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分析出,赵普造谣一定是受了别人的指使,而指使他的人一定不是赵匡胤。因为赵匡胤要是想找死,方法多得很,根本用不着费这么大的劲。不过这似乎又说明赵匡胤是个无辜的人,这样一来,我就不得不憎恨赵普,更憎恨那个指使他的人。因为喜欢一个人是件挺不容易的事。
在我看来,指使赵普的人就是赵匡胤的弟弟赵光义。不能怪我一直没有想到他,是因为他实在太善于伪装了。 txt小说上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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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故事讲得挺累的。但是没办法,在说出结果之前,把前因后果交待清楚是我一贯的作风。她对我这个习惯特别反感,每当我刚开始长篇大论的时候,就会对我说:“直接说结果。”弄的我好像变成了偷运军粮的圆脸小伙子。
其实我也不喜欢别人长篇大论。要是我的员工汇报工作的时候,也前因后果的交待个没完,我也会老实不客气的告诉他们:“直接说结果。”如果赶上我心情不好,还会跟上一句:“要不就闭嘴。”至于他们是不是憋得慌,我倒是一点也不在乎。
还是回到我和她的事吧,关于摊牌这件事我已经磨叽好长时间了。不过,我觉得必须在摊牌之前,先把这件事理理清楚。以前我总在琢磨摊牌的后果,但现在我竟然对摊牌的目的也犯晕了。
好多人对我有两点评价:一是我可以把一切雅的东西变俗,二是我可以把一切简单的东西变复杂。我觉得他们说的很有道理。我一直想把摊牌这件事干得有格调些,但现在却发现自己整天就想着上床,实在俗不可耐。另一方面,我也知道摊牌这种事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句问话而已,把脸豁出去就行了。而且就算被拒绝,她也会尽量把话说得委婉些。但我还是拦不住自己东想西想的,因此就连我自己都嫌自己腻歪了。
虽然我总强调和她上床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我们是否同类,但我也承认在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就想到上床了。这一点我还是敢于承认的,要不我岂不虚伪得不可救药了吗?事实上,只要是个美女,我都会想到和人家上床,而且我觉得这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当然,也就只是想想而已,就是说我并不指望把每个想法都变成现实。
现在我迫切地想和她上床,并给自己找了个高尚的借口——寻找同类。不过这个借口我自己都觉得矫情,因为我也说不清我的同类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特质,更不能确认这些特质通过做a就可以验证。借口不能成立,反倒证明了我的卑劣本性。而我想和她上床的原因,就变成了我认为这是有可能实现的事。
之所以说是可能实现,是因为我觉得我们之间的确有些暧昧的味道,但又总找不到强有力的证明暧昧存在的证据。她对我的心意心知肚明,而我对她的想法却总猜不出个所以然来。也许她也曾经向我进行了某些暗示,但恕我鲁钝一直没看出来。这种状况对我而言,实在是不公平,但我又没有能力或勇气去改变,所以就只能选择一种腻歪的方法去面对。我的意思是,我本来不是个腻歪的人,而现在腻歪完全是由她一手造成的。如果她还嫌弃这点的话,就太不厚道了。
曾经有一次,在送她回家的路上,我似乎找到了证明我们确实暧昧的证据。之所以说似乎,是因为我现在不能确认这件事是否真的发生过。
你们知道,我经常陪她逛街和请她吃饭,所以就经常送她回家。每次都是打的,我坐副驾的位置,她坐在后面。但那天我们一起坐在了后座上。为什么会坐到一起我现在真的想不起来了,也许是因为副驾上放了东西,也许是我喝了两杯酒,胆子也大了起来。我记得我伸手去揽她的肩,她挣了一下,好像觉得当着司机的面推推搡搡的不雅观,就任我揽着。然后我又去握她的手,她也没拒绝,于是我就一直握着,直到我们俩的手心都湿乎乎的也没分开。
