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分钟后,一切复归平静。有一种说法是,斯卡克尔家的狗麦克斯那天晚上没有叫,而且“出奇的安静”。 10点钟左右,杜丽丝刷完了窗户。她收拾好工具等物,然后冲了个澡,换上睡袍,到一楼一间小屋子里打开电视,等着看11点钟的新闻。如果这段时间外面有什么动静的话,莫克利夫人是听不见的。 直到11点20分,儿子乔恩到家,杜丽丝才意识到玛莎还没有回来。她有些生气,同样的错误怎么可以在一周之内接连犯两次?乔恩赶紧宽慰母亲说他这就去找。乔恩开着车在贝尔赫文的大街小巷里来来回回转悠了半小时,只瞧见一个小醉汉。 杜丽丝躺在电视机前的沙发上睡着了,猛地醒来已是后半夜1点过后。她马上到三楼玛莎的房间,女儿还没有回来。杜丽丝回到一楼图书馆,开始往玛莎的朋友们家里一一打电话。海伦·伊克斯告诉莫克利夫人,她最后看见玛莎是和托尼·斯卡克尔在一起。杜丽丝问海伦要了斯卡克尔家的电话号码,打过去是朱莉·斯卡克尔接的。朱莉一边接听电话一边上楼推开托尼房间的门。托尼灯也没开,躺在床上说,他和玛莎是9点半左右在后门分的手,因为他要回屋做功课。
跨世纪的审判(3)
杜丽丝后来又给斯卡克尔家打过几次电话,每次都是朱莉接的,朱莉每次都上楼去问托尼,得到的都是同样的回答。有一次杜丽丝坚持一定要托尼亲自听电话,朱莉好不容易才把他从床上拉起来。 “我心里特着急,你能不能告诉我她可能在什么地方?”莫克利夫人在电话里急切地说。 “我确实是不知道。” 朱莉建议莫克利夫人打电话到泰利恩家里去问问。杜丽丝按照朱莉给的号码拨过去,杰姆·泰利恩的母亲乔治安娜说,她好像也没看到杰姆。 凌晨3点35分,杜丽丝叫醒了乔恩。小伙子这一次真的不敢马虎了,他不仅开车转遍了贝尔赫文,还去了格林尼奇的不少地方,直到天亮才回来。 根据警方的档案记载,格林尼奇警署是在10月31日凌晨3点48分接到莫克利夫人的报警电话,并当即遣巡警丹尼尔·蒙恰去莫克利家,同时派出两辆警车闪烁着紧急灯在贝尔赫文搜寻。 莫克利夫人回答丹尼尔·蒙恰的问话说,玛莎不可能离家出走,她偶尔有过过了半夜才回来,但从来没有整宿不归。丹尼尔和杜丽丝一起搜遍了莫克利家主楼的上上下下,又去了离主楼不远处莫克利家的另一栋小房子,那里也没有玛莎的踪影。丹尼尔·蒙恰回到警署。 早晨6点35分,丹尼尔·蒙恰在下夜班前打电话问莫克利小姐有没有回来,杜丽丝说还没有。杜丽丝又给玛莎的朋友家打了一圈电话,然后在图书馆的窗座上和衣躺下睡了一会儿。 一觉醒来已是上午10点,还是没有看见女儿,杜丽丝决定亲自到斯卡克尔家走一趟。这是她第一次拜访这家显贵的邻居。杜丽丝穿过威尔士街来到斯卡克尔家的后门,迈克·斯卡克尔应声开门。杜丽丝后来回忆说,迈克当时看上去苍白而憔悴,仿佛一宿没睡觉。 “我是玛莎的母亲。玛莎一夜没回家,你知道她会在哪儿吗?”莫克利夫人问迈克。 “不知道。” “玛莎还在这里吗?”杜丽丝仍不死心。 “不在。” “她会不会在露营车里?” 杜丽丝知道玛莎喜欢喝啤酒。有一次乔恩开玩笑说,等玛莎过生日的时候不用送她什么礼物,就给她一箱子啤酒好了,她准保特别开心。杜丽丝想女儿会不会喝醉了酒在什么地方睡着了。这时正好花匠弗兰兹·维丁走过来,他说他早起已经收拾过了露营车,里面一个人也没有。