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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春天即将过去,盛夏迫不及待要来临之时,有一天下午,罗贝刚下班走到门口,就看到周建国浑身灰扑扑,一脸汗的过来。
一开始见他的时候,他皮肤还挺白的,这会儿再看,黑了好几个度,他手上还贴着创口贴,想来虽然在工地上一天工资不低,但着实也很辛苦。
“罗贝,等下有时间吗?”周建国大概也怕自己身上的汗味熏到她了,刻意跟她保持着距离。
一开始,周建国其实也挺嫌弃在工地上搬砖,但那个时候,他没身份证,也不知道自己姓谁名谁,只有工地愿意接纳他,他也就做了起来,刚开始水泥灰沾到他身上时,他恨不得立马去洗手洗澡换衣服,根本不能忍受身上脏乎乎的,还带着汗味,可他得活下去,时间长了他也就慢慢习惯了,当然比起别的工友,他算是非常爱干净的了,每天都要洗澡,手指缝里也干干净净。
“有啊。我刚下班呢。”
周建国恩了一声,“你要是方便的话,等下我们一起吃个饭,我请你。”
罗贝是知道周建国的性子的,他不可能无缘无故请她吃饭,肯定是有什么事要找她。
“好。”
“那你等我一下,我回去洗头洗澡,”周建国从口袋里摸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那就六点四十五在这里碰面。”
罗贝跟周建国一起吃过几次饭,这人特别在意时间,每次约,那都是确到多少分的,他有个非常好的优点,那就是从来不会迟到。
约好时间地点之后,罗贝就上楼了,赵翩翩正带着晨宝宝在客厅里看电视,罗奶奶在厨房里忙活。
“奶奶,不用做我的饭,我出去吃的。”罗贝放下包,去洗了手,这才抱起晨宝宝,趁这个未来霸总年纪还小,她得多亲几口。
赵翩翩问道:“出去吃,跟同事吗?”
“不是,小周约我吃饭。”
赵翩翩完全把罗贝当妹妹看待了,这会儿一听这话,便好奇问道:“之前你说跟小江只是好朋友,那跟这个小周呢,我看他这人也不错,虽然这工作不算很好,但我看他很有上进心。”
罗奶奶此时也从厨房出来,正好就听到了赵翩翩这话,她附和着点头,“小周确实不错,我听说他一点儿都不闲着,兼职了好几份工作,是个能干又肯干的人,这年头能这么拼的年轻人少了。”说到这里,罗奶奶顿了顿,又说,“别看小周现在是这样子,但以我过来人的眼光来看,他以后肯定会起来的。”
别说是赵翩翩跟罗奶奶了,就是最熟悉周建国的罗贝,在跟他还不熟的时候,都莫名的笃定这个人以后肯定会成功。
周建国身上有种普通人没有的气场,罗贝一开始没琢磨明白,后来才想到一个很好的词来形容这种气场,他身上有铜臭味。
这个词乍一听好像是贬义,但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也是用金子来形容有出息有本事的人。
周建国就是这个金子。
就好像是电影电视剧里那样,谁是主角谁是龙套一眼就能分辨得出,那是为什么,还不是因为气质跟气场。
金子先生虽然现在离成功还有很长一段距离,但如果哪天他摇身变成大佬,罗贝绝对不意外。
“你们怎么不把我跟五楼的小张凑一对?还有六楼的小王?”罗贝表示已经看清楚这两个人的本质了,“你们就是看谁长得帅,就把我跟谁扯在一起。”
之前是江司翰,现在是周建国,这两个人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