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是祈说话了,肖恩以为自己已经死了,肖恩从来没有承受过如此强的压迫感,他差一点就尿shī_jìn了,他发誓,他再也不会在凯米修斯面前说一个不字。
“白、白、白云它,还……还没、没驯服,您……您,您会,受、受伤的。”舌头像打了一百个结一样的肖恩,总算磕磕巴巴的把一句话完整的说完。
白种人的肖恩比其他白种人还要白的多得多,过白的皮肤衬得鼻梁颧骨处的雀斑异常清楚,显得很孩子气,此时肖恩的脸色已经不能用白皙来形容,而是完全没有血色。
凯米修斯充耳不闻,径直将拴在马栓上的马解开,他抓著马缰,如同肖恩说的一样,马确实未被驯服,即使被凯米修斯牵著也一样不安分的甩著脑袋企图挣脱,扬起它厚实有力的前蹄踢腾,充满了攻击力。
不过凯米修斯像是什麽事都没发生一样,淡定的对肖恩道:“这里我说什麽,就是什麽,不要让我说第二遍,记住,你没有下一次机会了了。”
“记……记住了。”肖恩快要哭了,不知恐惧与委屈谁的比重更大,总之,眼泪已经在眼窝里打转了。
凯米修斯没再理会肖恩,转而对祈道:“看好了。”
说完,凯米修斯双手抓紧缰绳准备上马,还没有被驯服的野马充满烈性,连著马缰的辔头还是最简易的那种,这还是肖恩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给套上的,并且也是他的极限了,马鞍马鞯马镫更别奢望了。
连基础的马具都没有,凯米修斯开始了和烈马的角力。他首先要做的是骑上马背,没有马镫的助力,想要蹬上和普通人差不多高的马背上,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何况这是一匹狂躁的野马。像是要维护尊严一样,马疯狂的嘶鸣著尥蹶子,狠踢蹄子,好几次都要踢中凯米修斯的要害,但每次都被他有惊无险的躲开,若是普通人大概很难躲得过去,挨上一蹄子基本小命不保。
旁观的祈即使知道他不可能受伤,也还是忍不住为他捏一把冷汗,十指下意识的交叉紧握,啃咬著自己的手指骨节。肖恩更加夸张,睁大眼珠的看著凯米修斯和白云之间的战意酣畅,肖恩快要吓死了,要是凯米修斯出了闪失,那他真是真正的死定了。
凯米修斯许久没有这般斗志昂扬了,这匹烈马彻底将他的斗志点燃,他誓要征服不可。不过,既然是能被眼高於顶,什麽样的宝马名驹没见过的凯米修斯,一眼相中,就说明这匹马也不是什麽善碴。
几次失败後,凯米修斯掌握了已经掌握了要领。他看准时机,猛的拉住马缰,纵身而跃翻身跨马,虽然并没有坐稳,但总算是骑了上去。斜跨上马背,凯米修斯修长有力的双腿紧紧夹住马腹与马背、一只手勒紧马缰,一只手抓野马未经修剪过的长茂鬃毛,这麽做一是为了防止马缰断掉,二是为了对马脖子进行牵制。
被人骑了上来,性子刚烈的野马更加狂躁,可是无论它怎样,不管是高扬前蹄,还是猛踢後退,怎麽折腾就是无法把背上的人甩下来,背上的人甚至在它的一番折腾下越骑越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