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谁都是少年人,于笠初敏感于自己望着对方背影的眼神太过深长,并不像是单纯对着一个只知名姓的人应该拥有的那种眼神,毕竟他从不曾了解过言晏,他长久以来拥有的,只是对方印刻在自己脑子里的一张平板面容,和如今手上这把仍有余温的伞,仅此而已。
于笠初当天没和室友打招呼就带着相机和电脑直接回了家,他有个一有心事就往家跑的坏毛病,大概如今已是晚期。
那天晚上,于笠初的电脑开了一整夜,里头反反复复地放着同一个片段那是他从白天拍摄的最后一段录像里截取的一小段内容,他将那一小段内容用pr作了简单的处理并调成了慢镜头。
高清镜头下,雨珠三两成群地打在黑色的伞布上,却并没有形成一整股顺着伞布流下,而是一颗一颗地吸缀着。新的雨珠落下又弹起,反着小而细碎的光。伞沿之下,露着一截白生的脖颈和一小片硬朗的下颚线,随着伞身后倾的慢动作,渐渐自下巴而上露出了伞后的一张完整的脸这是一张无论何时都能让人一见倾心的面庞,即便是于笠初也不能俗,一切的时机都恰到好处,他无法否认自己在那一刻,该死的为对方怦然心动。
画面里的人直直地看进镜头,嘴角镶着微不可察的笑意,于笠初隔着屏幕和他对视,不知怎么就妥协了。
他就这样抱着双脚蜷在桌前的软椅里,蓝牙音箱里整夜循环地放着almostlover>,苍白钢琴中低哑的女声和着外头细密连绵的雨声,一下一下打在于笠初的心房上。
clevertrick.
他突然之间就有些认了命,意识到这点后,他便起身抬手给文件加了密又重新命了名,做完这一切后,终是仰头靠在软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romantic.
这是只属于于笠初一个人的浪漫主义。
第27章
于笠初一旦决定按兵不动,那就是非常动真格的,如果硬要给这种动真格加一个期限的话,那就是能拖多久就拖多久。
所以当于笠初在毕业晚会后得知自己丢失的那把吉他落在了言晏手上后,他却镇定了。他其实存了私心,是希望言晏能够主动来还给他。
然而他没料到的是,言晏也存了私心,他希望于笠初能主动来要回去。
最后阴差阳错间,两人都在繁重的课业中渐渐将其遗忘,或者更准确地说,是都刻意装作自己不记得。
许是越珍视越不敢触碰,所以即便两人渊源颇深,此后也有过一次顺水推舟般的乌龙经历,却迟迟没有建立起真正的联系。直到两人相继毕业后都进了n大附属,于笠初以为日子还会像从前一样一成不变地过,虽然两人目前实际连朋友都算不上,他却能偶尔在上下班的路途中短暂地偷到一面,似乎只要这个人还在自己眼前,就觉得获得的养分已经足够充沛。
他的感情其实一直温吞又容易满足,又不是十七八岁的毛头小子了,喜欢人这种事总是做得不动声色又过分克制,他从来不执着于一定会得到一个结果,他甚至想就算这一生终究无法得到这个人,自己其实也是不会太过介怀的。
然而太过安于现状的后果便是,于笠初在稀松平常的日复一日中才突然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言晏竟然连一声招呼都不打,就这样人间蒸发一样地消失了。
再后来的故事则显得有些乏善可陈,两人在言晏辞职一年不到后在步行街的书店重逢,彼时于笠初大概是被前事吓怕了,终于开始有所行动,接着两人的关系便在彼此日渐的互相试探中取得了里程碑式的进展。
而如今便是这个故事最终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