不过如果莫克利夫人希望的话,他可以再去看一次。 莫克利夫人悻悻而归。 这时,杜丽丝的朋友们听到消息后纷纷来到莫克利家。其中有玛利莲·罗宾逊——戴维·莫克利的同事卢维尔·罗宾逊的妻子,和静·威尔克,她的女儿是玛莎最要好的朋友。玛利莲替杜丽丝打电话到亚特兰大戴维的旅馆房间,留言说:玛莎失踪速归。 中午12点15分,15岁的姑娘西娜·玫盖尔正穿过莫克利家的园子。西娜和玛莎认识,但不是很熟,所以莫克利夫人不曾给玫盖尔家去过电话。尽管玛莎失踪的消息已经传得沸沸扬扬,西娜·玫盖尔却是一丁点儿也不知道。走着走着,西娜觉得玛莎家后院的一棵大松树底下好像有什么东西。一枝垂及地面的松枝遮掩着蓝蓝白白的一大团,远远看去仿佛是一张r白色的泡沫垫子上堆放着一只蓝色的睡袋什么的。西娜走到近前才看出来,那是一个人,一个死人。尽管血迹斑斑,而且沾满了草、树叶和泥土,西娜还是认出了玛莎·莫克利。 西娜吓坏了。她一边哭一边朝玛莎家跑去。 “我看见玛莎……” “在哪儿?” “外面,松树底下。” “她怎么样?” “我——我不敢说。” 杜丽丝一阵晕眩,但她仍然硬撑着站起身来朝外面走。静·威尔克拦住了她:“让我先去看看。” 静拉着西娜的手顺着后院的斜坡往下走。没走多远,西娜停下来,说什么也不再往前去了。静壮着胆子朝着西娜指示的方向来到大松树旁。 玛莎脸朝下,侧身扑卧在铺满落叶的草地上,浑身上下到处都是已经干涸的血迹,头发也被血凝成了板结的一片。下身l露,牛仔裤和内k被一直拉到脚踝处。静用手轻轻地碰了碰玛莎的后腰,冰凉彻骨。 回到屋里,杜丽丝又问:“她怎么样?”静费了好大的劲才将玛莎情形述说了一遍。杜丽丝颓然坐下,眼泪无声地簌簌而出。在以后的几个小时里,她就这样僵直地一动不动。 几分钟后,两名警员,丹·赫可曼和米勒·琼斯赶到现场。他们确定玛莎·莫克利已经死亡,并决定立即向警署报告。 70年代还没有手机。老练一点的米勒·琼斯不想使用警方的无线电系统,因为他不愿意过早地惊动记者们。但当他在莫克利家打电话的时候,守在现场的丹·赫可曼却启动了步话机。果然,媒体通过扫描器捕捉到了这一信息。在警方设置警戒线之前,现场周围已经聚集了无数的记者,而记者们的到达又招来了更多的围观者,其混乱可想而知。 这时,乔恩·莫克利正在学校参加橄榄球队的训练。教练把他从球场上叫下来,告诉他赶快回家。乔恩看出教练的脸色不对,忙问是不是玛莎出事了。教练说,赶快回去吧,到家你就知道了。书包 网 。 想百~万\小!说来
跨世纪的审判(4)
乔恩开着车,疯了似的在贝尔赫文不算宽的街道上疾驶。到得家门口,他父亲的同事卢维尔·罗宾逊正站在前院的车道旁等他。卢维尔本来是准备到莫克利家陪伴杜丽丝和他的妻子玛利莲的,因为莫克利夫人已经彻底崩溃,警方于是请卢维尔代表被害人家属正式鉴认死者的身份。现在他等在这里,想亲口把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乔恩。乔恩听完卢维尔的话,挥起一拳朝他砸去,卢维尔机警地闪身躲开了,他完全理解小伙子的愤怒与绝望。乔恩让自己冷静片刻,马上向罗宾逊先生道歉,然后又疯了似的冲进屋里。乔恩来到母亲跟前,杜丽丝紧紧地搂住了儿子。现在,她只剩下这一个孩子了。 戴维·莫克利接到玛利莲的电话留言后立刻动身赶往亚特兰大机场。登机前他在候机大厅里打了一个电话回家,从玛利莲口中听到了这一噩耗。 