那天我只是保持着这个姿势,揽着她的肩和握着她的手。好像已经很满足,但又觉得还不够。心里一边盼着堵车,一边琢磨我的运气实在不坏,是不是一会儿去买张彩票,这么好的运气别糟践了。
但那天以后,她对我一如既往,也再没向我提起过这件事,就好像从没发生过,以至于我也怀疑这件事是否真的发生过。因为这个缘故,我的彩票一直没买,因为我觉得运气还不够好。
我从没问过她是否发生过这件事,因为我知道自己有胡思乱想的毛病,而且想像力也够丰富。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这个人一向悲观,所以我不相信自己会有这么好的运气。如果我问她之后,她瞪着眼睛对我说:“你胡说八道什么呢?”我肯定觉得颜面尽失和下不来台阶。而且我还担心到时候她不仅要怀疑我的人品,还要怀疑我的神经了。我的心理素质一向不怎么样,这么短的时间遭受双重质疑,我害怕自己承受不了。我的意思是,既然明知是自取其辱,那我何必非要自己侮辱自己呢。
没胆量把话挑明,所以我没办知道这件事的结果。就像一辆上满弦的玩具汽车,撞到墙上还是停不下来,撞的很疼,但始终一声不吭。虽然我不能预知结果,但可以改变心态。这是很有必要的,要不我就会去钻牛角尖,钻得厉害了还可能被送进精神病医院。改变心态的方法还是把这件事和买彩票联系在一起。如果没发生过,就说明我没中奖,但也说明我并没买过彩票,所以不算吃亏。如果发生过,就说明我中了头等奖,既然占了大便宜,当然不能四处显摆,否则一定有人找我借钱。这样一来,我就平衡多了。虽然中没中头等奖我不知道,但头等奖不容易中是理所当然的。要是我非把中头奖理解成是应当的,就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了。因此,我总对自己说:“知足吧,有点想象总比没有强。”
另外,我把这些事写在这里,其实也有向她求证的意思。当她看到这里的时候,如果没有揪住我的耳朵冲我嚷嚷,那这件事也许就是真的。
关于摊牌这件事还有一点要交待。在梦里我早就跟她摊牌了,而且摊了很多次。大多数她都同意了,但也有拒绝的时候。如果她拒绝,我不但不会失望,反而分外兴奋,于是我就在梦里特别来劲的qg她。如果她反抗的厉害,我就把她摁在水里或冰冷的水泥地上,撕扯她的衣服。如果她不反抗,我就把她吊在树上,用皮鞭抽打她的身体。一边抽打还要一边骂:“你拿什么搪?”
每次从这样的梦里醒来,我都迷惑:“难道我真的是苗训?”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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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训离开了黑白小镇。要想搞清他离开的原因,就不得不采用以己度人的方法,虽然我最讨厌以己度人。
如果我是苗训,为什么要离开呢?
离开的原因一定和纯白色的女孩有关,我想我应该是去找她了吧。因为她的缘故,我几乎精神分裂,每天都做春梦,睡醒了还要偷着洗裤衩。身心健康遭受了巨大的摧残,她总应该负点责任吧。这个想法足以说明我已经把中大奖当作是应该的了,也就是说我是在自作自受。
要让这个原因成立,就要证明戴野菊花的女孩是存在的。这个证明看起来很容易,我确实目睹了鞭苔的过程,藤条的每次起落,在我的记忆中都异常清晰。而且我还捡到了野菊花,虽然已经支离破碎,但我还是把它藏在了枕头里。不过,在事实上这个证明很不容易,因为我缺少旁证——再也没有人提到过戴野菊花的女孩,好像她从不曾存在。这个证明让我很迷惑,我不能分辨鞭苔和女孩是真实的,还是我自己脑子里瞎琢磨出来的。如果这些都是我自己瞎琢磨出来的,这件事解释起来好像更合理。戴野菊花的女孩就变成了我青春期性饥渴状态下臆想出的一次发泄。这也说明,我生命的本质中隐藏着虐恋的成分,而且隐藏得很深,以至于自己都不知道。别人再没提起那个女孩也变得很合理,因为白日梦是不能分享的。
