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庭以后,我仔细研究他的履历,发现他从闽变叛国时荣任所谓“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文化委员会的委员开始,三十年来,从来就没有过什么律师的头衔,而他这次出庭,居然表演本人既是律师却又另请一个律师的手法,这不是奇怪么?
这个答案,在我翻看《六法全书》的时候居然找到了。
台湾“律师法”第一条记载着:……经律师考试及格者。得充律师。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前项考试。以检核行之。
三、有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三条第四款或第三十七条第五款之资格者。
再查“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六条,是这样的:简任推事或检察官。应就有下列资格之一者遴任之。
三、曾任立法委员三年以上者。根据这两条法律,想不到原来“律师”和“简任推事或检察官”只消当了三年立法委员就可唾手而得!
这种荒唐的法律,是任何文明社会所没有的怪法律!
其实怪还不止此呢!“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上又说着:最高法院院长。应就有下列资格之一者遴任之。
三、曾任立法委员五年以上者。原来当了五年立法委员就可以做“最高法院院长”!
还有,更妙的,“司法院组织法”第四条:大法官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二、曾任立法委员九年以上而有特殊贡献者。原来当了九年立法委员还可以做“大法官”!
我们的立法委员真会立法,我们的立法委员会立法立得使他们无所不能!
稍懂文明国家司法制度的人都会知道:一个律师或法官岂是这样容易就当上的?我们立法委员们这样立法,立这样法,足证他们其中的一些人实在不懂法律、实在自私。“试看我们的邻居日本。日本的律师(辩护士)的资格之一是必须要通过司法试验,然后充司法修习生至少两年才成,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国会议员三年就可以当起来的;他们的法官(裁判官)、检察官也要这种条件,要有”法律素养“。昭和二十二年(一九四七)四月十六日公布的”裁判所法“第四编中,对这些有详细的规定,他们的进步与严格。都不是我们的立法老爷们所能借鉴的(日本的律师在旧制中只要司法试验合格就可以了,可是新裁判所法却加上至少修习司法修习生二年以上的条件,这是何等进步!日本法官在旧制中是终身官,可是新裁判所法中却规定了国民审查和十年任期的办法,这是何等严格!)
再看美国。美国的法律教育是绝不随便的。一个学法律的人大都先修完两年至四年的大学教育,然后再读三年法学的本科。事实上,治疗人们身体的医生都要受七年教育;何况保障人们权益的律师和法官?美国律师公会规定的律师资格,一定是法律学院的毕业生而又通过律师考试的。此外在各州又有单行法,有的已近乎“苛求”的境界!例如许多州对于本州以外的律师的认可,除了要到本州住过一定的时间以外,还要要求该律师必得在他州的最高法院执行业务三年以上。罗德岛和佛罗里达两州甚至规定要十年。反观我们的立法委员,他们之中,不管开不开会、进修不进修,只要打了三年麻将就可当起律师来!至于美国的法官,大都也是律师出身,除了几个州以外,各州的法官由人民选举而生,加利福尼亚州甚至由州长提名,由各级法院院长同意,才能参加候选,这更看出当法官的不容易。
在英国方面,不论是“大律师”(barrister)和“律师”(solicitor),都要经过法律教育和考试,还要跟别的“大律师”和“律师”实习。至于做到“皇家律师顾问”k。c。(kings counsel),或q。c。(queens counsel),那更不简单了。英国的法官资格比律师更难得多。一般说来,他要有钱、要有名,并且要老一点,一个郡法院的法官大概先得有七年的大律师资格,一个高等法院的法官要有十年大律师的资格,如果做到“上诉法院的法官”(lordjusticeappeal)、“大法官”(lord chancellor)等,那更难上加难了。
在德国,律师的资格正好和英国相左——要先有了法官的资格才能当律师。这种严格是可以想像的。法官资格的取得要经过两次考试:第一次考试必须在大学学了三年法律以后才能参加;第二次考试必须第一次考试通过后,在法院、检察处、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等处实习三年半至四年,再提出四篇法学论文,才能参加。
上面随便举出的日、美、英、德四个国家的例子,使我们多少可以看出:律师和法官的认定,在这四个国家中是何等严肃、何等不容易!尤其使我们惭愧的是,他们绝对没有随便做几年国会议员就可以当起律师或法官“的怪事!两千年前,那稣感慨于”律师有祸了“,为了他们”把难担的担子放在人身上“(《新约》路加第十一);两千年后,新时代的立委律师却一反其道,竟把难担的担子厚颜加在自己的身上!
