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玺说,今晚要不要一起吃饭。
应与臣手里正提着个保温桶,拿了一双不知道哪儿去找的一次性筷子,满面愁容地在走廊上哼歌,行骋看到他就觉得逗,撞了一下:“今晚还有得吃啊?”
那保温桶里纯正的简阳羊肉汤味儿,真招人稀罕,香!
应与臣一点头:“是挺好吃,但我们那边儿都吃饺子啊!”
行骋忍不住想翻白眼:“入乡随俗,在这儿该吃什么你就吃什么。”
应与臣又开始愁了:“送羊肉汤那位,就是我之前跟你说的,跟我哥纠缠不清的那个男人,之前我在金港赛道出车祸,就是他给撞我屁股上了!真特么跌份儿!”
行骋拍拍手:“缘分。”
这小学长爱车他知道,行骋也挺感兴趣,不过现在经济实力只玩儿得起六十八一颗的篮球,车的计划暂时搁置到二十多岁以后了。
赛车跟篮球一样,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大部分男人所热衷的运动,里边儿擦出的火花,自然也是难以灭下去,想当年第一次跟他哥杠上也是因为一颗球,到底是谁砸到了后脑勺上。
晚上一个人跑回家,吃了家里做的羊肉汤,行骋跑窗口去看了一下楼下亮没亮灯,管他妈妈要了祛疤膏,敲他哥的门儿去了。
今天他爸爸在家里抽烟把沙发给杵了个印儿,那火星子烧得响,迅速点着,行骋忽然就想起宁玺的手腕上。
拿去给他抹抹手腕,不知道有没有用。
他这门铃一摁,门开了,扑鼻而来就是满客厅的烟味。
宁玺垂着眼,鼻尖一颗小痣衬得脸庞愈发好看,皮肤还是白得过分,手里扯着一张数学卷子,手掌心儿攥了草稿纸,上边儿方程式还看得清晰。
再往下,宁玺嘴里咬了一根烟,烧了一半,火星忽亮。
半边面容沉浸在烟雾里的宁玺,那么迷幻,那么孤独,模模糊糊的眉眼,清瘦而美好的下颚轮廓,烟头上每一寸都烧到了行骋的眼里。
行骋捏了捏手里的祛疤膏,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话来。
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着他哥这个样子。
颓废而神秘,眼神淡漠,一边儿抽烟一边儿写数学题,坐在客厅里,点着那盏灯,自己买的那一方小桌上,还有小半张没用完的草稿纸。
宁玺吸了一口烟,没掐,吐了个圈儿出来,抬起眼,定定地看着行骋。
他终于,他总算,在行骋面前,露出了最真实的自己。
在行骋曾经看不见的地方,他并没有表面那么优秀,也没有多么阳光。
笑,或者不笑,都是他。
坚强,或者懦弱,也都是他。
行骋说明了来意,宁玺挽起袖子就把手臂伸了过去。
那疤痕只有指甲盖那么大,狰狞可怖,微微凹陷下去一些,呈深褐色,看得行骋喉咙跟被人掐住了一般。
就跟手里捧了个什么似的,行骋拿出棉签,不敢乱来了,一点点儿地给他上药,眼神就没离开过那一块疤痕。
他涂得慢,宁玺看他小心翼翼的样子,没忍住,笑道:“磨蹭。”
行骋心里快要痛死了,疼死了。
感觉他多看那烟疤一眼,就好像全烫在自己身上,像烙铁,正面儿印了印背面儿,疼得他喘不过气。
宁玺一直盯着他,没有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