也没那个胆量,后面的几声枪响跟催命似的,把他撵得一路连滚带爬,几乎哭出声来。
他想,小满对不住了,我救不了你。
他没什么本事,手工的活计什么都不会,倒是能识文读字,就在这小村子里当了小教书匠。
锁上祠堂的木门,他今天的课就上完了,他得赶紧回家,家里还一个大活人呢。
杜云峰是从鬼门关上熬过去了,身上七七八八的伤无数,亏得年轻身体底子棒,那肉皮子也合,伤疤留了不少,倒是没落下残疾。
如果脑子坏了不算残疾的话。
他一时清醒一时糊涂,清醒的时候能帮忙劈柴做饭,迷糊的时候捂着脑袋撞墙,撞得墙皮噗噗下落,灰头土脸的也肯不停下。
宋书栋无数次在他耳边说:“杜哥你醒醒,我是宋书栋啊!”
瞪着眼睛灌了好几天的苞米糊糊,他终于眼珠一转,看着宋书栋说:“书栋!”接下来的几天他又一言不发了。
他虽然叫出了他的名字,却记不清了过往。
直到有天夜里,他被梦魇住了,鬼压床似的醒不过来,扭来扭去十分痛苦,宋书栋睡在旁边被他弄醒了,就见他气都要上不来的样子,就使劲的推他。
杜云峰一个激灵坐直了身体,大喊了一声:“慕安。”
宋书栋也坐起来了,问他到底怎么了,只见杜云峰红着眼睛,转过头看着,他问他:“慕安是谁?我这里好疼。”
他紧紧捂着心口,连呼吸都哽咽了。
话说贺驷到了天津城,这是人生当中他第一次出关。
之前二十年的浪荡岁月里,他过得欢欢喜喜,浑浑噩噩因为总是欢欢喜喜而显得浑浑噩噩,也因为一路的浑浑噩噩才能一直的欢欢喜喜。
奉天是他呆过的最大城市,刚从黑鹰山下来的时候,他简直眼花缭乱,觉得奉天城里人多车多,搞得他总是想躲闪,活得很慌乱。不过他这人是个灵活的性子,慌乱就慌乱了,却不自惭形秽,很快就能变着法儿的把自己融入新生活。
刚有汽车的时候,他就自告奋勇的学习驾驶,叫几个要好的伙伴把那程家的大汽车推出大门,他就敢在外边宽敞的场院里前前后后,走走停停的练习。
他心里有谱,只要不撞塌了房子,撞倒了人,大哥和军师不会难为他,所以当别人进驻程家大院还忙着争地盘,抢好吃的好玩的的时候,他就开始掌握一门技术了。
还是一门能更接近大哥和军师的技术。
当后来有人发现开车是个好差事,能跟大哥和军师出去见世面,吃香的喝辣的的时候,贺驷的车已经开得又稳又好,那乘客早已经习惯由他掌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