……立法委员,被我们老百姓选出来,代表人民行使宪法第六十三条所赋予的主要权力。他们的产生,本是根据宪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各省、各直辖市、蒙古各盟旗、西藏、名民族在边疆地区、侨居国外之国民及职业团体分别选出来。他们之中,虽然不乏明法之士,但是大多数却非科班出身的法学专家,以这样参差不齐的分子,在二十四个月(立法院会期每年两次,共八个月,三年共二十四个月)之后,居然摇身一变而能名列律师之籍法官之林,这不被日、美、英、德等先进国家笑死吗?
立法委员不老老实实在宪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三条、第一百零五条上,发挥他们民意代表的真正权责,却自私的利用老百姓所付托的大权,制定了谋自己利益的法律,这是多么可耻!立委三年可成法官、律师,其荒谬足可跟“医师法”中第三条中医五年可成合法医师的规定前后辉映,而这种荒谬条文下卵翼出来的是十足的“密医”。同样的,立委三年可成合法法官或律师不是“密法官”、“密律师”又是什么?
立委(律师)不懂法律的一个活证,莫过于这次胡秋原先生的所谓“诽谤案”,他在庭上的狂妄陈词(如口口声声称呼对方不叫“李敖”而叫“李诽谤”,结果被法官喝止。他的黄陂土音几乎把“李诽谤”三字读成“李匪帮”,尤其令人“恐怖”);他在自诉状中的措辞和引用法条,(如他竟引用起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这是完全不合现代法理的;又引用前大理院统字第五00号解释,更是不通之至!)……处处都暴露了这位“胡律师”的法学程度,为“胡律师”计、为立法委员的体面计,我奉劝胡秋原先生赶紧把quentin revnolds的“courtroom”或louis nizer的“my lifecourt”等书读一读,好好进修一下,自律一番。否则的话,真未免太对不起那几条荒谬法律所庇护的特权了!
(文星)第六十五期一九六三年三月一日
附录(略——编者)
十八 老年人和棒子
……谁道人生难再少?
君看流水尚能西,
休将白发唱黄j!
一一一苏轼《浣溪沙》
王洪钧先生在二十五卷第七期《自由青年》里写了一篇《如何使青年接上这一棒》,政大外交系主任李其泰先生读了这篇文章很感动,特地剪下来,寄给他的老师姚从吾先生,还附了一封推荐这篇文章的信。姚先生坐在研究室里,笑嘻嘻地连文带信拿给我看,向一个比他小四十三岁的学生征求意见,我把它们匆匆看过,然后抬起头来,望着姚先生那稀疏的白发,很诚恳地答他道:王先生在文章里说得很明白,他说“首先不必谈如何使青年接上这一棒,倒要看看如何使老年们交出这一棒”。站在一个青年人的立场,我所关心的是:第一、从感觉上面说,老年人肯不肯交出这一棒?第二、从技巧上面说,老年人会不会交出这一棒?第三、从棒本身来说,老年人交出来的是一支什么棒?我担心的是,老年人不但不肯把棒交出来,反倒可能在青年人头上打一棒!
姚先生听了我的话不禁大笑,我也感到很好笑,但在我们两个人的笑脸背后,我似乎看到果戈里(nikolai vasilievitch(gogol)的句子,我感到我们两个人的笑都该是“含着泪水的”!