这个证明让我沮丧又惭愧,我本在证明女孩是真实存在的,结果却证明出我是个s。接受这个结果又让我觉得委屈,因为在现实中我觉得自己更像是个m。而且这个结果让我就不得不对戴野菊花的女孩是不是真的产生怀疑。罗素曾经说过,在一个错误的前提下,什么样的结论都能推出来。这就是说如果证明的前提是我变态,那么所有我看到的事物都不一定是真的。就连枕头里的野菊花也不能说明任何问题,也许它只是引发我臆想的一个诱因。
这样一来,我离开家的原因变成了寻找一个臆想中的女孩。这个结论好像很荒谬,但我相信是真的。因为追求臆想的对象是一个幸福的过程,同时我希望追求的过程可以贯穿生命的始终。这个过程中,臆想的对象很可能发生变化。比如开始的时候是在找一个纯白色的女孩,过了一段时间,也许变成了一个黑色的男人或蜡黄色的老太太。这种变化正常的,因为我慢慢的成熟了,自然慢慢修正了我的需要。当然,我的意思不是需要男人或老太太比需要年轻的女孩成熟,这只是个比方。我的意思是追求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追了。
离开家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小镇里没有我追求的对象,无论戴野菊花的女孩是否存在。
如果戴野菊花的女孩是真实的,那她一定不能被小镇所容纳。否则就不能解释小镇的人为什么鞭苔她,除非小镇的人和我一样都是s。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不能容身于小镇,也许是因为那朵野菊花,也许是因为别的,反正我再不曾见到她,小镇的人也再不曾提起她。那么,我只能选择离开。否则,就得放弃理想,继续和小镇的人一起集体装孙子。
如果女孩并不曾存在,但臆想却让我沉迷其中。这说明我的本质也不能容身于小镇,甚至说明小镇是我所厌恶的。这并不奇怪,小镇里的人抵制色彩,我却不知道色彩是什么。如果你让我爱或恨,总要告诉我爱或恨什么以及为什么吧。否则,强加于我的就仅仅是一个概念而已。对一切强加的事物,无论好与坏,我都会厌恶,何况只是个概念呢。另外,我之所以仍然生存于小镇,只是因为我伪装成我们是相符的。万一有一天我的伪装被撕破,臆想中的女孩就是我的下场。我知道长久的伪装是件挺难的事,大家都说一个谎言需要一百个谎言来维系,如果照这么推算下去,我这一辈子就只剩下撒谎了。用一个真实的我换取一个生存于不知所以世界的机会,难道我疯了吗?那么,我离开的原因既因为厌恶,也因为恐惧,还因为真诚。
一个问题结束是另一个问题的开始。我要去哪呢?答案当然是开封城。
我们已经知道有三个开封城,其实还有更多个开封城,它们存在于不同人的脑袋里。
如果你是个渔夫,那开封城就是个巨大的鱼塘。塘里的鱼多得数不清,站在岸边就能看见它们在排着方队游泳。鱼塘边停泊着好多艘渔船,这些渔船可不是“一叶渔船两小童,收篙停槕坐船中”的小舟,它们的构造足可以和战舰相媲美。你可以随便选一艘你喜欢的驾驶。更重要的是,这些渔船有人定期维护,所以性能良好,根本不用你费心。渔船上的渔网绝不是用粗布做的廉价货,都是用剑麻和亚麻编织成的,里面还掺了少量的蛛丝,所以既结实又有韧劲。开封城的鱼塘从不休渔,塘里的鱼既聪明又仁义,小个的自己会躲开渔网,大鱼则自己往渔网里扑,拦都拦不住。所以,如果你站在船尾,随便撒一网下去都会捞出满网的大鱼。而且想要草鱼有草鱼,想要鲤鱼有鲤鱼。运气好的话,还能捞出传说中的鳇鱼来。每天收船的时候,岸边就会挤满拿着杆秤的鱼贩,而且他们的秤从不掺假。
如果你是个农民,开封城就是沃野不知道多少里的良田。土地肥的可以攥出油来,根本不用施粪肥。雨水也很知趣,从不会干旱或涝灾。你只要随便撒一把种子,就会生根发芽,哪怕种子是熟的。开封城的冬天不寒冷,所以一年四季都可以耕种。开封城土地里长出的东西都特别大,樱桃像苹果,苹果像西瓜,西瓜则大得像两个西瓜,而且生长速度快的惊人,从播种到收获从不超过一个月。这就是说在开封城里干农活,你只需要撒种子就行了,别的用不着你,老天爷就帮你完成了。每到收获的时候,粮食贩子、菜贩子和水果贩子就会推着小车来收货,他们就帮你完成了收割或采摘的工作。当他们把粮食、蔬菜和水果装满小车,就排着队给你付钱,而且给的钱只多不少。
