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都不曾有过雌虫了,不过军营或者军校,从不缺优质雌虫,若是何毅想要,随便拉一只,只要是未婚的都行。但是现在闲居在家,身边又没有雌虫,就有虫想给何毅送礼了。这礼不需要解释,自然就是雌虫,或者说还在少年期的雌虫,这却是矮子造成的误解了。
对这些热衷拉皮条的虫,何毅不胜其烦,他觉得自己一只虫过得很好,比沉沦在家长里短的是是非非中好多了,但可惜别虫不这么认为。纵然何毅意志坚定的拒绝了当做礼物被送来的雌虫,也无法推拒别的雄虫的邀约。但是外出只喝酒玩耍,却从不玩雌虫的何毅,一次两次没虫会说什么,次数多了传他是个不行的,这可就好说不好听了。
为防这种谣言出现,最后何毅还是不得不挑了只雌虫,以证明他只是不想却不是不行。何毅挑中的这只雌虫,是在一次聚会中看上的,并非他一惯喜欢的那种高大俊美类型的,而是柔弱不堪怜爱的亚雌。之所以会选择他,完全是他笑的好看,羞怯、可爱,让何毅心里一动。
那只亚雌是一位子爵家的侍生子,雌父深受雄父宠爱,但因为也只是一只亚雌,所以地位并不高,只是个良侍罢了。子爵也没想让何毅能立自家小亚雌为雌君,只是想有一个雌侍的位份,哪怕良侍也行。因为小亚雌只有三流院校的毕业证,又不愿吃苦受累的缘故,所以没有工作,也做不了家务。
☆、第4章
这就让何毅皱眉了,难不成还要让自己养他不成?也不是不可以,但这样的话,雌侍就别想了,雌奴还可以。最后何毅与子爵达成协定,亚雌作为良侍,但是子爵附送何毅一个雌奴,亚雌所有的花销,包括奉养什么的,都由这个雌奴付,不用何毅出。
见过送的雌奴后,何毅同意了,于是第二天早上,何毅就把两只虫带回自家去了。只是走到小区附近时,何毅却一转弯,直接又在小区里买了一栋两层小楼。两栋房子相隔不远,就在同一条街上,因为何毅把小别墅已经送给了矮子,所以不好带虫住进去,只好又买了一栋小楼。
亚雌和雌奴住楼下,何毅住楼上,书房、客厅、重力室、药剂室等等一样不少,都留给雌奴打理。而何漪则是带着亚雌出门购物,本来是想逛逛街、调调情逗逗亚雌的,却没想到这亚雌竟然还是个购物狂?失策!失策!何毅算了算自己的军功、贡献度,觉得以自己的积蓄,怕是还不够亚雌一年花的,顿觉受骗了。
不过看着亚雌楚楚可怜的姿态,何毅怎么也说不出送他回家的话来,只能认栽。不过,亚雌这花钱态度,还是得好好纠正的,所以一直磨蹭到了傍晚,何毅才带着亚雌回到新买的小楼。不过雌奴的行动力着实不错,不过一天时间,就已经把送回来的各种家具、小饰品之类的归置好了。
不等何毅表扬他,雌奴的肚子就咕噜噜作响,“拾嗣,那些罐头、营养液什么的,你没吃?”因为从亚雌嘴里得知,这雌奴手里一分钱都没有,所以何毅决定在外面吃饭的时候,顺便定了一批各种口味的罐头营养液,算是雌奴的口粮。“我不知道那是给我的,我可以吃么?”这句话让何毅瞥了一眼亚雌,总觉得自己把这两只带回家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拾嗣,也就是被子爵当做亚雌的钱包、添头送过来的雌奴。他不是子爵的孩子,而是子爵封地所出来优秀雌虫,被来预备做子爵家雄虫雌奴的,但是因为雄虫不喜欢,就被废物利用的拿来转送给何毅。等级为11级,是个被原生家庭抛弃的肉食雌虫,所以改名为拾嗣,意思是捡来的子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