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无微不至,那么温柔殷勤,那么关怀备至,那么细致入微,余晖怎会不妒火中烧呢?
比如就餐。
余晖将剥好皮的大虾仁习惯性地丢到包小小的碗里,包小小当即毫不犹豫地拿筷子夹到林子韬的小菜碟里,笑得天真烂漫:“来,子韬,尝尝虾,老余烹虾最入味儿了!”
余晖将择好刺的大块鱼肉习惯性地扔到包小小的碗里,包小小当即不假思索地拿筷子夹到林子韬的小菜碟里,笑得欢快满足:“来,子韬,尝尝鱼,老余熬的鱼最鲜美呢!”
余晖将剔了骨的排骨肉习惯性地放到包小小的碗里,包小小当即没有迟疑地拿筷子夹到林子韬的小菜碟里,笑得喜气洋洋:“来,子韬,尝尝排骨,老余炖的排骨肉特别烂!”
余晖斜眼瞅着自己辛辛苦苦孜孜不倦地剥皮择刺剔骨的劳动成果,途径爱人包小小的领地之后无情地被抛弃到林子韬的地盘,这番用心良苦全都便宜了外人,简直痛彻心扉。
比如出行。
现在的余晖已经被包小小残酷地剥夺了和他单独出门约会的权利,只要外出,必定是他和包小小以及林子韬的三人之行。
每次出门,包小小和林子韬并肩而行,甚至还要手拉手,愤愤不平的余晖只得拎着购物袋可怜兮兮地变成小跟班,不得反抗,也没有任何话语权。
比如穿衣。
“哎,包子,我那件加绒的蓝衬衫呢?”余晖面冲衣柜,自左向右地划拉整排的衣服。
余晖明天要在市级教育培训部门讲堂公开课,如此露脸的机会自然是要心地装扮,这会儿翻箱倒柜地找心爱又合体的衬衫,却不知为何不见了踪影,纳闷地询问包小小。
“呃?哪件?是那件纯蓝的吗?噢,我送给子韬穿了。”包小小辈靠床,手里捧着平板电脑,嘴里啃着无糖饼干,专心致志地盯着屏幕里五斑斓的画面,漫不经心地回答。
“啧...”余晖嘬着牙花子翻了个白眼,这句‘你跟我商量了吗就随便送人家我的东西’硬生生地压在嗓子眼,好半天,才顺过气来,计较不计较,衬衫都已送人,木已成舟覆水难,难道不要脸地找林子韬讨回来吗?
“喔对,老余,你的那件墨绿色的棉服,我也给子韬穿了。天太冷,子韬也没厚点的衣服可穿,冻着可不得了,所以我就先拿给他穿了,我跟你说一声,啊哈...”包小小打着哈欠像慵懒的大猫似的慢吞吞地躺好,立刻响起微微的鼾声。
余晖上牙紧紧地磕着下牙,拿手里的衬衫轻轻地抽打床尾,无声地狂叫:“噢,他怕冷,我不怕冷是不是?他是血肉之躯,我是钢铁铸成的吗?居然拿我的衣服给他穿,我都舍不得穿,好不好?那衣服,我可是咬牙跺脚才舍得买的!苍天呐,我到底造了什么孽,非要遭受此劫?!”
林子韬从前是要风度不要温度的翩翩佳公子做派,即便是寒冬腊月,向来也穿得不多,穿得太多显得体态臃肿,又行动不便。
出入的话车内有暖风,室内又有暖气,当今的冬天,穿多穿少根本不受气温的影响。
现在的林子韬毕竟刚刚经历了小产,畏寒又不可受风,所以在家也好出门也罢,穿得都相较于过去要厚要多。
至于衣服的来源,肯定要到商场去买,又要出门又要试穿,太麻烦。包小小见林子韬的身量和余晖差不多,就擅自做主将余晖没穿过的衣服送给他,穿着出门再去采购中意的衣服。
余晖发泄完毕,无计可施地重新挑选衣服,然后老老实实地爬上床,拥着包小小入睡。
比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