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辰哥儿顺了顺它的毛,它伸了个懒腰,讨好地舔了舔他的手指,神情乖的不得了,辰哥儿忍不住笑了一下。
几个人浩浩荡荡去了学堂,等他们来到时,学堂里已经来了不少小汉子和小哥儿,看到瑾哥儿大家都响亮地喊了一声瑾叔叔。
不得不说这群狼崽子都对那日的大餐记忆犹新,单凭一顿饭就被李瑾服了。
见辰哥儿手里抱着一只小狐狸,一颗颗小脑袋都挤到了辰哥儿跟前,“哇,这是什么东西?好漂亮。”
一个五岁左右的小汉子中气十足道:“笨蛋,连小狼狗都没见过。”
“你家小狼狗有红色的毛呀?长的也完全不一样!”
有一个还伸手去摸小狐狸。
辰哥儿不习惯被这么多人围着,抱着小狐狸往后退了一步。小狐狸从喉咙地发出一阵警告的低音。
李林神气十足,见大家连小狐狸都不认识,他大大翻了个白眼,特别有优越感,“笨!这都没见过!”
就在这时,先生过来了。
他以手掩唇重重咳了一声。
孩子们瞄到他,顿时一轰而散,全跑回了自己选好的位置上,就怕动作慢一点被先生抓到把柄,回家后会被揍的屁股开花。
辰哥儿将小狐狸塞给舅舅,跟王瑞找了个靠前的位置坐了下来。
先生姓何,五十岁出头,还留了长胡子,他正笑眯眯看着大家,眼神清明,神矍铄。
李瑾跟他打了声招呼,便将小狐狸抱走了。
小狐狸眼巴巴看了辰哥儿一眼,辰哥儿已经打开了书,根本没往他这边看,小狐狸耳朵耷拉了下来。
李瑾伸手揪了揪,见小东西蔫蔫的,忍不住笑道:“走,我带你去南灵山,不比这儿有意思?”
小狐狸根本不买账,懒洋洋的,一点神都没有。
李瑾之所以要去南灵山,是因为云烈要去,其实云烈想活捉一对梅花鹿当聘礼,梅花鹿在大夏朝象征着吉祥,寓意极好。结果昨天见面时,一不小心提了一句要上山,李瑾听到后,就赖上了他,非要跟他一起。
李瑾没回家,直接带着小狐狸去找云烈,路上还遇到不少汉子。
最近地里的玉米已经过了人的腿弯这么高,各家各户也刚锄过草,没那么忙,不少人成群结队地去了长青山,打算摘点山梅和圆瓜,圆瓜虽然不能酿果酱,因为李瑾将水果沙拉的做法教给了归云阁,店铺里也在这东西。
勤快的人家靠着摘山梅和圆瓜赚了不少零花钱,竹溪村的人现在见到李瑾就跟见到了财神爷,恨不得将他供起来,一个个都笑的极为热情。当然也有内心不痛快的,好比张二麻子,上次他好不容易将翻车卖给了陈地主家赚了五两银子,被没了不说,现在大家还不许他卖翻车,他连李瑾一同记恨上了。
见李瑾率先盖起了砖瓦房,他一双不大的眼睛满是嫉妒,那些钱如果是自己的该有多好?
他起的晚,家里已经没了粮食,打算厚着脸皮去二叔家借点,竹溪村本就不大,他刚走了几步,就碰到了李瑾。
看到瑾哥儿怀里火红色的小狐狸后,张二麻子瞪大了眼,“乖乖,这不会是狐狸吧?”
小狐狸平日都在家呆着,没人抱着它出门,知道李家养狐狸的也只有那么几个人。
见到他手里抱着只狐狸,张二麻子一双眼睛滴流转,心里痒的不得了,没想到竟然能看到活生生的小狐狸,这可是个好东西,听说能卖不少银子呢,多少富贵人家想养都找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