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浒传》这部书里,讲到林冲的故事时有一个桥段,就是火烧草料场,宋时的草料场地位,完全比不上现在的战略储备粮库。
当然更加严谨一些考证,九十年代的战略储备粮库地位,应该和宋时的常平仓一样,也就是说赵大木兄弟的罪行,可比林冲当时的罪行严重的多。
当初林冲只是草料场的看守,被陆谦陷害火烧草料场顶多算是失职,可是林冲还是下定决心落草为寇去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不落草就死定了。
如果赵氏兄弟能够熟读《水浒传》,这本混混们最早的指导性书籍,他们肯定会了解到自己将要面对的结局。
轻轻的合上《水浒传》,李瑜觉得自己要比高俅和陆谦高明一些,因为他只是引诱赵大木来放火,可没有陷害对方。
虽然仓库里面的鞭炮和汽油是自己放的,但是那个仓库的使用权是自己的,所有权也只是过户问题,放什么进去是自己的自由,难道不是么?
对于把自己和历史演义中的奸臣、小人类比,李瑜并没有什么心理障碍,有的时候光明正大的手段,并不能解决问题。
至于把赵氏兄弟置于死地,是否有报复过度的嫌疑,李瑜觉得赵大木肯定不能算冤枉,他跟着赵四混江湖,手里很难说有没有人命。
从老猫的伤势就能看出来,赵大木不是第一次断人手筋,铁钩和刀子的配合十分流畅,再发现老猫很“带种”以后,他背后下手也是毫不留情。
听抢回老猫的兄弟们说,当时赵大木完全是奔着弄死老猫下的手,如果不是老猫往前缩了一下头,可能现在老猫的头七都过了。
至于赵志刚是否罪不至死,李瑜原本有些犹豫,可是在对方来报复自己时,叫嚣着要当着李瑜的面,蹂躏他的两个“女朋友”时,李瑜觉得弄死赵志刚是最好的选择。
赵氏兄弟的判决很快就下来了,和李瑜自己的估计差不多,因为案情清晰、动机明确,加上完整的证据链。
首犯赵大木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十一万三千四百元整。
从犯赵志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九万五千五百元整,其余的从犯也相继得到了法律的惩罚。
赵氏兄弟的罚金里,当然有赔偿给李瑜的一部分,不过李瑜只是拿了很小的一部分,大头都被米厂拿去了。
虽然被烧掉的仓库,已经被李瑜用三千块钱和一条中华烟买到手,但是李瑜为了陷害赵氏兄弟,根本没有过户。
所以理论上烧毁的仓库还是米厂的,判决下来以后,米厂莫名其妙的,收到了十一万元的仓库赔偿款。
这笔钱送到米厂财务账上的时候,整个米厂的领导班子都震动了一下,要知道九零年的十一万,在雪城可以买四五套,八十平米的楼房。
而后世雪城十一万顶多买个大点的洗手间,所以这么大一笔款子进了财务,米厂的领导们觉得今年过年的福利,应该更丰厚一些才好。
至于这笔钱是被烧掉仓库的赔偿款,领导们是毫不在意的,粮食没有被烧掉就好,至于仓库烧掉了,不是说那个仓库已经卖掉了么?
不过做主卖给李瑜仓库的某领导,却紧张的要命,现在法院判决的赔偿款竟然有十一万,这不是打脸么?
当时他可是把仓库的使用权、所有权,还有仓库地皮包括后面好大一块荒地,以一千元的价格卖给了李瑜。
没错当时李瑜购置仓库的款项,在米厂的财务账上显示的就是一千元,至于李瑜付出的三千元和中华烟,那就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了。
“李老板,小小心意请您收下,至于仓库……”
看着面前满脸谄媚的米厂于主任,和办公桌上推过来的一叠现金,李瑜突然恍惚了一下,相同的场景十多天前,曾经在这个办公室出现过。
不过那个时候自己和对面的于主任,地位和现在是完全相反的,今天李瑜只是来办理过户手续的,没想到对方反过来要给自己好处。
见李瑜愣愣的看着桌上的现金,并不回答,于主任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又堆起笑脸:“仓库还是您的,不过我希望把合同稍稍修改一下。”
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李瑜示意对方继续说,对于这个于主任的心思,李瑜有了一些猜测,不过他觉得太过荒诞,所以还是想听对方亲口说出来。
“呵呵……我的意思是,咱们能不能把仓库的购买合同,日期修改到今天?”说完以后于主任就满脸期待的看向李瑜。
“这样啊……倒也不是不行,可是仓库被烧以后,我在仓库里的货,损失也很大,如果仓库的购买日期修整到今天,法院判给我的赔偿款,怎么算?”沉吟一阵,李瑜轻声说出自己的顾虑。
要知道米厂损失的就是一个破败的仓库,李瑜存放到仓库里的货,才是真正的损失,虽然里面只有鞭炮、汽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