如果你是男人,开封城就是传说中的女儿国,而且都是美女。在开封城里,各种类型的美女都有,要丰满的有丰满的,要苗条的有苗条的,要纯情的有纯情的,要风s的有风s的。而且她们全都精通音律,善于诗词,巧于女红。如果你是m,她们就是女暴君;如果你是s,她们就是哈巴狗。更重要的是,她们从不絮絮叨叨,说话办事从不拖泥带水。
如果你是个女人,别以为开封城里都是男人。开封城的男女比例没有特别之处,所不同的是,男人都是帅哥,或威武或斯文。而你是所有女人中最漂亮的,所有的帅哥都围着你转。另外,开封城还是个巨大无比的购物中心,街道两边全是琳琅满目的商品,化妆品、滋补品、服装、首饰、小玩意应有尽有。而你的口袋里有花不完的银子,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根本就不用考虑下半个月怎么过。当然,即便如此你也不是个花钱没算计的女人,每次买东西都要讨价还价,而且总能买到最实惠的东西。但开封城里没有美容院,因为你是不会变老的,皮肤只会一天比一天细嫩。至于别的女人,就让她们老去吧。
这就是开封城,它承载着所有开封人之外的人的梦想,满足着所有开封人之外的人的希望。
既然我离开家的原因是寻找臆想,那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地方比开封城更适合。当然,在离开家的时候,我会在小镇的周围象征性的转转,万一戴野菊花的女孩并没走远呢。不过,假如我真的在小镇周围找到了她,一定会特别失落。我只能装作没看见,因为我可不想让美梦刚刚开始就变成现实,而且我也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以及我下一步怎么办。
于是,我穿着淡灰色的衣服,走在秋天的淡蓝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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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光义的伪装绝不是简单的乔装打扮,像女人一样涂脂抹粉往脸上贴橡皮泥的事,对他而言都太低级了。赵光义的伪装来自于他特殊的皮肤构造。
正常人的皮肤由表皮、真皮和皮下组织三部分构成。赵光义的皮肤却是由四部分构成的,在他的表皮和真皮之间还有一层色素细胞。当赵光义伪装的时候,色素细胞就会分泌出各种颜色的y体来,把赵光义染成任何他所需要的颜色。所有的色素细胞都是由赵光义的眼睛控制的。只要眼珠一转,他就开始变颜色。赵光义可以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分析出任何一种颜色是由哪几种颜色勾兑出来的。所以,无论他待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瞬间把自己染成和身边的景物一致的颜色,这个时候他就消失了。当然,在消失之前他必须把衣服脱光,要不你就会看到一身衣服自己走来走去。赵光义的左眼控制着右半边身体的色素细胞,右眼控制着左半边身体的色素细胞。如果戳瞎他的一只眼睛,那他的身体就只有一半会变颜色了。当赵光义走动的时候,他身后的景物就会不断变化。赵光义可以根据景物的变化及时调整自己身体的颜色,以保持他一直是消失的。他需要做的只是不停的转眼珠而已。
关于赵光义变色这件事,还有两点要补充。
第一点补充是,赵光义身上的体毛是不能变色的,因为体毛里没有色素细胞。所以赵光义就把他的头发、眉毛、睫毛、胡须、腋毛、ym统统剔光。他这么做纯粹是出于好意,要不你很可能在无意中,看到身边有一撮撮的毛飘过,那样的话无论你的胆子有多大,都准得吓个半死。
由于赵光义经常剔毛,他的体毛就变得越来越硬,一根根直立在身上。后来在剔毛之前,赵光义都必须先用温醋浸泡半个时辰,否则剃刀就会变成锯条。再后来赵光义索性就用融化的松香粘到有体毛的地方,等冷却后再撕下来。这么干虽然疼得要命,但效果是最好的。这样看来,赵光义其实是一个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毛的家伙了。不过,他毕竟算是个人物,基本的体面还是必须的。所以在不变颜色的时候,他总戴着假发,脸上还贴着假眉毛和假胡须。他只贴眉毛和胡须,其它地方他觉得反正也没人看见,所以没必要。
