徊了很久,才找到母亲当年的身影正值妙龄,不可方物。
他一直一个人,茕茕独立,形影相吊。
直到遇见迟翰。
他们的相遇,是因为钢琴。
著名的洛家琴行开展着大型有奖活动,围观的群众人山人海,阻塞了苏凛回家的路。
正皱眉,一节澎湃的旋律攫取了他的听力。
《野蜂飞舞》。他转头望了一眼弹琴的少年,便情不自禁地驻足,听完了整首曲子。
演奏一完毕,少年便若有所感地拔腿走过来,望着他笑:“你觉得我弹得怎么样?”
彼时七月流火,那双稀有的异色双眸湛蓝碧绿,比苏凛所见过的任何色都好看,漂亮得不可思议。
他静静地凝视着那双眼睛开口:“错了两处。”
“咦?我怎么没有发现?”少年可爱地歪歪头,毫无芥蒂地拉起他的手,“你来弹一遍给我听听好不好?”
明明不喜喧嚷的场合,竟鬼使神差地没有反对。
然后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个学生在迟翰坚持不懈的死缠烂打下。
事后才知道,迟翰是和朋友们打赌才上的台。
那之后的几个月,是苏凛人生中最热闹的时光。他用了很长时间习惯这种热闹,又用了更长时间习惯热闹之后的冷清。
冰雪并不怕冷,因为他本身就是冷的,越是寒冷越是坚硬。然而靠近的温暖,还是能轻易融化他。
迟翰,是苏凛唯一的朋友,除了母亲之外,最亲近他的人。无论苏凛什么时候转头,好像都能望到迟翰眼里瑰丽的银河,满满地倒映着他的身影。
陪他说话,陪他浇花,陪他喂猫;
看他除草,看他弹琴,看他读书;
为他做饭,为他送伞,为他受伤……
生活优越的大少爷从五谷不分到厨艺湛,可确确实实下了一番大工夫。
这样的倾心相对,苏凛都看在眼里。
什么时候丢了心,他从没有意识到,只不过是尽力投桃报李,温柔以待罢了。
是以久别重逢的那天,什么也不问,默默地撑着伞走过去。
空寂的心底再次洒满了星光。
那么这一次会是多久呢?
迟翰,你说喜欢我,我很高兴。就算明天你就喜欢上别人,就算下一刻你就离我而去。
我拥有的很少,你想要什么,都可以给你。
包括我自己。
日常
在厨房忙活的某人还不忘叽里咕噜地同苏凛说话。
“凛凛,我跟你说,今儿去买菜的时候我才发现菜场比超市便宜好多,而且肉更新鲜。卖菜的李大妈人可好了,抹了零头还送了我一把小青菜。”
“嗯。”
“排骨你想吃红烧的还是糖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