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一屁股坐到那张嘎吱作响的床垫上,然后把塑料小瓶里的药一股脑地倒在自己身边。他的手指相比那些小小的药片似乎太过粗大,只能小心翼翼地点数。一共四十五片。
男人捏住两粒药片扔进嘴里,嚼也没嚼便吞下肚去。他打开右腕上带着的手表,然后将剩余的药片统统装进里面。
兰德尔按了按太阳穴,然后站起身来。
“你应该清楚对我说谎的后果。”
男人的声音轻松而愉快,如果他的枪口没有死死抵在对方的眼眶上的话,简直称得上是和谐友善了。
被盘问的是个胖子,长着络腮胡的肥大的下巴不断地颤抖着。
兰德尔看上去循循善诱:“说句实话总比失去一只眼睛要划算,不是么?”
胖子努力地咽了咽口水。他颤抖地道:“卖家是黑沙,你知道的,他们、他们从来不露面。”
兰德尔哼笑了一声。“黑沙”是当地的一个游击队,从几年前的地头蛇帮派,在几年内一跃成为整个地区赫赫有名的武装组织。“买家呢?”
胖子颤声道:“买家、买家是俄国人。”
仿佛是为了奖励他的吐露,兰德尔将枪口微微向上抬了抬,“在哪可以找到他?”
“在、在旋风酒馆,据说俄国人每天晚上都在那里……”
兰德尔撤掉了枪口,他对着这个长着络腮胡子的黑市军火商露出一个特别迷人的微笑。
“谢谢你的配合。”
“咔嚓”一声脆响。军火商的脑袋不受控制地歪向一边,断裂彻底的颈椎让他再无生气。
男人的枪在手里打了个转,他以一种花里胡哨的姿势把武器起来,迈开长腿离开这间小院子。
晚上七点钟
兰德尔把扣在脸上的蛤蟆镜摘下来别在上衣袋,然后走进“旋风”。
当地的小酒馆里光线有些昏暗,厚实的土坯让屋子里多了些阴凉。还没到生意火热的时候,客人并不多。
金发男人挑了个角落坐下,他招来酒保,要了杯伏特加。
酒保是本地人,他狐疑地看了眼这个高大的白人,面无表情地将酒放在男人面前。
兰德尔之前回旅馆换了身衣服,他此时上身穿着一件淡粉色的修身衬衣,衣料很薄,但一看便是高级货,很好地衬出男人的宽肩窄腰,以及这身体中蛰伏的力量之美,下面是一条高级休闲西裤,深灰色,笔直的裤线让他看上去像是刚刚逃脱了董事会枯燥会议出来找乐子的那一类人。
而白种人的金发蓝眼让兰德尔在这个暴力又落魄的小镇上显得格外吸引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