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分队”的姑娘们走得并不快,离得也不算远,话隐隐约约地传到这边,何小曼和丁砚也听了个大概。
“你同事很有趣。”
“你还只有同学,我已经有同事了,是不是比你强。”何小曼倒也不输人。
“你本来就比我强。”丁砚转头望了望她,这话,其实非常真心。
二人并肩,很有默契地向汽车站走去,何小曼要回家,却以为丁砚的家跟自己是一条公交线,毕竟上次在批发市场偶遇,丁砚就是这么告诉她的。
“何小曼,总觉得你生得很高,是不是有一米七了?”丁砚自己就很高,现在跟何小曼并肩走,一转头就能大约目测出何小曼的高度。
“不知道哎,之前量过是一米六八,谁会整天去量啊。”
虽说何小曼说得很轻巧,但在丁砚心里却很微妙,一想到何小曼还在长身体,他就觉得她分明还是个小孩。可她沉静的表情,深潭一般的眼睛,加上比大多数成年女性都要高挑的个子,实在不太像只有十六岁。
“挺好了,不要再长了,再抽个子,你就不能穿高跟鞋了。”丁砚突然莫名其妙地冒了一句。
这话突然在何小曼心上轻轻一弹,几曾何时,高跟鞋就是她的战靴啊!为什么自己现在长这么高?除了父亲何立华的遗传,是不是穿越的时候还带来了“杨简”的某些元素?
“我在织布车间,哪有机会穿高跟鞋啊。”何小曼笑道,“前道脏,细纱忙,织布姑娘跑断肠。穿高跟鞋不是折磨自己嘛。”
转眼,走了车站,下班的一波纺织女工都在等车,个个都向二人行注目礼。还好,汤丹把“鸡肚小分队”带走了,去了另一边的车站,不然何小曼会被眼神绞杀。
虽然在鼓起勇气来到厂门口时,丁砚就已经料想到了会引起别人注意,但眼下这些纺织女工全然不回避的目光,还是让丁砚觉得有些不适应。
何小曼是很通透的,只望见丁砚的神情,便知道这位高材生的脸红病又犯了。
“突然不想坐车了。”何小曼扭头就走。
丁砚舒一口气,赶紧跟上:“我也不想。要不我们找个地方坐坐吧!”
哈哈,这句话好现代。这是八零年代啊,有什么地方好坐,古城青年的业余爱好就是压马路、看电影,打台球啊。
何小曼忍俊不禁:“这大冷的天,我可不坐路边啊,不想吃西北风。”
离了人群的注视,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候,丁砚就变得放松起来:“我当然不会带你吃西北风。何小曼,你喝过咖啡没?”
咖啡?咖啡!电视广告里的“味道好极了”曾经风行全国,成为大多数国人的口头禅。可是,现在应该还没有出现吧?一想到此,何小曼觉得自己应该装做从来没有喝过的样子。
“咖啡?没喝过啊!不过我在书里看到过。”别说,学霸人设挺好用,所有由穿越带来的认知上的超前,都可以从“阅读”中找到合理的注解。
“我请你喝咖啡吧。”丁砚望着何小曼欢喜的脸,心中说不出的异样。而这欢喜,是自己给的呢,丁砚不由也欢喜起来。
这年头没有咖啡厅。能喝到咖啡的地方,要么是如丁家、向家这样有地位的人家,要么,就是市里廖廖两家涉外宾馆。而这涉外宾馆,普通人是根本进不去的。
丁砚其实半点儿卖弄的心都没有,专心如他,就算知道“平民”如何小曼不大会有机会喝到咖啡,但也不会多想何小曼是不是有机会去涉外宾馆。在他看来,就是很单纯地想带何小曼去喝咖啡,在那个安静的地方坐坐,说说话。
天鹅宾馆是本市最豪华的宾馆,但却不是高楼,而是市中心一处遗存的古典园林。宾馆建筑就在这古典园林中,建成亭台楼阁的模样,绝对的闹中取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