玛莎·莫克利凶杀案的调查侦破工作也差不多在这同时正式开始。警探们成扇形分布开来,挨户走访莫克利家的邻居们。 说起来令人难以置信,本案遇到的第一个难题竟然是,格林尼奇警署不具备处理暴力犯罪的经验和人力物力条件。当时在现场的所有警方人员中没有任何人接触过此类案子。在格林尼奇警署工作达20多年之久的警长思梯文·巴瑞对赶到现场的《纽约时报》记者说:“在我的记忆里,我们从来就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事。”在此之前,格林尼奇市发生的最后一起凶杀案是在1949年。于是,警署只得向上级部门求援。当天下午4点半左右,康涅狄格州警署的犯罪现场流动实验室——一辆装备有各式仪器的大型面包车——到达贝尔赫文。 格林尼奇的居民们无不为玛莎·莫克利的惨死所震惊,特别是,这桩案子发生在贝尔赫文岛。人们马上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外界,他们——包括被害者玛莎·莫克利的家人们——谁也不愿意相信凶手会是这个上流社会圈子中的一员,肯定是外面的什么人偷偷摸摸溜进来干的。这种“民意”在很大的程度上左右了本案最初的调查。 警方到达犯罪现场后不久,即在莫克利家园子的草坪上找到了部分凶器——三截折断的高尔夫球g,包括g头和两段长度分别为8英寸和11英寸的g杆。之所以只是“部分凶器”,是因为球g的手柄和与之相连的一小截g杆不知去向。而缺掉的这一部分正是警方认为最为关键的,因为手柄上非常可能有作案人留下的指纹和掌印。 从第二天,11月1日开始,格林尼奇警署调集了大批人员找寻那段高尔夫球g的手柄。他们用摘樱桃的长杆捅遍了莫克利家园子里所有的树,用金属探测仪扫描周遭的地面。他们抽干了贝尔赫文岛上大大小小的池塘和游泳池,搜遍了所有无人居住的房子、棚子、仓库、堆放杂物的地下室,还有附近的海滩和大西洋海域,真真把贝尔赫文跟篦头发似地篦了一遍,但终究一无所获。 警方综合现场周围各户人家所提供的情况,根据10月30日夜晚那一阵奇怪的争吵声和狗叫声,把凶杀案发生的时间定为是晚9点30分到10点之间。 作案现场分三个部分,以被发现的次序,首先是玛莎尸体的所在地,位于莫克利家住宅西南方向大约200英尺。玛莎脸朝下匍匐在地,身体略微左侧,头朝东,左臂压在身子底下,头发浸透了鲜血,以至警探们最初根本看不出她头发的颜色。当脸被翻过来后,可以看到玛莎的前额、鼻子和下巴有纵向的剐划伤痕,这些血r模糊的伤口里和衣服的前襟上沾满了泥土、草屑、小石头碴和松针。看来,作案人是将她脸朝下拖到大松树下的。玛莎的裤子被扒到膝盖以下,但身体的这一部分,即腰部和大腿,却比较干净。可以推断,凶手是把玛莎拖到这里以后才褪下了她的裤子。 从大松树往北100英尺左右,莫克利家住宅的西侧,一棵低矮的日本榆树下有两大摊血,直径各为3到4英尺。同时在这里还发现了那段11英寸的沾有鲜血的高尔夫球g杆。 距此处东北方向42英尺,在莫克利家前院环形车道内的草坪中央,警方发现了少量血迹和高尔夫球g的g头以及那截8英寸的g杆。g头上也有些许血迹。 据警方分析,作案的过程与此刚好相反。环形车道内的草坪很可能是第一现场。作案人在这里将玛莎击昏,然后拖到日本榆树处。警方在这两个作案点之间的车道路面上发现了有人被拖过的痕迹:血迹和被剐下的人体皮r。