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我接了起来。
“诶,有空不?”
“没,嘛?”
“没还问个毛。”
“没我还就不兴问问了?”这兔崽子怎么老这个德行。
这时强仁在屋子里问了我句什么,我捂着话筒应了声。
“你家有人?”
“恩。”
“谁啊?谁啊?”那个兴奋劲儿真让我不舒服。
“新来的房客,我把我那间空房租出去了。”
“…………”
“我这个房子缺人气儿。”我感觉我在找借口。
…………
聊了几句后挂断电话,强仁已经从卧室里走了出来。
“拾完了?”
“恩,我东西不多。”他走到我跟前看到被我扔到袋子里的半根油条,那食指和中指捏起来张嘴就吃。
“恩,还是刚出锅的好吃,凉了太筋道,嚼起来跟皮条似的。”边吃还边评价。
情节的发展越来越出乎我的意料了。
四强仁
我说,同居,共同居住在一个屋檐下,够暧昧。
“真的?”
“真的真的?”
“真的真的真的?”
………………
“金希澈,我从来不知道你也能这么三八……”
“你妈的,说谁呢你?”
“…………”
“我这是出于同事间最真挚的关心。”
“……你把那脸包打听的表情换换我说不定会相信你的话。”
我后悔一开始就把我和左翼的事儿跟他和盘托出,我真后悔了我。金希澈这厮询问我的近况成了他每天的例行公事,什么时候我强仁的私生活这么引人注目了?我还真是受宠若惊。而且我也不觉得我的那些事儿能给他带来多大的乐趣或者干脆就直接让他的生活丰富多起来,说白了他就是在无聊下催生出来的八卦心理。如果老头看到他这副不务正业的样子定会扣了他这个季度的奖金,起码是一半。
“我今天第三十回告诉你,是真的。”
“你俩真同居了?”
“……字面意思,共同居住而已。他是我房东。”
他是我房东,从那天搬进去起已经生效了五十六天。搬进去的那天是周末,我休息,当然我知道他肯定在家。拾完为数不多的东西已经是下午的一点,我走出卧室站在客厅中央,他在吃完一份剔除油条的桂花糖糯米后就进屋关上门了。没嘱咐我别的,也没有其他的搭腔,除了最开始问了我的名字,如果不是最开始他先开口询问的我,我真的会认为我是个不受欢迎的房客。隔着门,我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但我也很聪明地知道最好不要敲门去询问。站在客厅的中央,突然觉得挺孤立无援,我干嘛来了我?哦,原来我搬家了。没什么事儿,我开始在这个两室一厅不到一百的房子里转悠了起来,不不,我不是偷窥,对于新奇的事物人人都会有着本能的好奇心。
说实话这间屋子并没有什么新奇的地方,它很简单,设施简易而齐全,看上去就是一个经常有人居住的家。一组布艺沙发,沙发跟前铺着一块儿两见方的俄罗斯手工毯,毯子上架着一张长条的玻璃茶几,为了保护毯子不被磨损,茶几的腿儿都被主人很细心地包上了。茶几对面一定的距离摆着电视,旁边dvd音响一应俱全。看着茶几上丢着薯片袋子,我想象着这个男人晚上一个人蜷在沙发上看着电影“嘎啦嘎啦”嚼薯片的样子。全屋的木头地板,原木材质,不易损坏而易于打理。
转到卫生间,由于他没有嘱咐我该把东西放到哪儿,于是我只有自作主张地在挂毛巾的地方腾了几个空位给自己。举着牙刷,我有了片刻的踌躇,我不知道是不是该重新拿个杯子来放它。片刻后我还是决定放进唯一的那个杯子里,并暗自庆幸如果他看见了一怒之下扔了我的牙刷还好我有备用。虽然我已经尽量放慢了我的搜索观赏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