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浦亦扬这小子活活气死人,面上乖巧又听话,叫他干啥就干啥,完了根本就把导师的话当作耳旁风,任凭周围同学干金融的干金融,做it的做it,个个年薪可观,他还是安安稳稳地宅在实验室里。
时间一长,常远看他的眼神就不光是着急了,直接换成了浓浓的暴躁和失望,看他就像看没出息的米虫儿子,开始时候还耳提面命,想踢他出去找工作,大半年下来见他无动于衷,又换了个法子,化身压迫长工的黑心地主,有事没事过来差他干跑腿活。
跑腿就跑腿,还是难得出门锻炼下的机会,对此浦亦扬心态好得很,堪称任劳任怨。
所以在常老板支使他去买咖啡的时候,他屁颠屁颠地就站了起来,问口味偏好的时候,顺带着把一个组里的人都问了一遍。
对他这积极的表现,常远非但不感动,还给气着了,狠狠瞪他一眼:“瞧你那出息。”
浦亦扬嘿嘿一笑,转身溜之大吉,体贴地送常远片刻的眼不见为净。
要是他能未卜先知,看到自己十来分钟后的命运,他一定宁可给常远眼神杀个一万次,都不会挪出实验室一步。
常远爱去的那家咖啡厅就在江大东门外的商业区里,走走不远。浦亦扬迈着慢吞吞的步子,跨进那咖啡厅的时候,还没感觉到气氛不对。
当他不紧不慢地买完八杯不同品种的咖啡,一手一个袋子拎着,打算转身出去的时候,才注意到了一个问题。
这咖啡厅很安静,比平时都要安静,连个闲聊的人都没有。而且无论坐的是什么座位,所有人都在看同一个方向。更诡异的是,就在他转身的那一瞬间,人们的脑袋还都齐刷刷转了过来,盯的不是别人,正是他。
浦亦扬莫名其妙,眨巴了下眼睛。
很快他就看到了一个人,熟人。
那是他大学本科时候的同学,名叫丁苗苗,是个身材娇小相貌甜美的姑娘。浦亦扬上学时候,因为脾气好人耐心,出了名的妇女之友,和全系为数不多的几个女孩关系都不错。眼前的丁苗苗当年头顶系花名号,可是全系焦点,偏偏性格冷清,就只跟浦亦扬走得近。其中缘由就浦亦扬最清楚,他陪系花打了四年游戏,两人游戏里说的话都比现实中要多。比起传说中的男朋友,他分明更像个陪练。
可就算是拉了全系男生的仇恨,浦亦扬都没解释过一句,和丁苗苗一块打游戏的时候,照样兢兢业业,每次有人挑衅都顶上,捡到好装备全归她,十足十的讲义气。
就算后来丁苗苗去了英国读硕士,不大玩游戏了,两人联络渐少,可当年一块打团战的革命友谊还在,这不多年未见,甫一重逢,浦亦扬就从对方眼睛里看到了炽热的光。
就是这光,是不是太热情了些?
浦亦扬眼睁睁地看着丁苗苗朝自己扑了过来,惊吓之下,忘了挪开。
于是美人在大庭广众之下,钻进了他的怀里。
比起一个礼节性的拥抱,这抱得未太用力了一点。浦亦扬正艰难思考着是不是英国风俗开放,高冷系花都给熏陶得转了性,就感觉到了另一股更为滚烫的目光。
如果常远的眼神杀只是表现得充满了打他一顿出出气的欲望,那眼前这个男人,一定是真心想将他千刀万剐。
浦亦扬结结实实地一愣。
男人就坐在距离他和丁苗苗三米外的椅子上,穿了身一看就价值不菲的黑色长风衣,明明看着一身商业英范儿,偏生一头黑发又微长。长头发的男人容易看着阴柔,尤其是长得好看的,可眼前之人并没有。他不仅头发长,皮肤还白,眼睛极黑,五官单独看都无可挑剔的秀气,合在一起却只给人一种感受。
扎眼。
字面意义的,扎得人眼睛一跳一跳的,忍不住就想移开视线。男人看着年纪很轻,最多二十出头,可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