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认识到,收集和报道信息,有可能引起伤害或不愉快。而求索新闻,并非可以傲慢自大的通行证。
也要认识到,比起公共官员和其他那些寻求权力、影响力、关注的人,私人更有权利控制住纯属于他们自己的信息。只有那些超乎寻常的公众需求,才能依法触犯人们的*。
表现出良好的品味,避免兜售谬误,去满足火烧火燎的好奇心。
在确认少年嫌疑或性犯罪的受害人时,必须小心翼翼。
在指控申请正式颁发之前,指认犯罪嫌疑,必须判断正确。
在犯罪嫌疑的公正受审权和公众的知情权之间,寻求平衡。
除公众知情权之外,记者完全没有责任,去服从任何利益集团。
避免陷入利益集团的冲突,无论是现实的,还是预知的。
永远不参与任何有可能减损正直或损害公信力的团体和活动。
只要有可能损害新闻公正,拒绝礼物、恩惠、酬金、免费旅行、特殊待遇。
以责任感为力量,保持警惕和勇气,坚守这些信条。拒绝商业性言论、诽谤性言论、挑衅或仇恨性言论。
拒绝为广告主和特殊利益者提供特惠待遇,抵制他们对新闻报道构成的压力。
如果消息源提供信息,是为了实惠或金钱,要小心对待,杜绝新闻招标。
记者应该澄清和解释新闻报道,邀请公众进行对话,探讨新闻工作。”
袁世凯看完,不禁鼓掌叫好,笑道:“原来大总统早有准备,俺就放心了。有了这个记者守则,中国记者就可以铁肩担道义,妙笔著文章!”
李经述说:“我知道笔杆子对一个民主社会来说很重要,但如果记者无知无耻,就会扭曲整个社会舆论,割裂整个社会的共识。所以记者这个职业必须职业化。让社会上的有才之人和今年所有大学的新闻学毕业生都参加记者证考试。没有记者证的人员,一律清除出记者队伍。”
“确实是这样。”袁世凯点点头,问道:“关于中国新闻局局长的人选,大总统可物色好了?”
李经述回答道:“我准备把教育部副总长鲁迅调过去,他喜欢写文章,也算是人尽其才吧。”
袁世凯说:“还是大总统考虑得周全。”
不久,参议院议长容闳在国会提出了《中华帝国新闻自由法》草案,供各位在座的议员审议。
分发完资料,容闳大声说,“中国的任何公民,都将享有言论自由。但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这些条例中所包含的限制性规定大体包括:反对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士完整的;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泄露国家机密的;宣扬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法律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接着,容闳慷慨陈词:“言论自由是泰西民主制度的关键,也是人格及自主性最必要的方面。保障言论因其有助于政治进程或推进真理强调表达的工具性价值之搜寻。言论自由不仅服务政治的需求,并且服务人类需要自我表达的灵魂之需求。正如法国的大哲学家伏尔泰说,‘我反对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的说话的权利’,各位议员,拿到草案,你们要认真审议,这关乎中国长久之和平与稳定,乃是千秋万世之大业。”
袁世凯翻开草案一看,里面很多内容颇为激进,比如允许报纸报道政府官员的一切公务行为乃至私生活,他提出异议:“凡属个人*,上无损于国家。下无害于社会,报纸即不得攻讦”。
容闳说:“我看屡次怙恶不悛者,不应当在此例。”
“报纸监督官员,他们自己谁来监督?”谭翤同提意见说:“我们应当鼓励公众抱怨新闻媒体。对于记者和新闻媒体的不道德行为,也应予以暴光。”
容闳说:“很好,我们有必要制定相关具体条款来规范记者的各种行为。”
如此种种,审议会十分热闹,讨论了三天,才顺利通过相关法案。审议会刚一结束,容闳当即拿着通过的新闻法案去总统府找李经述签字颁布,容闳过去就一直在推动新闻的立法工作,此时终于达成夙愿,感觉民众的权利又增加不少,心情颇佳。
当时,天空已接近暮色,李经述正在瀛岛上钓鱼,他坐在岛上用艮岳遗石堆砌的假山之上,李经述的儿子李尚民立就在他的身后,向他汇报在廉政局查办的又一宗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