另一点要补充的地方是赵光义的眼珠。我们知道,只要他的眼珠一转,就会变颜色。如果要走动着变色,就得不停地转眼珠。不停转眼珠和仰头看天一样,都是很累人的事,时间长了会天旋地转,还有变成斗j眼的可能。不过赵光义已经练出来了,他可以持续转眼珠三个时辰,而且停下来的时候,正好在眼眶正中间。这要是换了我,眼珠恐怕早就掉到眼眶外面了。
不过,这件事还有一个麻烦的地方,就是在赵光义不需要变颜色的时候,他的眼珠就必须保持一动不动。否则,他就会一会儿发绿一会儿发红,一会儿又只剩下了假毛发和衣服。保持眼珠不动比让眼珠不停转还要麻烦,因为这样看东西就会特别别扭。比如要是看不是正对着你的东西,就得整个脑袋一起转过去。要是看身体两侧或背后的东西,就得上半身或全身转过去。这么干脖子和腰就会很累,时间长了还会得颈椎病和腰椎病。而且这么看东西,会让人觉得你的智商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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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营里的几十万个圆脸小伙子想当混蛋都已经想疯了。他们在搭好简易营帐之后,就钻到里面商量起了怎么当混蛋这件事。
我们知道一个人当混蛋,可以无视或破坏所有的规范,只要你有这个胆量。几十万人一起当混蛋就不一样了,因为集体当混蛋是一定要有规矩的,混蛋之间更需要规范约束。这个道理几十万人心知肚明,他们集体当混蛋也不是一次了。
圆脸小伙子们先评估了从行营到开封城的时间。这是非常有必要的,以他们的经验,集体当混蛋这件事通常是有时限的,如果在路上耽误的时间太多的话,必然会影响收成。经过计算,圆脸小伙子们发现这段路耽误的时间并不多。他们离开百姓开封城之后,就一直以最慢的速度行进,而且中间还被苗训耽误了好长时间。既然晚上要回来,何必走那么远呢。不过他们发现虽然路不远,但步兵还是很吃亏,即使跑得再快,也不可能赶得上骑兵。这样一来,很可能在步兵气喘吁吁的赶回百姓开封城之前,骑兵就已经把好东西都抢光了。于是,步兵为了能抢到好东西,就去找骑兵谈判。其实根本不用步兵开导,骑兵也明白团结就是力量的道理,而且他们还知道,要是步兵抢不到好东西的话,很可能在自己刚抢完奇形怪状的老百姓之后,就被他们黑吃黑。因为步兵的人数比骑兵多得多。因此,骑兵表示即使他们先回到了开封城,也不会马上开始当混蛋,而是一定要等着步兵兄弟们也到了之后,再一起当混蛋。
之后,圆脸小伙子们又明确了当混蛋的方式。他们认为没有目的的乱抢是不行的,那会影响收成,而且他们毕竟是正规军,只有没素质的土匪才乱抢呢。避免乱抢最好的方法就是划分清各自的责任区域,也就是说把百姓开封城划分出若干大小相等的区域,再把几十万个圆脸小伙子依照归属的部队分成与区域数量对等的若干小组,每个小组只在属于自己的区域里抢劫。在每个小组内部也要分清责任,哪些人负责抢金银珠宝,哪些人负责抢女人,都要进行明确的分工。对于越俎代庖和跨区行抢的恶劣行径,人人得而诛之。为了方便识别区域的归属和分工的职责,每个圆脸小伙子的胸前都要用墨笔画上记号。区域归属的记号依照千字文的顺序排列,反正百姓开封城再怎么划分,也分不出一千个区域来。职责分工的记号分成甲乙丙丁就够了,反正分工就那么几样而已。而且圆脸小伙子们还觉得骑兵先到了百姓开封城也不应该闲着,他们应该利用等待步兵兄弟的时间,拿军用绳子把百姓开封城的区域先给标记出来。
最后,圆脸小伙子们又确定了分赃的原则。这是集体当混蛋最重要的事,如果没有这个原则,混蛋们很可能因为分赃不均,自己先打起来了。圆脸小伙子们经过商议,制定出了比较具有可行性的原则——谁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