“如何使青年接上这一棒”?这是一个古老的问题。《庄子》天道篇的后面,记载那个斲轮老手对桓公说的几句话,实在很有余味:斲轮徐,则甘而不固;疾,则苦而不入。不徐不疾,得之于手而应于心,口不能言,有数存焉于其间,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之子亦不能受之于臣,是以行年七十而老斲忻轮……
这真是老年人的悲哀!但又何尝不是青年人的悲哀?老年人那方面感到对青年人“不能以喻”,在另一方面,青年人又感到对老年人“不能受之”,他们眼巴巴地望着老年人“行年七十”,但却仍旧孤单地走着那没有止境的老路,他们有热血,他们不能不悲哀!
现年八十六岁的美国诗人罗勃特·弗洛斯特(robert frost)在他《生命前进着》(life goes on)里写道:
jusittle while back,atfarm near ripton,vermont,iplanteew more trees,you wonder why?well,im like the chineseniy who did the same thing。when they asked him why,he said that the world wasnesert whencame intoand wouldntwhendeparted。those trees will keepgrowing affer im gone and affer youre gone。
不久以前,在伐蒙特州,在我那靠近瑞普顿的农场上,我种了一些树。你猜干嘛?呢,我就像那九十岁的中国老头子,他也做过同样的事。当别人问他干嘛的时候,他说当他来的时候这世界并不是一片沙漠,当他走的时候他也不愿意它是。这些树在我离去和你离去了以后,还会继续发荣滋长的。
这种留点余荫的人生观,它代表一个伟大心灵的伟大心怀,在奴隶出身的喜剧家斯塔提乌斯·凯西里乌斯(statius caecilius)的《青年朋友》(synephebi)里,我们也可以看到那栽了树为后人享用的老农夫,他深信上帝不但愿他接受祖先的遗业,并且还愿他把遗业传授给下一代。
在活着的人里面,没有人能比老年人更适合做承先启后继往开来的工作了,老年人从死人手中接下这根棒,由于他们的身世各异,所收到的棒子也各有不同:第一种老年人拿的是一根“莫须有的棒子”,他们根本就没接到过这根棒,也许接到过后又丢了,他们除了麻将牌的技术外,大概什么也交不出来,他们最大的特色就是装老糊涂(我还看不到一个真正糊涂的老年人),他们的人生观是“但愿空诸所有,慎勿实诸所无”,他们永远不会退化,因为根本就没有进化,他们数十年如一日,那一日就是早睡早起一日三餐,《五代史记》汉家人传记太后李氏向周太祖唠叨说…
老身未终残年,属此多难,唯以衰朽托于始终。其实“托于始终”的不是她那视茫茫而发苍苍的“衰朽”,而是那四张小白脸和一百三十二张麻将军!
在另一方面,他们是属于长寿的一群,他们不需要旁斯·得·利昂(ponceleon)
追求的那种“青春泉(fountainyouth),他们青年时代虽然衰老,可是老年时代竟得不死,他们的”残年“是难终的,孔丘骂他们”老而不死“,他们表面上虽不敢反对圣人这句话,可是在心里却奇怪为什么孔老二自己七十多岁还活着?他们也未尝不想交点什么给青年人,可是一方面他们没有”避此人出一头地“的胸襟,再一方面又心有余而力不足,自己妙手空空,对人劳心怛怛又有什么用呢?
第二种老年人中的是一根“落了伍的棒子”。一般说来。老年人可皆议的地方不是落伍,而是落了伍却死不承认他落伍,落伍是当然的,可是死不承认就是顽固了。《左传》里记石碏虽然自承:“老夫耄矣!无能为也!”但是他的内心深处,恐怕还是有点酸性反应,尤其在青年时代有过惊天动地的事业的人,到了老年“一官匏系老冯唐”,酸劲儿就更大。
康有为刚出山的时候,叶德辉、王益吾们咬定他是洪水猛兽,写了《翼教丛编》去骂他,可是二十年后,跑在时代前面的康有为被潮流卷到后面去了;我认识的一位同盟会时代的老革命党,当年是飞扬跋扈的豪健人物,六十年下来,他竟变成一个整天吃斋念佛写毛笔字的老人了。好像愈是在青年时代前进的人,愈是在老年到来冥顽不灵的人。民国七年的十月里,梁巨川以六十岁的年纪投水殉清,当时二十六岁的胡适曾写《不老》一文评论这件事,他说少年人应该问自己道:“我们到了六七十岁时,还能保存那创造的精神,做那时代的新人物吗?”这问题还不是根本问题。我们应该进一步,问自己道:“我们该用什么法子才可使我们的精神到老还是进取创造的呢?我们应该怎么预备做一个白头的新人物呢?”其实做白头新人物谈何容易!在近人中,被冷红生骂做“媚世”、被章老虎骂做“媚小生”的梁启超庶几近之,其他的闻人实不多见。上了年纪的人未尝不想进步,从霍桑(nathanielhawthone)《海德哥医生的试验》(dr。ers experiment)里,我们看到那三个老头和一个老妇在喝了“返老还童水”以后所发的狂喊:“gives morethis wondrous water!”cried they eagerly。“we are youngerbrtare still too old!quick givemore!”
