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了口气,换过鞋就向门口走去。
开门,驻足,楼道声控灯体贴亮起,暖黄.色灯光映照下,林逸忽然道,“金笙,我们还是朋友么?”
“当然。”想都不想,直接回答,金笙露出个略显疲惫的笑容,“而且,一直是最好的朋友。”
有时候,林逸烦透了“朋友”这种称呼,但现在,有了金笙的承诺,他无比心安。
目光追随多年,错过,也只能怪自己不够勇敢。叹息一声,有难过,更有表达心意过后的释然。
“快去换衣服吧,湿着一身,一会该着凉了。”
林逸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柔,等金笙点头后,忽又补充道:“那一次,你喝多了,也一直嚷嚷着要回家,是我存了私心、才把你留在酒店。不过当时,你没耍酒疯。”
哪一次?
没等金笙回忆出什么,林逸已经关门离开了。
虽然做下保证,但发生了这样的事、知道了林逸对他存有的想法,在短时间内,金笙不能保证自己能对林逸与从前一模一样。
同样珍惜这段友情,但他们两个都需要时间缓和。
本因老友会面而雀跃的心情,经了这一遭,变得复杂,金笙看了眼时间,控制不住进入浴室,望着浴缸平静的水面发了好一会儿呆。
竟然……已经过去两个月那么久了。
就算没有南里,他也还活着。
苦笑一声,把手伸进冷水,身上立刻冒了一层鸡皮疙瘩。金笙不想着凉,立刻脱了上衣,用浴巾擦干身体,回到了卧室。
一.夜未眠。
被刻意忽略的思念一旦勾起,便无从驱散。南里豁出性命的爱实在太沉重,冰冷的孤单压得金笙在黑夜中透不过气。
电视响了一晚,人类努力在空房子里制造着声音,证明自己并不孤独,最后,终于在天色亮起后合了眼。
星期天,不用工作,正是睡懒觉的好时候,可金笙这一觉睡得极浅,不满五个小时,睁眼刚好十点一刻。
给自动关机的手机充上电,肠胃空空就胡乱吃了些东西垫饥。金笙昨夜睡在沙发上,姿势不对,有落枕的症状,脖子僵疼的不敢向上抬。
一边自我按摩,一边打扫了客厅卫生,等他给浴缸换上新水已经正午十二点了。
入了秋,太阳也烤人,带着抹布走向厨房,清理着书桌上不存在的灰尘,金笙顺手打开抽屉,便看见了很久很久之前,他跟南里在海洋馆的合影。
匆匆扫视一眼,意识到那是什么后,被他扎手似得塞回原位。
同一个抽屉里,还珍藏着两枚烧焦的鱼鳞。
都……过去了。
永远都不会忘,可也不愿意想起,越难忘,越难过。
回来之后,金笙一直避“独处”,星期六能待在办公室就待在办公室,星期天能出门就出门,用尽全力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孤独。
今天也是一样。
虽然起的晚了些,也没有留在家挥霍大把时间的打算。
他必须时时刻刻让自己忙起来,或者,藏在喧嚣吵嚷的人群中,这样,就能摆脱自责,摆脱痛苦。
换了一身宽松的休闲服,纯棉半袖外套了薄外套。天早入了秋,中午稍热,夜晚阴冷,昼夜温差颇大,容易感冒。
漫无目的的走出小区,害怕孤单的人下意识追随人群,不知不觉就上了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