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马小乐,不过他不叫我马小乐,他叫我小乐乐,因为他认识我的时候,我还很小,而他比我大了将近十岁,所以偶尔逗着我玩儿,就叫我小乐乐。
不过在我小的时候他长什么样,我就已经记不大清楚了。虽然据他所说我从小就喜欢粘着他,但那时候的“粘”,大抵是小屁孩儿对大哥哥的一种仰慕与崇拜,上升不到动心、或者动情的地步。他在跟前我会“粘”着他,他不在跟前我会“粘”着其他人,所以我记不得他那时候长什么样。
直到那一天,我先看见他穿着军装、再看见他的样子,生平第一次,我确定自己是个“受”起码在他面前,我心甘情愿做“受”。
受,是网络上流行的一个词汇。不过我们那个时候虽然已经有网络有网吧,但一个小时两块钱,我根本就没进去过,所以是在好些年以后,我才接触并理解了“受”的意思。
与“受”相对的,是“攻”。很形象的两个词汇,所有同性恋者一看就明白是怎么回事。而如果你不明白,估计你就不会是同性恋,那也不用弄得太明白。
所以我这里就不做解释,开始正经讲故事吧!
先声明,我是一个男孩儿,而他是一个男人,我们两个人之间发生的故事,肯定会跟你所想象的近似男女之间情情爱爱的有些不一样。如果这个故事让你看了不舒服,那是你还不太了解同性恋,而同性恋本身就不是所有人都能够理解和接受的。所以,你可以掩卷走人,也可以心怀厌恶,但就是不要恶语伤人。我们也是人,我们做出的那些让你感觉不舒服的事情,或许正是因为你的厌恶、正是因为你的恶语伤人挤压了我们的生存空间,我们没办法光明正大,才不得不藏身在阴暗角落里,换一种方式喘息。
而如果你愿意耐着性子听我讲完,最终,男男之间的爱情,或许也能够让你有所感动。
※※※
那一年我刚刚升入高二,是在镇高中上学。我是一个山村里的孩子,家住的地方离镇高中有点儿远,所以我必须在学校住读,只是在每个双休日才能回家。
而为了方便学生回家过双休,学校周五下午只上两节课,周日下午再赶回学校上晚自习。
那天就是一个周五的下午,在好不容易第二节下课铃声响了以后,所有学生都匆匆忙忙往家赶,我当然也不例外。
跟我同行的还有我的好朋友伍康,他家就住在离我家不远,又跟我是一个班的同学,所以关系从小就不错。
伍康年龄上只比我小半岁,但是身材却比我矮了半个头,如果不是有我护着,他基本上就是同学们欺负的对象。
那天中午就有一个痞子学生欺负他,我出头相护,还跟那痞子学生打了一架。我并不喜欢打架,实际上也不擅长,从小到大跟人有数的几次架,都是为了伍康。不过我那时候已经有一米七,在我们班算是高个儿了,而且我生得比一般学生还要结实些,所以那个痞子学生并没有占到便宜。
但就在我跟伍康走过一个叉路口的时候,那个痞子学生带了三四个吊儿郎当的小年轻,远远地拦在我们前边。
“伍康,一会儿我喊跑,你就赶紧跑!”我跟伍康小声说。
“能跑得掉吗?”伍康说,声音有点儿微微的颤抖。
“跑不掉也得跑!别怕,有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