根据日本榆树下的两大摊血断定,此处应该是主要的作案点,玛莎在这里遭到了致命的攻击。同时,从两摊血的量来看,玛莎停止呼吸后至少在日本榆树下躺了半小时以上,流光了她身上差不多所有的血。从日本榆树到发现玛莎尸体的大松树之间,草地和落叶上有一条明显的弯弯曲曲、血迹斑斑的拖痕。 后来,在被害人的父亲戴维·莫克利先生的协助下,格林尼奇警方从底特律市警署请来了两名侦探。 20世纪70年代,底特律是全美凶杀案发生率最高的地方,那里的凶杀案侦探被认为是最富有经验的。再后来,到90年代后期,曾就职于洛杉矶警署的犯罪文学作家马克·弗尔曼也专门研究过此案。据这些行家们的分析,凶犯把玛莎的尸体挪到离莫克利家住宅和街道较远的地方藏起来,说明此人就住在附近,他希望尸体尽可能晚地被发现。第一现场没有多少血迹,表明作案人至少在最开始时并没有想要加害于玛莎。况且该处离街道很近,旁边又有一盏路灯,若是蓄意杀人,决不会挑在这个地方。由此也可以推断,玛莎与作案人很可能互相认识。现场没有因挣扎反抗而留下的打斗痕迹,说明被害者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她会遭此毒手。此案发生在莫克利家的园子里,这在很大的程度上排除了外人进入贝尔赫文岛作案的可能。凶手知道玛莎会来这里,他极有可能跟踪玛莎,或者甚至和玛莎一起走到这里。由此得出的结论很简单,作案人认识玛莎,而且就住在贝尔赫文。
跨世纪的审判(5)
据此假设再往下推,高尔夫球g就不是一件事先准备好的凶器,而是作案人随手抄起的家伙。更有可能的情形是,此人以前就经常随身携带此物,所以他手里的高尔夫球g并没有引起玛莎的警觉。 警方很快查出,这支高尔夫球g属于六件套的铁质通尼·宾纳,这种老式的品牌当时在市面上已不多见。该球g缺掉的部分,即手柄和与之相连的g杆,总长约为20英寸。 凶杀案发生后的第一个下午,10月31日,两名警探,泰德·布鲁科和金姆·卢尼来到斯卡克尔家,朱莉接待了他们。作为兄妹七人中的老二和家里唯一的女孩,在母亲去世之后,朱莉不自觉地承担起了许多母亲的义务和责任。她告诉警察,父亲这个周末外出,为了照管在万灵节期间通常会胡作非为的孩子们,老斯卡克尔临走前安排让新任家庭教师肯·利托顿于昨天搬进来。朱莉还说,头天晚上他们去了海滩俱乐部吃晚餐,直到快9点时才回家。 迈克·斯卡克尔在回答警探们的问题时说,昨天晚上9点左右,被害人玛莎曾经和海伦·伊克斯、杰弗利·拜伦来过这里。他们四个人一起在林肯轿车里听音乐,不久托尼也挤了进来。 那天下午托尼·斯卡克尔不在家。因为迈克在谈话中已经告诉两名警探,托尼是有人看见最后和莫克利小姐在一起的人,所以当盘查完毕斯卡克尔家的上下人等之后,泰德·布鲁科和金姆·卢尼决定留下来等托尼。托尼直到晚饭前,5点30分左右才回来。根据当时的记录,托尼说他头天晚上9点15分去林肯车里取盒带,看见玛莎等四人,就挤进车里和他们玩了一会儿。约10分钟后,小罗斯顿等过来让大家下车。当林肯车开走时,海伦·伊克斯和杰弗利·拜伦也告辞回家。托尼和玛莎又聊了几分钟,然后彼此告辞,因为他要回去做功课,那时大概是9点30分。托尼最后看见玛莎时,她正离开车道朝斯卡克尔家的后院走去。托尼进屋后不久听见有人摁门铃,是安迪娅·莎克比尔。