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里。
陶晔之前突发的高热已经退了不少,从心底里泛出的困倦让他有些迷糊,一时之间想不起来白天的伤心,只是舒服的往alpha的怀里钻,深深的呼吸着空气里淡淡的蜂糖香。
他伸出一只手摸了摸渝大俊的脑袋,一头毛寸扎得他的掌心痒痒的,陶晔半梦半醒的偷偷笑了笑,安安心心的在alpha的怀里睡过去了。
可惜等陶晔再醒过来的时候,身边的alpha却又不在了。空气里香甜的蜂糖味道也变得很淡,若有似无的快要消失殆尽了。
“渝大俊?”陶晔心里头发慌,乱糟糟的感觉让他连鞋都顾不上穿,赤着脚就往外跑,“渝大俊你在哪儿?”
听到动静从厨房里出来的渝大俊一眼就看着陶晔了。
对方就这么穿着薄薄的睡衣,赤着脚踩在大理石地板上。
陶晔看见他,眼里的着急一下子就化开了,全都化作了细碎的闪闪星光,好像醒来能见到自己,便能让他如此幸福似的。
渝大俊的心也在这星光里,完全柔软下来。他想,现在的陶晔即使不爱他,也舍不得离开他了吧。
的确,他给不了陶晔年少的爱情,但是他能满足除了爱情以外的全部的刚需。
他能够支持陶晔的事业,照顾他们的家庭,即使他永远登不上爱人的那个宝座,他也一定能当一位称职的丈夫和合格的父亲。
渝大俊上前把人抱起来,不让冷冰冰的地板冻到自己的omega,然后一步步的抱着他往卧室里走,把人放到床上,再细心的替他穿上厚外套。
他觉得自己是一个懦夫,他紧紧的捂着身上的遮羞布,盖住他千疮百孔的爱情。好像看不见这些溃烂,就可以自欺欺人的爱下去。但是即便他病入膏肓,他也不愿意对陶晔有一点点的怨怼,毕竟这是他用生命去爱的omega,而对于一个alpha而言,用自己的一切去爱护,保护,守护心爱的人,这是烙印在血脉里的天性。
渝大俊愿意付出所有,把陶晔想要的所有东西,捧到他面前。
“别光着脚到处走。”渝大俊把陶晔冷冰冰的脚捂在手里,他摩挲着omega白嫩的脚背,低头轻轻吻了一下细腻的脚踝,“昨天还不舒服,要乖一点。”
“哎呀。”陶晔缩了一下,脚腕立马又被握得牢牢的,他有点羞,想要闪躲却无意间显出了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亲什么亲,不脏吗。”
渝大俊怎么会觉得他的媳妇儿脏,怀里的人还带着沐浴露的味道,整个人都是香的。
“还有哪儿不舒服没有。”渝大俊随他动作,看着陶晔一下子把脚缩进被子里,然后他摸摸身边人的额头,“我给你请了一天假,今天好好休息……要不然我把早餐给你端过来,你就在床上吃吧。”
“不用……”
陶晔想说他不用这么娇惯,渝大俊却先一步退开了,打定主意给他端早餐过来。
“哎,大俊……”陶晔没能把人叫住,蒙在被子里生了一小会儿闷气,然后自己抱着枕头叹气。他想到自己几次提起话头都没能说出口的事情,愤愤的打了抱着的枕头一下。
这只臭狗熊真的好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