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头砸吧了一下嘴,他对叶澜的印象还是不错的,老实又本分。之前花园里头种的还是青菜萝卜的时候,先生那么多小情人,就他来了一次之后临走还要拔两个萝卜,之后还打了个电话过来,大概就是夸李老头的萝卜种的好,水灵。李管家忙了大半辈子,上了年纪就爱整整这些,难得还有个人这么夸的,因而心底里也是十分欢喜叶澜的。
“我觉得那小娃娃还不错,没准是先生惹他不开心了。”
李嫂不服气了,“先生不要太会追噢!”
李老头也是个倔性子,“诶,你别不信,你想想先生小时候,看上的猫被薅得毛都没了,养的狗成天关在家里活活闷死了,还有他表舅家的那个乖囡囡,小时候特别标致的,现在好像在英国留学哦。”
李老头一提醒,李嫂就想起来了。
那会儿沈妄秋才几岁大,就喜欢招蜂引蝶,骗小姑娘的把戏大人看了都招架不住。邻居的小女娃都喜欢和他一起玩过家家,抢着去当他“老婆”。后来他表舅家的小女儿来了,是个混血儿,眼睛水蓝水蓝的,长相好看得不得了。沈妄秋那时候还小,扯着人家的辫子让她陪自己玩游戏,要是不同意,就把她的长头发烧掉,把人家小姑娘吓得哭了大半天,后来都没来过。
事后小沈妄秋也有些哭鼻子,抱着李嫂的大腿委屈地告状:“她干嘛不当我老婆,我好喜欢她的!”
李嫂想起这一茬,才有点将信将疑,“是的噢,先生有这个毛病的,越欢喜的越欺负,我要去和他说说的,真的喜欢么要去追回来的呀,晾着晾着就真的分了呀。”
李老头不耐烦地摆手,“你去,我不和他讲了,看他平时厉害的,真的看上了笨的跟头驴一样。
李嫂嘘了声,“像你很会一样,年轻时候不也是个愣头青。”她重新系了系围裙,一转身,看到隔着一道玻璃,就坐在餐桌前喝百合汤的沈妄秋额头青筋暴起。
李嫂心里暗道不好,她又着小碎步急急忙忙跑进去,看见沈妄秋面前碗里的汤一口都没动。
“先生,你听到了呀?”
沈妄秋拿过一张餐巾纸擦了擦嘴,“李嫂,你这么耳背都听清楚了,我会听不清吗?”
“那先生你要去追的呀……”
“我追个屁!”沈妄秋气急败坏,却又无能为力,“我连他人在哪里都不知道……”
李嫂是清楚沈妄秋的脾气的,她见沈妄秋这副模样,端着桌上没喝完的百合汤躲去厨房了,再不敢有什么后续。
往事终如尘烟般慢慢消散,两人的交集越来越少,记忆里彼此的影子似乎也慢慢淡了。
生活一步步迈入正轨,叶澜在新学校的生活忙碌且充实,尽管夜深人静地时候还会想起一些不该想的人和事,但也不过短短几个瞬间,忍过去,第二天对谁又都是一张微笑的脸。
他第一次住宿,许多的事情多不习惯,四人间的宿舍,他年纪最大,可许多事上却还没其他几个十七八的舍友老成。
后来一个舍友有了女朋友,搬了出去同居,四人间变为了三人间。
叶澜上铺的小胖子叫陆洋,两只绿豆眼,一笑便连眼睛都找不着了。
对面的瘦高个叫杨一,搞怪开朗,拖着叶澜加了篮球社,于是叶澜一米七五不到的身高成了全社最矮的一个,每日里只好同啦啦队的一起喊加油。
陆洋说杨一这是兔子偷吃窝边草,打个球还拖家带口一定要自备啦啦队的。
杨一搭着叶澜的肩,连连摇头,“这不太帅了怕太多人惦记,必须要正房出去压场嘛。”
叶澜脸皮子薄,“你们再这样我不给你们带饭了。”
两人瞬间举手投降,“哥,我们错了。明天还指着你买早饭呢。”
叶澜便又得意起来,他没有过弟弟,不过这样被人喊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