安迪娅说朱莉准备送她回家,让她过来取另一辆车的钥匙。托尼把钥匙交给安迪娅,然后就上楼去了。 归结起来,根据林肯车中的四个人,迈克、小罗斯顿、约翰和杰姆·泰利恩,以及海伦·伊克斯和杰弗利·拜伦的证词,再加上托尼自己的话,警方已经可以肯定,托尼·斯卡克尔确实是最后一个看见莫克利小姐活着的人。从这一刻起,托尼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玛莎·莫克利凶杀案的嫌疑人,他当即被带到格林尼奇警署作正式询问。据警方记录,托尼的陈述与其他几位证人的证词一致。 托尼·斯卡克尔并非当时警方唯一的怀疑对象。嫌疑人的名单上还有一个名字,艾德·汉曼,26岁,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mba研究生。汉曼家住在奥托罗路和威尔士街交叉口的东南角上,这个街口的东北角便是斯卡克尔家的大园子。汉曼家也是莫克利家的近邻。艾德·汉曼被列为嫌疑人是因为有人反映他性情乖张、行为怪异。10月31日下午3点,艾德被带到警署询问。同时,警方让他的母亲签署了一份《搜查许可书》并搜查了汉曼家。尽管后来艾德通过了测谎实验,警方也无法证明他与玛莎·莫克利凶杀案有任何关联,艾德·汉曼还是被列为本案的嫌疑人达数月之久。 凶杀案发生的第二天,11月1日,星期六,法医埃里奥·格罗司博士会同警方、检察官等有关方面对玛莎·莫克利的遗体进行了检查和化验。验尸从中午12点40分到傍晚6点45分,一共进行了6个小时。不出警方所料,玛莎死亡的原因确实为高尔夫球g所致。 第一处伤痕是从左耳上方到左边太阳x的一条凹痕,形状与高尔夫球g的g杆相吻合。不少人认为, 此伤即是使玛莎昏厥倒地的第一击。但后来发现,此处颅骨并无损伤,所以也有人推断,这是在玛莎断气时,其头部枕于那截11英寸的g杆上而形成的。 玛莎的后脑右部有四处明显是被高尔夫球g的g头猛击而成的伤口,伤口周边大量瘀血,颅骨凹陷。 专家们认为,这才是发生在环形车道草坪中央的第一击。由于瘀血,所以现场没有太多的血迹。 致命之伤是在玛莎的脖颈处。凶犯将已经折断的、没有g头的高尔夫球g的g杆从玛莎脖子的右部戳进去,凶器穿过整个脖颈,再从脖子的左面出来。死者肺部严重充血,说明在遭到这致命的一击后,玛莎还没有马上咽气,她仍在呼吸,她的心脏也仍在跳动,从而将血吸入了肺部。 毒物化验的结果表明,玛莎在被害的那天晚上没有喝酒或吸毒。这一点之所以重要,在于说明了她在案发时头脑清醒,仍然具有正常的判断能力。 玛莎临死之前没有发生过性行为,如被qg等,那又当如何解释凶手扒下了她的牛仔裤和内k呢?一种推测是,作案人试图qg她,但不知为什么未能做成,或者是由于某种心理上的障碍,或者是由于外界的干扰,比如有人路过,或听见人声犬吠等等。另一种推测是,作案人试图以这种方式羞辱被害者。若果真如此,则说明凶手与玛莎认识。 推断死亡时间最可靠的方法是通过观察尸体僵硬的程度和皮肤,特别是伤口周边皮肤的颜色,这些化学变化通常发生在死亡后几小时到十几小时之内。可惜在发现尸体后现场没有法医,等到埃里奥·格罗司博士开始验尸时,玛莎·莫克利至少已经死亡30小时以上,要推断出比较准确的死亡时间几乎是不可能的了。格罗司博士只能得出比较粗略的结论:死亡时间为10月30日晚上9点30分至次日凌晨5点。