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这个女人力道奇大,手腕被拽的生疼。这时口袋里的手机响,他接起来,阮爱在电话里面喊:“裴元,车来了,门口集合!”
女人惊得松手。裴元的表情又愤怒又冷酷,他转头就跑,一直跑到校门口。阮爱坐在一辆银色奥迪上,那是他们家的车,裴元认得出来,阮爱爸爸开的就是奥迪。他毫不犹豫钻进了车里,车门慌慌张张地关上,他还能从后视镜里看到马路对面婶婶追逐的目光。
他仓皇避开视线:“扯什么淡?哪里来的司机?”
阮爱冷笑:“你被狗咬伤、在学校晕倒不见人来探望,一双鞋子就把她看得眼睛都直了。什么玩意儿啊?就是要告诉她,没了他们,你过得可好了。”
裴元无话可说,他潜意识里的某个部分很同意阮爱的观点。
“小爱是好人,但我不想惹是非。要不然鞋子还给程先生吧,我只穿了一次,擦擦还是新的,拿回去退掉就好。”男孩有点受挫,他用崭新的手绢擦干净鞋底,小心翼翼地放在窗下。
皮质鞋面的纹路考究细腻,鞋头的橙色色块明亮饱满,看着让人高兴。排线是整齐紧凑的,鞋带的穿孔小巧可爱,经典的标志印在外侧,以拓着airjordan的飘带与长翅膀的篮球为组合,翅膀很大,扑棱扑棱地飞进裴元的心里。嘴上说要还回去,但他的手一直没离开鞋面。
丹拓坐在床边擦枪:“你喜欢它就不要还。”
“能显摆一次我已经很开心啦。”
裴元轻手轻脚地坐在杀手旁边。他们周围是十几条枪,像摆摊卖假货,黑的霸道,木头色老气,银枪最酷,大部分是中规中矩的军绿色;有的枪柄上涂了迷,有的看起来很旧了,枪柄和枪管都有不同程度的磨损。裴元还找到了那只银色的小提琴盒,里面装了一支秀气的老枪,木制枪托,枪管细而短,机框锈得厉害。裴元把它拿起来,有点沉,他得两手抱着。
程西说丹拓在缅甸参加战争。所以,这很有可能是上过战场的枪。
裴元不由得对这杆枪产生了敬佩之情。
“这个叫什么?”男孩问。
“自动步枪。”杀手说。
“它有名字吗?”
“56式。”
“一共有100式吗?”裴元扣了扣扳机,没有什么反应:“没有装子弹呐。”
丹拓指了指空荡荡的机框:“没有装弹匣。”
裴元摸摸鼻头,害臊了,他哪里知道什么地方装弹匣。丹拓把他手里的枪接过来,从小提琴盒里拿出黑色的弹匣装上:“这是我的第一把枪,在缅甸的时候打仗就用它,很好用。扣动扳机可以连续地发射子弹,杀伤力很大,也可以把它调到一次只打一颗子弹。这里,有一个‘单’字,把快慢机往下拉一档到就可以变成一次只打一颗子弹了。这里是快慢机。这是中国人做出来的,和美国枪一样好用,更便宜,所以后来缅甸人大量用这种枪。”
那个“单”字模糊不清,被磨损得厉害,像半截埋在黄土里,与战争的记忆一起消磨了。裴元伸手摸了摸,他的另一只手握着宽大的弹匣。弹匣只能勉强握住,枪尾架在他的肩膀上,膈得不舒服。他闭上一支眼透过准星看窗外,准星正对着月亮,他“咻”地叫了一声。
丹拓在他身边发出低笑。裴元诧异地转过脸,还来得及欣赏杀手先生脸上没有完全褪去的笑意。丹拓笑起来又年轻又帅气,他本来应该很年轻的,裴元猜测他最多也就是三十岁,只要他愿意把络腮胡剃了,换条牛仔裤,也许再配个棒球帽,他可以做个摇滚乐歌手。
“你笑了,”裴元很惊喜:“你笑什么?我很好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