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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彻夜不熄 > 分卷阅读129

分卷阅读129

把它从库里开出来,”黄煜斐声音很沙哑,“你该帮我的。”

“可以,我已经联系小徐,飞北京对吧?我让他尽快,不知道还有没有航油啊,”谢明夷似乎有些没辙,又问道,“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这是魔头又出山了。”

“我很好。”

“喂,嗓子太哑了些,小斐哭了还是怎样?”

“我只是太久没有讲话了,”黄煜斐在那边轻笑,“还有,我吃太多牛轧糖了。”

谢明夷也笑了。挂掉黄煜斐电话后,忽然回想起很久以前,他自己初到纽约时,大约是十四岁。彼时黄煜斐不到十二,春假同黄宝仪一起去曼哈顿和他小聚,又去城看橄榄球赛。那时候的印象是,这个从小混大的玩伴,已经完全变了个人。

两年前葬礼上,额前贴着纱布的小男孩,如今长高了不少,眉尾的伤疤掉了,那块皮肤却没再长出眉毛。他蹙着断眉,那样苍白,阴沉,冰凉。他恹恹地,冷眼看着周围一切,非常用力地切着盘子里的蜂蜜烤牛肉,好像正在手刃敌人。

稚嫩的体内寄托了一个硬冷的灵魂。

黄宝仪悄悄告诉谢明夷说,这家伙一天不说超过五句话,一个朋友也没有。

谢明夷很清楚这人为什么会这样性情大变,从人人争着夸争着宠的甜滋滋的小少爷,变成那样一个怪异的家伙,他也唏嘘,也觉得无奈,同时非常心疼同样经历过残酷,仍然要打起神照顾弟弟的,刚满十八岁的黄宝仪。

于是谢明夷经常去新泽西看看这对姐弟,他自己也慢慢从高中生变成了大学生,又准备留在纽约读法学和商学。日子久了,他发觉两件事:

第一,自己无药可救地爱上了黄宝仪。

第二,黄煜斐这家伙,不知不觉又变了一副模样。真正意识到这一点,大约是去新泽西伊丽莎白城,参加已经进入大学三个月的黄大少爷的十七岁生日那次,谢明夷忽然间发觉,他所认识的古怪老九,已然变成了一个笑脸魔头。

个子和他一边高了,青春痘清理干净,模样越长越抓眼,还总是一脸的笑,好像老觉得什么东西挺好玩,说出的话,却一句比一句刻毒。

他看见谢明夷第一眼,竟一边整理着领结一边道:“姐姐又交新男友了,很帅,去见见?”

谢明夷气得简直想把一后备箱的贵重礼品全扔进海里。

派对上,金发碧眼的女孩子们黏着黄煜斐,要是不合眼缘,他就会一边温柔地看着人家,一边嘲讽:“这个眼妆,你是准备去戏剧社演puck?还有你,故意把酒泼到我身上,想和我睡还是想帮我洗?”

当然这还只是浅层的、幼稚的嘴毒,谢明夷渐渐发觉,黄煜斐更恶劣一点的是,他已经习惯于若无其事地戳别人最想隐藏的痛处,揭别人最难直面的伤疤,越来越有准头,甚至把这件缺德事当成爱好,仿佛这样就能显得他自己是个没痛处也没伤疤的奥特曼似的。

黄宝仪固然也意识到这一点,那时她已经回到香港打理生意,相较于黄煜斐做的一些更疯狂的举动,例如打架撞车抽烟喝酒之类的,她更担心大洋彼端的弟弟这种一身冷刺的性格,将来会很惨烈,甚至孤独终老。

谢明夷问:“他这样是怎么考上普林斯顿的?”

黄宝仪笑:“他有力做坏事,当然也有力学习,在面试官面前也很会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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