“把这一些奇怪的水再给我们一点!”他们着急地叫着,“我们年轻些了——可是我们仍旧还太老!快点——胜任,可是却一定要派唐僧那个血压又高、头脑又混的r馒头做主角,还带了猪八戒沙和尚两个工谗善媚的走狗青年,唐僧根本不比孙语空高明,只是装得老成持重些,且年资已久,是胡吉藏的老弟子,跟姚思廉是老同学,自然在菩萨面前吃得开,紧箍咒就是唐僧的抽象棒子,孙猴子虽然也有个棒子,但在满朝精神重于物质的逻辑下,只好被唐三藏棒住。
老年人抓住棒子不放的另一原因,是他们的长寿心理,古人“有生者不讳死”,其实“讳”字应该校改为“知”字,许多老年人整天做着“窃比我于老彭”的好梦,不慌不忙,从来不知死之将至,据说虞舜九十五岁才把帝位“禅”出来,其老不倦勤之概可想。比照虞先生的尺码看来,人生七十岁开始也不嫌迟。很多老年人都有大远景,长期发展的大计划,而这些远景和计划却又和他们迟缓的脚步极不相称的,他们只知道任重和道远,却不晓得日暮与途穷,陆游的诗句道尽了他们心中的窃喜,那是:
自揣明年犹健在,
东厢更觅茜金栽。
白首穷尽的抱负是动人的,可惜只是碍了手脚!叔本华算是这些人里边最成功的,他说:“他们以为我老得要死了,看吧,等他们全死了,我还活着。”在这方面他是考第一的,可是他的自私与吝啬也是考第一的。
新陈代谢(metabolism)本是很普通的自然现象,它的结果自然产生许多“老废物”
(waste matter),像草酸钙(calcium oxalate)等就是,这种异化作用是一切生物活动的,并不值得惊怪与恋栈。纪元前六世纪,大运动家密罗(milo)年老的时候,一天看到c场上的年轻健儿大展身手,他意忍不住望着自己鹤骨j肤大哭,他感叹,他不服气,他终于不自量力,狂劈橡木而死,引起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在《论老年》(de senectute)里不少的讪笑。
有些老年人硬怕青年人厌弃他们,屠格涅夫的《父与子》里记尼可拉,彼特洛维奇(nikolai petrovitch)接他儿子回来时说:“现在我们必须互相接近,并且设法相互彻底地了解。”(第三章)但是他的哥哥却先感慨了:“你设法不忘掉你学过的,但是——转眼——他们就证明那些都是垃圾,并且告诉你,有灵性有见识的人早就不搞这些劳什子了,并且如果你不以为嫌,一个落了伍的老腐败就是你!这又有什么好法子?年轻人自然比我们来得聪明!”(第六章)后来弟弟终于悟到了,他说:“这样看来你和我都是落了伍的人了,我们的时代过去了,唉,唉,也许巴扎洛夫(bazarov)一是对的,但是我坦白告诉你,有一件事使我难受,就在这时候,我是多么盼望我能与(儿子)阿尔卡迪(arkady)多亲近一点,可是结果呢,我丢在后边了,他已经向前走了,我们不能互相了解了。”“我从前还以为我正跟着时代做每一件事……我念书、我研究,我尝试在每一方面都合乎时代的要求——可是他们还说我的日子过去了,并且,哥哥,我也开始这样想了。”“哥哥,你知道我现在想起什么吗?有一次我跟我们可怜的妈妈吵嘴,她好生气,不愿听我的话,最后我向她说:”当然了,你不能了解我,我们是属于不同的两代的人!‘她被我气坏了,可是当时我却想:“这又有什么法子呢?它是一颗苦药九,可是它必须吞下去。’你看,现在轮到咱们了,咱们的后一代也可以向咱们说:”你不是我们这一代人了,吞你的药丸去吧!‘“是的,哥哥,好像是时候了,我们该订做一口棺材,把两条胳膊放在胸前了。”(第十章)
