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寿擒住她的手,从身上拿了下来,客气道:“飞燕姐,久仰。”他表面客气,心里却开始嘀嘀咕咕:鸿哥儿?大哥与你有多熟络,你也配叫大哥鸿哥儿?
关鸿名在一旁专注地低头吃饭,心里头一回知道,原来父亲喜欢这样的女人,无怪自己的生母在关老爷面前得不到一点好脸色。他又分开心思,有些好笑,文寿在陌生女人面前原来这么刻板规矩,一点没有在自己面前撒娇发傻的神色,难怪没有女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是拜伦的诗:
她走在美的光中,象夜晚,皎洁无云而且繁星漫天;黑夜与白天最美妙的色;都凝聚在她的面容和目光里。
第六章
文寿是打心底里讨厌金飞燕。但他转念一想,爸爸是真老了,接个女人回家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也算勉强能接受。
他这心思动得多余,他讨不讨厌金飞燕,横竖他要回美国读他的书去了,没有他说话的份。再者言,金飞燕与大哥比起来算什么东西呢?只要大哥好好的,随她金飞燕怎么闹,总有爸爸给她擦屁股的。
文寿即将启程去美国的当天,金飞燕也取代了从前关太太的位置,在关家门口给他送行。文寿穿了件横格纹的驼色外套,底下是简单的马裤,蹬双漆黑油亮的皮鞋,在门口与家人道别。他先是拥抱了爸爸:“唉,爸爸,我走啦。”接着又踮起脚,紧紧地缩了手臂去拥抱大哥,又贴了贴关鸿名的脸,期期艾艾道:“大哥,我会很想念你的”。关鸿名每次都被他抱得简直有些胸闷,只好拍着文寿的背道:“行了行了……路上小心”。
文寿松开双臂,只当做没看到金飞燕这个大活人,吩咐下人拿起他的随身行李,转身就上了车。金飞燕还满心以为自己也能试试这种象征西式的、在她眼里有些高级的拥抱,仿佛透过这个拥抱,她就能离社会上流更进一步。谁知最后落得个空欢喜,她只好对着文寿的背影轻轻地哼了一声,只当出了气,好装作若无其事。
文寿在大学里是很吃得开的。他的英文比大多华人学生流利得多,像是土生土长的华裔,加之看起来潇洒自如、随性烂漫,可说是颇有人格魅力。这种评价若是让关鸿名听了去,简直要笑得打跌。
文寿去往美国开始读他的大学后,时间虽不宽裕,发给大哥的电报信件却一封不少。他身处海外,了解家中的讯息基本上就靠与大哥的通信。
要说文寿在信上的心思,那花得就多了。从称呼开始,怎么肉麻就怎么写,寻常的一个“dear”,在他眼里也富于暧昧气息,若是拿中文写作了“亲爱的”,他还怕大哥会不好意思。
正文无非是报告自己学业尚可,身体健康,混着几句“我好想念大哥”、“大哥近来也没有中意的女友吧?”、“某某人长相平平,却四处招摇,大哥比他漂亮得体得多”的闲言碎语。
结尾便是仿的西式“无穷的、永恒的爱,给被爱的你”之类的结语。
待关鸿名看完这来信,便先将信中平淡琐事报告给了父亲。然而父亲享受着金飞燕给他捶背金太太近来是越发频繁地住进关府了只“嗯”了一声,也不知听进去了多少。
关鸿名捏着信走进卧房,重又看着这封信。这溢出字纸的浓烈感情,散布屋内,将关鸿名包裹得严严实实。他想,必定是文寿的亲笔。这么一想,仿佛就又感觉文寿的细胳膊细腿章鱼似的缠在了自己身上,还大声娇纵地喊:“我就是喜欢大哥嘛!”
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