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我只和你说一次,至於能不能办到,靠的是你自己的天赋与能力。”
说完凯米修斯凑近本的耳边,附耳低语,本则睁大了眼睛竖著耳朵,打起十二分神在记忆。
片刻,凯米修斯离开了本耳朵,重新与本相对而站,“我再问你一遍,刚刚的话,你都记住了吗?”
“恩,主人放心,我都记住了。”
“那就出去吧,好好做你该做的事,不要辜负了我对你的信任。”
“是!”
离开密室,本暗暗发誓,一定要学会召唤控制夜生物。祈的事情,他已经觉得够对不起主人了,主人竟然还不计前嫌,再度委以重任,这回,无论如何都不能再掉链子,否则他自己都无能原谅自己,可以直接去死了。
待本将书房的门关上,凯米修斯走到书房的窗前,双臂环抱,若有所思的看向窗外中庭。
中庭的景致有些尴尬,交相呼应的两大景观如今只剩下灌木迷宫,曾经的玫瑰园因为祈的好恶,玫瑰已经被拔光,现在也不是播种的季节,即便是播下了种子,秋冬也无法生长,光秃秃的中庭显得有些萧条许多。
他希望,本不要让他的选择後悔。
其实他会把关键的任务交给本,并不是毫无理由根据的。
血族中每一个人都生来具有一种属於自己的突出能力,他是速度,尼德拉是催眠,弥尔是射击……
而本的能力还没有觉醒,凭藉他的观察,本在影响动物这方面,有著极高的天赋。如果是本的话,或许真的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不过关键还是要看本是否肯下功夫,结合自身天赋加上肯刻苦磨练,才是能觉醒特殊技能的根本,也就是说,虽然每个血族都有各自的天赋,但是最後能将这项天赋转化为自身技能的,并不是血族中的所有人,都能够觉醒。
他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要本不辜负他的期望,可以觉醒,那麽他就可以再生死一线的时候,保住心脏的“核”,变作蝙蝠在掩护下金蝉脱壳。
既可以瞒天过海,又能够逃出生天,以死亡的假象,彻底摆脱梵卓族的束缚。
由於现存的後代血族中,几乎没有谁能够拥有元祖血族的“变化”能力,变化的能力对於现在的後代血族来说,可以说已经退化,只是存在於传说中。并且完全没有人知道,被看做最接近先在血族的凯米修斯,连变化的能力都完美的承继。
所以凯米修斯敢以此作为豪赌的砝码,他赌谁都不会意识到,他会剑走偏锋置之死地而後生,他名垂一线变作蝙蝠,藉机铤而走险的尝试“复生”。
人类的推理小说中常出现,死人是最不会被嫌疑的人,死人也是最来去自由的人。将之放在血族中,一样准用。
※※※※※※※※※※※※※※※※※※※※※※※※※※※※※※※※※※※※
本觉得,他这辈子唯一可以引以为傲的,就是他在十天之内,只用了五天就完成了天赋的觉醒,完美的达成了凯米修斯交给他的任务。
凯米修斯扫了一眼眼睛里闪著兴奋的闪光的本,并未做理会,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