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匪目不斜视的看着他手捂住的要紧部位,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确实不错。”
被偶像注视,即使不要脸如陆离,也不好意思起来。他大脑一片空白,正在组织如何措辞,还没来及开口。
就听见程匪淡淡的具有磁性的声音响起:“要不我帮你穿?”
“不用了!您忙自己的事儿去吧。我还是比较喜欢自己来。”陆离赶紧跑到衣架子后面,生怕他真的动手。
程匪也就没有说什么,提醒了一句:“马上就要上场了,你尽量快点。”
“哎,好嘞。”陆离在衣架子后面大声喊。
程匪嘴角勾起一抹笑容,这小男孩长得真好看。
换好衣服听见编导喊他上台,灯光变暗,聚光灯随着陆离的脚步追上舞台前。
他一身黑色闪光亮片的舞台服,在众人的注视下握着话筒,一边唱歌一边缓缓走向万众瞩目的舞台中央。
一头金发无比的耀眼,衬的他五官更加俊朗,陆离的长相偏向于欧美人,头发全梳在脑后,眉骨高耸,犹如山峰之险峻,鼻梁高挺,刀削斧劈般英气。
唱完开头的两句,从舞台的另一边又走出来一个男人。他声音醇厚而低沉,带着淡淡的磁性,那是只有经历过岁月沉淀的人才会具有的音色。
众人失声尖叫,大喊:“clark!clark!”
如果刚刚陆离的出现是让群众屏息,那么程匪则是让众人惊艳。
他也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只不过是比陆离的衣服多了一只领结。就是一身很普通的衣服也被他穿出来独有的高贵气质,他就像一个新生的吸血鬼贵族一样,邪魅的看着台下的观众,然后露出一个让人窒息的笑容。
简直勾魂夺魄。
这两个人就像耀眼的星辰一样,瞬间点亮了全场,所有的人都为他们夺目的光而失声尖叫。
一曲唱完,就连评委都没缓过神来,还陷入在劲歌热舞的氛围中起劲的打着拍子,欢呼鼓舞。
一个穿着白色礼服的女评委首先举了牌,因为玻尿酸打得太多,她脸上的笑容看起来有点像刚刚经历了高-潮的样子,说不出的扭曲滑稽。
“你们的合作简直不要太,等到正式演出的时候,肯定能够秒杀另外一队的所有成员!”她激动得站起来,就差冲过去强吻程匪了。
陆离得意的笑笑,哈哈,他帅起来自己都怕。
程匪去后台换了衣服,助理坐在化妆间帮他卸妆。陆离屁颠屁颠的走过去,还没忘记要签名这事儿。
“哥,能不能给张签名?”陆离坐在化妆台边上,两条大长腿晃来晃去,很是引人注目。
程匪的视线从他腿上移到他脸上。
然后轻笑道:“你想让我写什么?”
“就写个简单的一句话吧。”他皱眉想了想脱口而出,“一年有三百六十五个日出,我送你三百六十五个祝福,祝愿你每一天都快快乐乐……”
程匪一脸黑线:“我不是蔡国庆。”
“那你随便写吧。”陆离大手一挥,反正签名也是要送人的,管他呢。
程匪的字写得很好看,工工整整的行楷。
陆离有些纳闷,他成年生活在海外,而且出生在美国的华裔,书法怎么会这么好看。
程匪解释道:“我在美国有专门的书法老师教我写签名。”
程匪是混血儿,中文水平却远比大部分人都要高,可能就是专业老师从小就辅导的效果。
陆离拿着签名离开,没想到从此以后,还能和这位大明星再有交集,而且这交集还很深。当然,这是后话。
正式比赛的时候,他俩不负众望的得了第一,陆离的成绩在两个队里面也是最高,因此得了月冠军。
之前陆离的成绩一向都是垫底,但是每次总能逢凶化吉不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