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适应环境的才是真强者,照这个标准,他绝对是强者之中的强者,霸王顶上的霸王。
挑了个凌希没有排喝训练的下午,林广乐开车载着陆孝严直接拦在了辉途唱片楼下,因为到得太早,空等无聊,两人还很幼稚地联机玩起了游戏,并打赌赢的人在输的人脸上画“正”字。
凌希一走出公司大门,就听见不远处街边传来了“嘀嘀嘀”的汽车喇叭声,他循声张望过去,只见额头顶着个“王”字的林广乐正透过车窗欢脱地朝他挥着手,中间还隔着个正襟危坐、目不斜视的陆孝严。
凌希原地站了一会儿,迈步走到车子旁边,弯腰冲里打着招呼:“乐哥,孝严哥。”
陆孝严鼻子“哼”了一声,表情很是不屑。林广乐竟然可以排在他前头?嗯,这一定不是按照亲密程度排序的!
林广乐本着好人做到底的原则,主动充当起了陆孝严和凌希之间的交流媒介,他很殷勤地跑下车,打开后门不由分说就把凌希往里推:“走走走,乐哥带你吃大餐去,位置都订好了。”
见凌希瞪着大眼睛光看不说话,林广乐嘻嘻哈哈勾住他肩膀问道:“怎么样小朋友,还生气呢?”
凌希被问得一愣:“生什么气?”
林广乐象征性在他脑门上轻轻拍了一巴掌:“没生气那天你扣什么电话?”
凌希翻着眼皮回想半天,最后无辜地摇了摇头:“我没有扣电话,我是正常挂断的。”
林广乐努力坚持和他交流着:“那那那你为什么要挂断呢?”
凌希一脸的理所应当:“因为不想听。”
林广乐默默看向陆孝严,手捂胸口一副即将吐血的痛苦模样:“孝严,兄弟尽力了,但实在不是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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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好的餐厅位于某家五星级酒店内部,店面不大,欧式古典装潢,细节处致而华丽,却又不乏久远年代的厚重质感。
这家店是陆孝严凭记忆选的,菜也是按照凌希口味点的,他还很心地剔除了一些凌希不能吃或不适合吃的配料。看着凌希一走进店门就被墙壁上琳琅满目的艺术品所吸引,坐在沙发里也是一副怡然自得的惬意模样,陆孝严心里倍感满足。
汤,主菜,莎拉,甜品……食物一道一道端上来,凌希吃得津津有味,陆孝严也看得津津有味,大有要把两周分量一次补齐的架势。
凌希一整天都在公司做事,因此穿得十分随意,一件没有任何图案的白色v领纯棉t恤,一条淡灰色修身牛仔裤,衣物上留有淡淡的香味,却又不是香水的味道。他腿很长,从桌子底下直笔笔伸到了对面,完美地展现在了陆孝严的视野之内。那双脚上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色休闲鞋,或许是心情不错的缘故,脚尖还会勾起来轻微地来回扭动着。在鞋口与裤腿之间,露出了一小节脚踝,骨骼匀称,皮肤白皙,看着看着陆孝严心跳不由自主开始加速,连呼吸也变得急促了,最后不得不强迫自己调开了目光。
透过凌希肩膀,可以看到背后墙壁上悬挂的巨幅油画,画中圣母怀抱着圣子在接受天使们的祝福。圣母身旁长着翅膀、光着屁股的小孩是爱神丘比特,他手里拿着柄小弓,据说金箭射入人心会产生爱情,铅箭射入人心会产生憎恶,可惜小屁孩就是小屁孩,如果他想恶作剧地乱射一气,谁也逃不过。可能“嗖”的一下,就那么爱上了,又“嗖”的一下,就死心塌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