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讨好地说:“你帮我拎一会儿好不好?这样我的速度就能快些。其实我是为你好,万一山那边是光秃秃的荒漠呢,你上哪儿再去抓这样一只肥鸡?”
王延龄一动未动,傲慢地说:“我可不是侍从,我的手是用来写奏折和使剑杀敌的,怎会为你拎鸡?”
真是矫情得要死!
艾怜纠正他道:“错!首先,这只鸡烤熟了,你不是也要吃吗?怎会是为我拎着?再说,手的功能很多,你的手除了写奏折和使剑就不做他用吗?既然还能做别的事,当然也可以拎鸡。还有,我也不是侍从,我可是副宰相的前夫人,还不是照样屈尊降贵地抱着鸡?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则无患。这只鸡也许就是我们的救命食物,你拎一会儿好不好?”
“副宰相的前夫人”这个词,让王延龄觉得很是刺耳,他一脸不快地问:“你和陈世美是不是没事儿就在一起练嘴皮子?女人应当端庄娴雅,伶牙俐齿地好么?”
“说不过我就怪我伶牙俐齿?”艾怜嗤笑道,等看到他的臭脸色后,马上聪明地调整策略,有些发嗲地说:“你喜欢端庄贤雅呀?那你拎着鸡好不好?这样我就可以端庄贤雅了。”
王延龄黑着脸不为所动:“不好,嫌累就扔了它。”
“你怎么就这么固执?民以食为天,宰相大人,请您时不时地也放下身段去体验一下劳动人民的艰辛好不好?”
这话说得很有些意思,王延龄突然发觉同她抬杠是件有趣的事,便背着手,不紧不慢地以尊长的口吻教导说:“夫人,真正的端庄娴雅是一个女子从骨子里自然而然地散发出来的一种气质,而不是现学现卖的肤浅装样,更不是你放下一只鸡就能装出来的。”
这家伙的嘴又开始不招人待见了。
艾怜的倔脾气也上来了,不再求他,抱着锦鸡一边大步向前走一边忿忿地碎碎念:“当初我们在家乡时,回娘家也是步行的,要走上十多里地才能到我家,每次陈世美都会不辞辛苦地给我爹拎一只鸡回去,他可是状元郎,和你比不差什么,他的手也是写奏折的,可他拎鸡就从未有过怨言。”
王延龄跟着她,好笑地抓住了她话里的漏洞:“我又不随你回娘家,做什么非要我拎着鸡?难道你对大人我有什么想法?”
艾怜气呼呼地说:“大人您身娇肉贵的,我这等平庸粗俗的小妇人怎敢对您有什么想法。”不想再看他那张讨厌的脸,她加快了步伐。
王延龄还真是佩服她的体力,生气后竟然像喝了鸡血,迈出的步子虎虎生风,那只锦鸡差不多有三四斤重,难为她竟然抱着走了这么久。
他再次劝说道:“还是把鸡扔了吧,等过了那座山,如果是荒漠也不打紧,荒漠下到处都是兔穴,我抓兔子也很在行。”
艾怜气他不早说这话,这只锦鸡她都抱着走了一半的路程了,若现在丢下,那她之前的举动算什么?不正好证明了她愚蠢又偏执吗?
有些事情就是打落牙齿也要往肚子里咽,她闷闷地说:“我爹爱吃鸡,遗传得我也爱吃鸡,所以每次回娘家陈世美都要拎一只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