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天的煎熬。
发觉到祈伴随著隐隐呻吟开始挣扎起来,但凯米修斯并没有停下来,没有任何迟疑的将祈搂得更紧,直至祈的呻吟与挣扎渐渐消弱,消失……
此时的科特城已经安静下来,笼罩在科特城上空的浓稠乌云依旧没有散去,明明是上午,却因为乌云遮天蔽日,如同傍晚。刚刚凄惨的叫声已经停止,被凯米修斯从城堡中召唤出的如同怪物一样的东西不知何时已经全部消失,他们该是已经回到的地方,就彷佛它们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一样。
但是曾经作为一个边陲小城,还算富庶热闹的科特城如今已成为一座死城,满地残肢断臂血流成河,白石雕刻的广场雕塑已被血液染红看起来彼时宁静的雕塑此时看起来分外狰狞,刺鼻的血腥味冲天,这座城市俨然已经成为修罗道场,普通人看到这一幕大概会吐个三天三夜。
没有人注意到,在距离广场不远的地方,一处视野极好,站在二楼阳台上便能将广场尽眼底的一座双层砖石民房,两个人不知从何时起站在阳台上。
“少爷,这个结局……”
“唔?”
“呃……”
尼德拉那冰冷不带温度的蓝眸扫了一眼将头低下不再说话的尼诺,重新看向广场的木台上,看著凯米修斯抬将祈用双手抱起,跳下十字架的木台,踩著满体的零碎的尸体走了几步眨眼消失在广场,本也背著母亲跑了几步同样消失得无影无踪,如同消散在空气中一样。
他将自己编导的一出好戏从头看到尾,却没有露出任何笑意,冷冷的瞥了一下薄唇,这出剧该说成功?其实他不成功,因为结局与他计画的并不相同,祈最终没有死,不但没有死,反而成全了凯米修斯,想到这里,心底恨意更深,他不由双手紧握,尖锐的指甲戳破了,流了血也不知痛,而被划破的皮肤则自动愈合,再次握紧皮肤又被划破,反反覆覆,掌心的伤始终无法完全愈合。
可是一念而转,又觉得未尝没有成功,起码他让凯米修斯慌了阵脚,这大概是凯米修斯死活了几百岁第一次这样,如果凯米修斯没有紧张惊慌,他便不可能发现不了他的存在吗,而事实是他确实一直都没有发现,没有发现罪魁祸首的他始终都在场,置身事外看著一出好戏。
如冰山一般的俊容露出了诡异的笑容,只要让那个被称为父亲的男人难过,看到一向淡然处事不惊的凯米修斯慌乱,他便从心底开心。他并没有注意到,自己并没有因为祈受尽折磨屈辱在生死一线徘徊,而感到半丝心痛,哪怕他口口声声说爱祈,他似乎忘记了,他一手策划的这一出戏是因为他得不到祈,便要彻底毁掉,别人也别想得到。
在一旁看得心惊肉跳的尼诺终於忍耐不住,矮了尼德拉一头的尼诺抬头,担心的看著自己有些疯狂的主子,再一次出声提醒道,“少爷,老爷他们已经走了,您把手松开吧,都出血。”
“出血?”听到仆人的提醒才回神的尼德拉,些许迷茫喃喃重复。
“您的手啊,手心。”尼诺著急的在他的面前指著自己的手心。
“手心?”这时尼德拉方抬手,看向自己的手心,掌心的嫩肉已经被自己的指甲戳得血肉模糊,让人不忍直视,指甲缝间才夹杂著血腥肉末,正常人早该痛得哀声连连,而他只是恍惚的看著手心的惨状,再看著血肉模糊的伤口一点一点复原,完好如初。
“少爷您没事吧?”尼诺见过阴险的主子,见过残忍的主子,见过骄傲的主子,见过各种各样的主子,就是没见过这样的主子,担心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