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你想唱给我听?”
“是啊。”她调皮的笑笑:“就当是你收留我的回报吧。”
“好啊,我洗耳恭听。”
她取出吉他,摆好姿势:“想听什么歌?”
“我只要说你都会唱?”
“应该是。”
“这么厉害?”我思忖了一下:“more than love 《假如爱有天意》”
她拉动吉他弦,熟悉的旋律缓缓奏响,不得不承认,她确实厉害,我渐渐听得入迷了,人还坐在那里,思绪却飘得很远很远……
一曲结束,她没有征询我的意见,重新又弹了一遍,仿佛是看出了我对这首歌的迷恋。
事实上,我确实不介意她继续弹。
第二遍结束了,接着第三遍,第四遍,一遍又一遍,直到她弹了不知多少遍,直到我意识到她可能累了,才将飘远的思绪拉回来,起身说:“谢谢,就弹到这里吧。”
安若放下吉他,伸了个懒腰,“我待会睡哪里?”她问我。
“跟我来。”
我将她领到其中一个卧室,开了门说:“就睡这里。”
“时间不早了,睡吧,晚安。”
我转身欲走,她却突然拉住我的胳膊:“带我一起去流浪吧?”
“开什么玩笑?”
“我没开玩笑,我说真的。”
“不行。”
几乎未加思索,我便拒绝了她,我怎么可能带着她去流浪,我与她,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我会唱歌赚钱,不会成为你的累赘的,绝对不会成为你的累赘,好不好?求你了?”
她的眼神溢满了渴望,我顿时很不解:“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去流浪?又或者我为什么要答应你?我们很熟吗?”
“因为我没地方去啊。”
她垂下了脑袋,紧紧的咬着下唇,表情说不出的可怜。
“我认识一位酒吧的老板,我可以介绍你去他那里唱歌。”
鬼使神差的,我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明明我早已经不是那个爱管闲事的我。
她猛得抬眸,惊喜的问:“真的吗?”
“恩。”
“太好了,那就这么说定了哦,在没有安顿好我之前,你不可以离开这里。”
“好。”
“我们拉钩。”
她像个孩子似的跟我较真,我却也像个孩子似的配合。
约定完之后,她开心的冲我扮了个鬼脸,关了卧室的房门,没到一分钟,房门又开了,她嘿嘿一笑:“忘了道晚安了。”
“晚安。”
我点头,心里不免有些无厘头,好端端的,这女孩怎么就成了我的责任?我即不想做活雷锋,又不想做乐善好施的人,因此,大可不必管闲事,无论是对她,还是对她那只猫。
说来很不巧,我的那位在法国开酒吧的朋友外出旅行,要一周后才能回来,我被迫延长了我的行期,只因为,那一晚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