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我什么事呢?”
“你走吧,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
“当然万一不小心见面,记得把我当空气呀,毕竟我已经拿你当陌生人了。”
“再见啦,小远。”
“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叫你,好好珍惜呀。”
第三十五章天敌(上)【弟弟视角,用来凑字数】
方路远小时候总喜欢在大院里乱走乱晃,他的爸爸工作一直都是栖栖惶惶,而妈妈总爱跟她的朋友一起逛街旅游。他们懒得管他,而他也不喜欢被人拘束,因此他前半段的童年可谓是无忧无虑。
有一天他偷偷注意到一个小姑娘。她长得粉雕玉琢,像极其他小孩手上抱着的洋娃娃。她总是待在家里,应当是不喜欢出门,但她又经常透过玻璃窗看外面的世界。乌黑的眼睛总会暴露她诸多复杂的情绪,比如好奇、羡慕、失落。
方路远特别想跟她在一块儿玩,要知道他素来都是被别人巴结着长大的人。因此他对于“如何接近她”这个问题困惑一星期之久,最终他想出一个办法,也是最拙劣的办法就是故意弄伤自己,引起那个小女孩的注意。
他无论对别人也好,对自己也罢,向来都是心狠手辣、决不手软。仍是冬天的缘故,他为了防止血液凝固的时间过快,将膝盖上的伤口挖得很深。血珠子不断向外涌出来,他竟一点也不觉得疼,守株待兔地等待她能发现自己。
果真,她上钩了。
方路远只把她当作自己心爱的玩具,恰巧她的性格也是他所喜欢的那样安静乖巧。他高兴了,便偷溜去她家玩耍;不高兴的时候,打发她就跟流浪狗似的,而她却并没有像普通的流浪狗那样,继续摇晃尾巴走到他身边要肉包子,而是一如既往缩在角落里一语未发。
这难让心高气傲的他独生闷气。他是一个报复心极其强盛的小孩,当时便下定决心一定要想出一个恶作剧来好好整蛊她,让她永远听话地黏在他的身后。
生活鲜少像荒诞的戏剧,但戏剧里的灵感往往来源于生活。当他得知那个女孩是个男生,并且还是他的亲哥哥时,头回生出不知所措的情绪。
在他刚学会说话的时候,他妈妈白舒雅涂完鲜红的指甲油,用那细长的手指指向贴在墙上的一张照片那是一个穿白色长裙的女人,笑容恬淡,眉眼生得格外漂亮。而白舒雅却毫无留情地将指甲嵌入那张照片里,转头笑眯眯地对方路远说,小远,你看这个阿姨。
他那时候睁圆眼睛,奶声奶气地问,怎么了?
白舒雅嘴角弧度依旧扬得很高,缓缓放下手。照片里女人的脸上平白多出一道甲油印记,如同血色的月钩,衬得女人的笑容愈发诡谲。随后他听到他妈妈说,这个女人,妈妈很讨厌。她啊,跟你爸爸生了一个儿子。
方路远转了下眼珠,说,爸爸是抛弃我们,跟她走了吗?
白舒雅的笑容蓦地变得有些狰狞,说,她也配?随后温柔地捏了捏他的脸蛋,缓缓道,以后看见那个女人就要绕道走,听明白了没有?
他小时候总是被灌输这种思想,逐渐讨厌起这个白衣女人,连同她的儿子也一并讨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