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见过几面,除姓名、职业外都知之甚少的家伙了。
凌希这个人内心敏感却懒于表达,更多时候会刻意和人保持一段安全距离,认为这样可以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唯独遇到陆孝严,竟让他一反常态地打破了惯例。
那天在警察局的遭遇,使他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困顿和无助的滋味,翻遍电话簿也找不出一个可以来解救他的人,整个晚上只能反复回忆着与外公有关的画面来安慰自己,假装外公还活在世上一样……直到漫漫长夜过去,天亮了,他听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抬起头,迎着大片大片雪白刺眼的光线,他看到了陆孝严,陆孝严说可以带他一起走……
什么鲍参翅肚山珍海味,都比不过饥寒交迫时的一碗热饭,一口菜汤,正是绝境中伸向他的那只手,让凌希铭感于心,念念不忘。他不会整天把感激的话挂在嘴边,可一旦记了人家的好,就是一辈子。正是从那天开始,他在内心深处暗暗认定了陆孝严是个值得信任和依赖的人。
酒店里电梯门闭合的瞬间,凌希清楚看到沐夏仰头在陆孝严脸上亲了一下,而陆孝严并没做出任何的抗拒和躲闪。短暂惊讶之后,凌希坦然接受了“陆孝严原来是个gay”这一现实。
因为打工的环境比较复杂,看多了各种另类的、疯狂的、不合常理的男男女女们,凌希对此早就见怪不怪了。好比酒吧里那名小胡子调酒师就有个四十几岁的大叔男朋友,两人经常毫无避忌地当众秀恩爱,几个月接触下来小胡子留给凌希的印象很不错,除开穿衣服骚气了点儿,言行举止扭捏了点儿,性格倒是开朗又和善的,说白了一个人是好是坏跟他爱男人还是爱女人并没有半点关系。
想到陆孝严特殊的性取向,凌希不禁替他感到有些郁闷,要知道牛郎店里的“少爷”可是专门服务女客人的,明明对女人毫无兴趣,还要每天陪着喝酒、聊天,还要使尽浑身解数逗乐子,日复一日下来,早晚都会身心俱疲吧。
这样一想,就更应该早点把钱还给陆孝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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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路口等信号灯的功夫,一队花花绿绿的机车骑士轰鸣着从眼前飞驰而过,突然间,当中最醒目的一辆车子脱离了队伍,调过头直笔笔朝凌希驶来。凌希这边还没来得及躲闪,那辆机车已经前轮扒地后轮翘起,带着股青烟停在了他面前。
车上人单脚撑地,故作潇洒地一把掀起头盔,露出了林广乐那张圆滚滚的娃娃脸:“嗨,凌希小朋友,今晚不用去表演吗?”
有了之前从陆孝严那领到的教训,凌希变得矜持了许多,只是抿着嘴角略微点了点头:“嗯。”
林广乐还以为几天不见凌希把他给忘了,当即挑起大拇指朝自己一通比划:“不认识了?林广乐啊!乐哥!上次和陆孝严一起送你回家那个,想起来了吗?在辉途唱片楼下,就你跟人起争执那次……”
眼见林广乐大有不厌其烦要一直自我介绍下去的趋势,凌希只好开口打断了他:“我记得,乐哥,混文艺圈儿那个。”
林广乐心满意足得下巴扬起老高:“嗯嗯嗯,没错,我就说嘛,像我这么拉风的人,管是谁见了肯定都过目不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