至少我个人觉得,像尼可拉·彼特洛维奇这种老年人是可以尊敬的,他虽到了老悸的年纪,虽然在“涅槃经”的八苦中只少占了六苦,可是他仍然想做一朵“老少年”(即雁来红amarantus tricolor),他充满了正常的舐犊之爱,虚心的向另一代的小毛头们来学,也许“老狗学不会新把戏”,但他绝不就此展开“倚卖术”,《北史》穆崇传:
老身二十年侍中,与卿先君亟连职事,纵卿后进,何宜排突也?
这就是卖老!
有些急进派的年轻人实在看不惯,他们对“老罴当道卧”的局面感到难以容忍,他们未尝不想自己去另外找棒子,可是老年人慢腾腾地“跑”在前面,既碍了路,又挡住视野,于是年轻人想到还是干脆去抢棒子,可是,怪事就在这儿,十次有九次,他碰到的是一位饭斗米r十斤的腹负将军,或是一位狡猾无比的痴顽老子,除了被饱以老拳外,连接棒预备队的资格也要丢掉了。经书上说“老者不以筋力为礼”,可是打起人来,他们就有劲了!
王阳明说:“不有老成,其何能国?”《诗经》里说:“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型。”一些古代的“年老成德之人”的确给了我们不少的典型,在古希腊时代,潜主庇西斯屈特斯(pisistratus)怒问智者索伦(solon):“你仗着什么,竟这样勇敢的反抗我?”索伦平静地答他道:“老年。”这些老骨头们的高风亮节真使我们倾倒!一个人到了“七十老翁何所求”的年纪,以他的身分。地位与安全性,若还“以耽沉之利,欲役者朽之筋骸”,该是一件多么可耻、多么懦夫、多么不可饶恕的事!
所以,当我们想到八十一岁的柏拉图死时还拿着笔、八十六岁的胡佛每周还工作八十四小时、九十四岁的伊梭格拉底斯(isocrates)还绝食殉道,再回头看看我们这种一面通宵打牌、一面“我老了,看你们的了”的传统、一面庸德之行庸言之谨、一面舞着棒子“杖于朝”的传统,我们能本笑洋鬼子傻瓜吗?
王洪钧先生在文章里面又说:我无意批评年轻人。老实说,不去分析他们所处的环境、不去了解他们所受的教育,光是指摘他们,都是不公平的。
王先生站在一个中年人的立场,他当然可以原谅青年人,可是青年人若站在一个爱真理胜于爱老师的立场,他不能不对莎士比亚笔下fullcare的老先生说几句“不知忌讳”
的话,也正如王先生所说的:这些话,好像是牢s,但也是不得不发的牢s。因为问题既已存在,与其加以旅糊,不如把它戳穿。戳穿之后,我们才能了解到它的严重,才能去思索、才能去解决。
现在一般情形,好像只有老年为青年的安排与教训。没有青年自己(真正的自己,不是“代表”的“模范青年”)的心声,与王先生的文章同期,还有一篇曾约农的《为青少年陈情》,他老先生别具只眼,觉得“推青年所希冀者,不外五端”,其中“训育从严”、“生活辅导”、“青年立法”等,“皆出于一般青年内心之要求而未公开表示者”,至少我个人,我认为曾老先生这种“推”法未免可怕,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