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看他刻意闪躲的眼神与悄悄泛红的耳根,比起千年难得一遇的剑道天才,更像是邻居家内向害羞的小弟弟。
宁宁看看他,又看看自己身后的那堵非洲墙,用不太确定的语气问:“你愿意跟我一起,打扫房间?”
林浔没抬头,也没说话,脑袋轻轻点了一下。
事实证明,林浔是真的不太像娇生惯养出来的皇家子弟。
当宁宁还在跟满地的丹炉碎屑作斗争时,他已经清扫完了缺胳膊断腿的桌兄、脑壳整个被炸飞的椅子兄、以及在爆破冲击下碎落满地的书籍残页。
他实在是太熟练了,熟练到宁宁不由自主地开口:“你在家里经常做这些吗?”
“是入山后才学会的。”
林浔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师尊告诉我,这是剑修的必修之道。”
他才刚来这儿没多久啊,看把孩子都逼成什么样了。
宁宁不禁发出灵魂叩问:“明明我们赚钱那么难,为什么人家赚我们的钱就这么容易?”
“小师姐,”正在吭哧吭哧帮她搬书柜的林浔闻声停下,迟疑一瞬后继续道,“我有个朋友,教给了我一些节俭之道——这只是我朋友的做法,我、我没试过的!”
感受到宁宁直直望来的视线,小白龙有些慌张地乱了呼吸:“大致就是……如果门服损毁,不需重新购置,只要寻块白布加以裁剪,再用金色颜料描绘出云纹图案便可。”
宁宁目光惊恐地看一眼他的衣袖。
暗金纹路歪歪扭扭如帕金森患者,本应绣有蛟龙的地方,画着只龇牙咧嘴、脚比头大的诡异大泥鳅。
“还有,”林浔垂着脑袋补充,“雨天的雨水一定不能浪费,可以接下来烧开洗澡,比池塘里的水干净;吃完西瓜南瓜后的瓜皮也可以保存下来,在下一顿饭时清炒,这样又能多一道菜。”
宁宁惊了。
宁宁真的很想问他,你说的这个朋友,是不是就是你自己?
可是这个问题好伤人,为了顾及小皇子的自尊心,她强忍着没说。
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这就是天下第一大剑宗吗?
合着其它门派都在教授术法剑诀,只有玄虚派清新脱俗,要是出了教科书,怕不是这种画风:
必修一:《论一个穷逼的自我修养》。
必修二:《家务活与母鹅的产后护理》。
必修三:《我的一个盗菇朋友——关于身无分文时偷菜的心得一二》。
绝了,整个就一穷光蛋进阶指南。
“对了小师姐。”
林浔见她脸色更白,以为宁宁还未从破产的事实中缓过来,小心翼翼朝她迈近一步,从怀里掏出颗光华四溢的洁白圆珠:“我此次离开东海没带多少钱财,只有这夜明珠勉强算是值钱,如果不嫌弃,收下它换些灵石吧。”
他哪是“没带多少钱财”。
林浔压根是一穷二白地出了家门,只因为师尊告诉过他,剑仙从不拘泥于身外之物。
后来发现师尊本人也曾经吃过爆炒瓜皮,甚至发展了一种全新菜色,叫“落英百香萃”。
就是炒花瓣和树叶子。
这颗夜明珠是他浑身上下仅有的值钱物件了,本该好好保管,可是……
涉世未深的小白龙鼓起勇气,极快地瞥一眼宁宁惨白惨白的脸,心里暗下决心。
既是同门,就理应相互帮扶。如果他的身外物能换来小师姐继续生活的信心,牺牲这颗珠子,便算不了什么。
他可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孩子啊!大不了再去喝露水吃树叶,小师姐要是疯掉,她的一辈子可就全完了!
宁宁心情复杂。
在原著里,林浔的确是个毫无心机、心软至极的小白莲设定,路见不平时,就算害羞得满脸通红结结巴巴,也要上去匡扶正义。
有读者一针见血地指出,作者之所以把他设定成这种性格,就是为了突出男主角裴寂的杀伐果断、阴冷恣睢。
说实话,在以上帝视角看这部小说时,宁宁也曾觉得这位小皇子实在同情心泛滥,但当她自己成了被他同情的那个——
这就是个小天使吧呜呜!明明自己都穷成这样了,居然还能拿出最后的资产送给她!双标又怎么样林浔他真的太好了吧!
“不不不,我不用。”
宁宁赶紧摆手:“你不是也没有多少灵石了?”
她说得隐晦,特意略过了林浔吃瓜皮洗雨水的那些事儿,从而保全小朋友单纯脆弱的自尊心。
没想到地主家的傻儿子嘿嘿一笑:“没关系,上回大师姐带我去万剑宗偷了好多瓜,瓜皮够吃好几——”
话没说完,林浔就顿顿停住。
他自尊心强又非常容易害羞,之前刻意隐去了自己的身份,谎称那些事情都是“一个朋友”所为。如今这句话……
不正是在大大咧咧地宣告,那个朋友就是他本人么?
热气腾地上涌,白玉般的脸庞霎时笼上一层绯色,如同晕染开的墨团越来越浓,最终变成遍布整张脸的通红。
太、太丢人了。
他本来想在小师姐面前留个好印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