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自己,以后千万不要手欠乱捡起人,特别是长的就怪模怪样的!
安然看着他虽然满脸不耐烦还是给自己的两双腿和一只不能动的手按摩的样子,就是一阵心暖。
“我刚听豆丁说,你的这只手也不好用了。”
安然刚才抬手的动作很勉强,点在小孩鼻子上的动作因为一个手颤差点就戳进眼睛,让安然一阵后怕。
“小屁孩,还挺的。”
姜朋扯了扯他的头发,“比你强!”
安然看出他眼中的担心,想着再过几天他可能就会直接休眠了,机器人一样。
幸好,大哥没看到他这幅样子。
☆、第104章找到
“行了,别感叹了,我们该换地方了。”
姜朋给手中的一头发白扎了一个看起来毁形象的马尾,扎完自己就不忍直视了。
安然为自己唯一还能看的形象习以为常的担心。
“怎么又要换。”
20多天的时间换了两次了,安然想说,他还是挺沉的,特别是被公主抱,这个就忍不了了。
姜朋一脸嫌弃的看着他,“就你这幅妖样,能坚持到现在就不错了,话说你真的不是山里哪只白毛修炼成下山历练来的?”
安然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有气无力的说到:“我要是妖,一定要先变出一盘子鸡肉嘎嘣脆来。”
二十多天没吃肉了,馋死他了。
空间的肉遍地跑,奈何没有能量供他拿出来。
守着金山临门一脚,进不去怪谁。
姜朋想了想也是,除了长了一副怪异的样子,就怀里这个还真没什么用。
“朋朋哥哥,我们要走了吗?”
小豆丁把手中的东西放进了胸前的口袋,仰着头问道。
姜朋把人放到了一把简易轮椅上,对小家伙说道:“是啊,我们换个地方住。”边说,还边没好气的看轮椅上的人。
安然一脸无辜,我也很绝望啊。
自从姜朋把他捡到手后,还真没过过一天安稳日子。
本以为是个落魄英雄,谁想到是个半瘫,瘫就瘫吧,还一天比一天严重,姜朋做不出捡了人后还丢的事,只能养着。
这下好了,上上下下三张嘴,现在的吃的不好找,姜朋也没异能,活到现在全靠运气。
早晨睁开眼就要找物资,囤食物,还要小心不让外面的小团体发现。
按理说这也就比以前忙了点,可再怎么隐秘的居所都会有能被人发现的时候。
若是里面只有点吃的,丢就丢了,习惯就好。
但是,若是看到里面有一个长发的大美人,雌雄莫辩的,躺在床上一副柔弱无力浑身散发着“来啊,吃我啊”的气息,这就没人能忍了。
也不知道是安然运气好,还是姜朋运气好,前两次都差一点让人发现,所以及时搬家就成了他们的活动。
小豆丁倒是无所谓,只要有朋朋哥哥,去哪都行。
“那哥哥我们要去哪?”
姜朋拍拍小家伙的头,一把提上来放在安然的腿上,一点也不担心压坏他。
“去6号写字楼。”
安然诧异,那个地方离他们第一个躲避点很近,说来也要感谢大哥,若不是他上次差点把n市翻了一个底朝天,现存的人类也不可能还在城市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