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都一股烟味。论那人爱烟的程度,我只能说烟比我重要的多,因为,连我时都不忘点上一根烟。
我那时还不知道同性恋是什么意思,就是觉得他很酷,很厉害,他很崇拜很喜欢他。就算那人叫我小娃娃,可我还是喜欢他。
本来像我这种乖小孩是没机会认识他的,都怪我贪吃,大晚上的嘴馋还偷偷跑出去买零食,结果遇上打劫的,然而我身上的钱又花光了。
那人刚好路过救了我,不,也不能算是救我,因为他就只说了一句话就带着他那些兄弟走了,用嘲笑的语气对拦住我的人头头说,“连小娃娃的奶糖都抢,你也就那样了”。
最后那些人骂了句就放了我,消失在巷道中。虽然保住了零食又没被怎样,但我很不开心,很生气。第二天晚上我又偷偷溜出去,来到早上从阿姨阿伯那打听到混混的聚集地。
我远远的就看见那人跟一堆人不知再说什么,那时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我一股气跑到那人面前,把怀里抱着的零食摊给他看,并大声跟他说,“我叫王阳,我不是小娃娃,我今年十七岁了,这些都是昨天我买的东西,里面没有奶糖”。
当场,空气一下子安静下来,周围的人都看向我。一秒过后,大笑声传遍这片区域,指着我笑问,“龙哥,这小奶娃是从哪冒出来的,你认识他吗,真他妈的搞笑”。
那人显然也没想到我会再次出现在他面前,楞了下,不像其他人笑的那么夸张,他只是用那咬着香烟的嘴角浅浅的翘了翘,瞥了眼摊开的零食,点了点头说,“嗯,没有奶糖”,这话回的我很舒心,但接下来那句话让我牙痒痒的,“可你就是小娃娃啊”。
我气的直发抖,辩论说,“十七岁已经不是娃娃了”。
那人没继续跟我争论,只是赶我走,“已经很晚了,小娃娃该回去睡觉了,等会叔叔还有事就不陪你玩了”。
我那时也不知哪根筋不对,非要他承认我不是小娃娃,跟他耗上了,就死不回去。那人也够无耻的,说我既然不走,他刚好有点饿了,就拿我忍了一整天没动的零嘴当着我的面拆开吃了起来。
他开始动手拿我东西吃,他那些兄弟也跟着你一包我一包的把我零嘴分光,我气的冲他喊了一句坏蛋,然后在一片笑声中跑了。
回去后心中更是愤愤不平,发誓要报仇,当然,这仇报到床上去也没报成。
之后的事,无非就是天天跑到那人那里去骚扰他,骚扰着骚扰着,自己的心也搭进去了。本来我不是那种不矜持的人,谁叫那人最后真的救了我一命,那时,那人的仇家来报仇我刚好也在,混乱中逃的不及时,要不是那人帮我挡了一棍估计我脑袋都开花了。
现在想想,本来就不关我的事,他救我本来就是应该的。就自己那么蠢,看电视看多了,觉得黑帮打架特酷,救我时特高大威猛,在我心中的形象顿时像坐火箭一样蹭蹭的往上窜。
自那之后,每晚跑出去的理由变了样。我本来就是藏不住心事的人,一来二去,不但那人的兄弟看出来了,就连那人也察觉到我真正的意图。
被发现了我就很坦白的跟他说,我喜欢他,说你反正这样子也是娶不到老婆的,我就大发慈悲照顾你好了。那人被我吓得不轻,还摸着我额头说你没病吧。
我当然没那么容易放弃,反正那人也不可能真的对我怎样,最多就吓吓我。我依旧天天往那跑,还每次很大方的拿出我零花钱给他买零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