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想他非气的胃疼不可。
等斯内普也穿好了几件厚毛衣和大衣后,约翰把刚才就准备好的棉手套,围巾,耳暖和帽子分发给他。
“我不需要这个。”斯内普有些嫌弃的看了一眼暗红色的围巾和手套。
“我们是用眼睛找的,不是用脖子,耳朵或者后脑勺。”约翰催促,“快戴上吧,这个颜色看着更暖和。”
斯内普又嫌弃的看了一眼,还是伸手接过了。
刚才约翰听闻他穿着袍子就去查看了一圈时,那一瞬间扭曲的脸色可怕极了
在那几秒里,斯内普甚至以为他要气疯了。
那是为了他而生气。
斯内普突然有了一种奇怪的心情。
就像是那个下雪天在小巷子里,约翰给他变火花看时的心情。
奇怪的感觉,有点新鲜,但不讨厌。
或者说……感觉挺不错的。
穿上了约翰的衣服后,斯内普就变得清晰可见了。
即便他的身体在衣服里变得透明衣服也还显示着他的所在。
约翰偷偷摸摸的领着斯内普下楼。
劳斯太太不知道出门了没有。要是她看到,肯定该奇怪自己什么时候带回家了一个客人尤其身上还都穿着他的衣服。
“呀?这位是”真是乌鸦嘴。劳斯太太正坐在客厅里看电视,此时看到楼梯上的斯内普,有些诧异。
“今天有客人来过吗?约翰,他是……?”她疑惑的喃喃。
约翰尴尬的笑着,干巴巴的试图解释:“这是……这是斯内普先生。我的我的”
他卡了壳,不知道该说个什么身份。
如果说是父亲的亲戚,也是可以的,因为斯内普这个姓非常少见。
可是约翰心中有他那个不可告人的小心思,因此不愿意这样说。
他求助的看向斯内普,期望他能补了这个漏洞。
“哦真是欢迎欢迎!”斯内普还没开口,劳斯太太就突然恍然大悟状。她已经自己脑补出了什么。
“小伙子你叫什么?看起来可真稳重。我是艾达劳斯。是约翰请来的的佣人。”劳斯太太笑眯眯的,变得十分热情。
约翰看斯内普一脸不准备回答或者说没做好回答准备的样子,于是替他说:“他叫sev呃,sebastian。”
“没错,他叫塞巴斯汀。”约翰看了一眼斯内普,发现他也在看自己,眼神中并没有反对的意思。
塞巴斯汀在希腊语里是“受尊敬的”,“庄严的”的意思。
约翰觉得很配斯内普。
毕竟“西弗勒斯”在拉丁语里的意思是“严厉的”。
说到这里约翰就想吐槽……你说谁家给孩子取名“严厉的”。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我看这个“sebastian”翻译过来应该是“塞巴斯蒂安”。只是总想起《黑执事》里的塞巴斯蒂安,所以用了“塞巴斯汀”这个翻译。
也是为了对应上西弗勒斯的前两个字母23333.
☆、第三十四章
好不容易摆脱了突然变得很热情的劳斯太太,约翰和斯内普走到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