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兰很快就打完牌回了房间,莫里斯刚刚才被他逼去洗澡,国王教的法子他练习过了,正在百无聊赖的时候。他想见汀兰,但是人才走,又去找,好像不大好。
要不去隔壁找国王聊聊天吧?
可是想到国王的白眼,他又退却了几分。
他想起自己从小被嫌弃是庶子,赶到边疆去又召回来,好声好气地劝他去无名国当差。国王钦点的这个使臣的职务让他马上被那些见风使舵的人奉承上了天。他倒是没什么关系,还得感谢国王呢。
可是叶松从来不记得小时候见过国王的事,按理说这么不正常的面具狂怎么可能忘掉呢!
莫里斯却记得灯泡,初到无名国王宫,他直接就问灯泡是不是“兔子”。
国王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注意自己的吗?
会不会……国王在等他长大,等他带着使魔,拿着使臣文书,光明正大地踏入那鲜有人进过的王宫?就像舞会上的舞伴一样,弯腰鞠躬,递上信件,牵着他四处巡游?
说不定国王才是那个因为可怜才去救助别人的人。
而汀兰……汀兰!又是另一种感情了啊!想要把她抱在怀里好好看一场的感情!这才多少天呢!他还不了解她,可是这就是缘分哪!
可是汀兰应该对自己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吧……这不就是戏剧里最寻常的套路吗?在那之后就是男主人公强烈的追求,最后来一个感动的终章,两情相悦,步入殿堂。
汀兰性格这么温柔,终究不能是那个热烈回应的人,这一切只能靠自己去追了。
可是要怎么做才不会弄巧成拙呢?自己以前哪有恋爱过?
问莫里斯吧?不对……问灯泡?他太狡猾了……也就是说只剩下一个选项……
参考书!
啥?国王?这个从一开始就不在选项内!可是万一……他答应帮我了呢?
叶松摇摇头,这不就回到找国王聊天的话题了嘛!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纠结了呢?简直就像……国王一样……这叫啥?omega心理吗?
“有人吗?我是灯泡。”敲门声砸断了叶松的思绪。
“怎么了?”叶松喊着话回问。
“陛……少爷让您去继续看楼下,不过这次特别说了‘觉得不舒服就别勉强’。”
“不,既然阿谨叫我看我就看吧,一定有意义的。”叶松站起身,“莫里斯,我先过去了啊。”
“汪。”表示明白。
“哎哎哎……如果你觉得有意义那你最好还是别去了。”灯泡劝阻道,“没有意义的。”
可是叶松还是跟着过去了,反正也是当去戏园子吧,心里盘算着怎么才能告诉汀兰自己喜欢她。
国王看起来更懒散了,一身暗紫色的长睡袍,绣着三四朵夹竹桃,领口严严实实地系着丝带。
“阿谨的衣服好多啊……”叶松感叹道。
“那是当然,”国王三两口把布丁吃了个干净,毫无贵族的用餐仪态,“我一直觉得人可以为家里省钱,可以为买房省钱,可以为生意省钱,但是只有食物、衣服、书画、妆品绝对要拼命花钱当然,也要物尽其用。用了民脂民膏,就要好好用,还要回报下去。”
“确实……我都没怎么看你穿过重复的衣服。”叶松承认道。
“我带出来的只有三十多套,王宫里的多了去了。让我想想……一共有八千多套套装,其中有东国式、北国式、无名国式的各一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