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昏睡的程乐容却慢慢地睁开了眼,转过头,安静地注视着罗宇,这男人睡着时,就像蛰伏的猛兽敛起了爪牙,看上去温和而无害。
视线贪恋的扫过每一寸强健的肌理,连同左臂上被他咬出的浅浅伤口都仔细的看过,好一会儿後,程乐容才依依不舍的撑起乏力的身体,慢慢下了床。
拉过被子,小心地给罗宇盖好後,他才脚步蹒跚的走向浴室。
如果不是被折腾到彻底昏睡,再怎样的疲累,他都会挣扎进浴室将自己处理乾净,这个习惯打从一开始到现在,都不曾被破坏过。
一点一点地将灌满体内的浊液导出,程乐容有些恍惚地想到了罗宇身上那道小伤口。
罗宇向来是不允许被他弄出什麽印记的,然而,他都要离开了,稍微任性一点也不为过吧,反正,那种痕迹,用不了几天就会消失,
就像不自量力的他一般。
再怎样的努力,也只能像一道轻风,稍微搅乱罗宇的发丝,而後,什麽也不会存在。
虽然已经是深夜,但要不了多久,太阳便会升起,唤醒所有沉睡的人,做着每一天该做的事情。
所以,现在走,也没什麽不行,就算困乏的眼睛渴望着闭上来好好睡上一觉,但就算一天没睡,又有什麽关系呢?
程乐容慢慢走到客厅,再一次环视着这个他一手布置而成的处所。
他曾经想过,只要能一直留住罗宇,那就已经足够。
能够每天都看的到他的面孔丶听的到他的声音,能够触摸的到他,闻着只属於他的气味,那不就是最好的事了吗?
然而,那样的亲密只是让寂寞更加延长罢了。
原来,他什麽也没得到。
住了三年的地方,被称之为家的地方,置入了那样多的物品,当要离开时,却只需要一个小小的包袱。
而收拾这样的小包袱,用不了一天的时间,就像他今天提出辞呈一样,一切都是这样的快速。而罗宇,也如他所想,什麽也没有注意到。
因为是不重要的东西,所以没有必要注意吧。
程乐容拿出一张纸,提笔想写些什麽,却恍然发现,不知道什麽时候开始,他早已无话可说。
「我走了。」最後,他只留下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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